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和中央《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yè)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的規(guī)定,按照全省基層黨組織建設要求,現就企業(yè)黨支部規(guī)范化建設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一、基本組織
1.職責定位。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擔負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jiān)督黨員和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責。
國有企業(yè)黨支部保證監(jiān)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執(zhí)行,圍繞生產經營開展工作,參與企業(yè)決策、服務改革發(fā)展、凝聚職工群眾、建設企業(yè)文化、創(chuàng)造一流業(yè)績。實體經營企業(yè)黨支部發(fā)揮領導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依照規(guī)定討論和決定企業(yè)重大事項。
2.組織設置。國有企業(yè)黨支部設置一般以企業(yè)、企業(yè)內設機構或項目為單位。企業(yè)總部黨支部一般按職能部門設置;生產經營等一線企業(yè)黨支部一般按分支機構、車間班組、經營網點、工程項目、服務窗口、境外分支機構等設置。黨支部設置的主要形式有:
獨立黨支部。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層單位,都應當成立獨立黨支部;正式黨員3人以上、工期6個月以上的建設項目,應當成立獨立黨支部;在派遣員工正式黨員3人以上、工作地相對集中的區(qū)域,可設立區(qū)域性勞務派遣制黨員黨支部。
聯合黨支部。正式黨員不足3人,沒有條件單獨成立黨支部,或實行跨區(qū)域經營、黨員比較分散的企業(yè)分支機構、經營網點、工程項目、境外分支機構等,按照地域相鄰、行業(yè)相近、規(guī)模適當、便于管理的原則成立聯合黨支部。
臨時黨支部。為執(zhí)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可根據工作需要,由上級黨組織決定成立臨時黨支部。主要履行組織黨員開展活動、教育管理黨員等職責,一般不發(fā)展黨員、處分處置黨員,不選舉黨代會代表和進行換屆。
黨小組。黨員人數7人以上的黨支部,可根據黨員數量、分布情況、工作需要,經支部委員會研究決定,設立若干黨小組,并設立黨小組組長。每個黨小組不得少于3名黨員,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黨員,黨小組組長必須是正式黨員。黨小組不是黨的一級組織,受黨支部領導,主要履行教育管理黨員、保證黨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決議貫徹執(zhí)行的職責。
3.班子職數。黨支部的組織形式是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黨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議事決策機構,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
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有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黨支部委員會通常設書記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等,必要時可設1名副書記。
不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黨支部委員會,設1名書記,必要時可設1名副書記,應指定專人負責紀檢工作。
聯合黨支部、臨時黨支部。聯合黨支部、臨時黨支部的班子職數設置參照上述條款執(zhí)行。
4.任期和換屆。黨支部應嚴格執(zhí)行任期規(guī)定,按期進行換屆。臨時黨支部不進行換屆。
任期規(guī)定。國有企業(yè)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3年。臨時黨支部最長不超過2年。
換屆程序。黨支部任期屆滿后,無論支部委員會委員是否變動,都要按期進行換屆選舉。換屆選舉工作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規(guī)定進行。主要程序一般包括“兩次請示、一次報告”,分別是換屆黨支部向其上級黨組織呈報關于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的請示、關于黨支部換屆選舉結果的報告。不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參照執(zhí)行。
選舉程序。支部委員會委員的選舉,一般經過以下程序:支部委員會確定下屆支部委員會組成原則;支部委員會組織全體黨員醞釀推薦,并根據多數黨員意見提出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支部委員會組織支部或黨小組醞釀候選人初步人選,并根據多數黨員意見確定候選人預備人選,報上級黨組織審批;支部委員會將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提交黨員大會醞釀討論,并根據多數黨員意見確定候選人,由黨員大會進行選舉。不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選舉程序參照執(zhí)行。
換屆提醒。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建立健全黨支部按期換屆提醒督促機制,上級黨組織對任期屆滿的黨支部,一般提前3個月以發(fā)函或電話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換屆準備;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由黨支部委員會或黨支部黨員大會集體討論決定,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對黨支部延期或提前換屆的情形,上級黨組織要認真審核把關、從嚴掌握。
5.成立、調整和撤銷。國有企業(yè)并購重組、產業(yè)整合、內部經營管理機構調整及新設企業(yè)時,應當及時調整黨組織設置。凡是成立黨的新組織,或是調整、撤銷黨的原有組織,必須由上級黨組織決定。
黨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層單位提出申請,所在企業(yè)基層黨委召開黨委會研究決定并批復,批復時間一般不超過1個月。基層黨委審批同意后,召開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基層黨委也可直接作出在基層單位設立黨支部的決定。
黨支部的調整;鶎狱h委每年應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人數變化,按照有利于黨員教育管理和作用發(fā)揮的原則,對黨支部設置情況進行1次摸底排查,切實規(guī)范黨支部設置,理順黨支部隸屬關系。對符合黨組織設置升格條件和工作需要的黨支部及時升格;對黨員人數較少、設置不合理的黨支部及時合并;對黨員人數較多、組織活動開展難度較大、符合設立黨小組條件的黨支部及時設立若干黨小組。
黨支部的撤銷。對不再具備建立條件、作用難以發(fā)揮的黨支部應及時撤銷,一般按照誰批準成立、誰批準撤銷原則辦理。可由黨支部提出申請,所在企業(yè)基層黨委召開黨委會研究決定并批復。上級黨委也可直接作出撤銷黨支部的決定,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僵尸企業(yè)”、破產企業(yè)和重組改制企業(yè),在人員分流工作完成之前,黨支部不得撤銷。
黨的總支部委員會一般不能批準成立、調整和撤銷黨的支部。
二、基本隊伍
1.支部書記隊伍
任職條件。黨支部書記一般由本企業(yè)或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應當具有1年以上黨齡,政治素質好、熟悉生產經營、熱愛黨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群眾工作本領;擔當負責、樂于奉獻,帶頭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在黨員、群眾中有較高威信;清正廉潔、嚴于律己,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黨章黨紀;年齡原則上能任滿一屆。
任職方式。黨支部書記由黨支部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由黨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選出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上級黨組織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批復。根據工作需要,上級黨組織可以直接任命黨支部書記。臨時黨支部的書記、副書記由上級黨組織指定。
教育培訓。國有企業(yè)各級黨委應將黨支部書記培訓納入黨員干部教育培訓規(guī)劃,建立黨支部書記年度輪訓制度和新任黨支部書記任職培訓制度,綜合運用講授式、研討式、案例式、模擬式、參觀式、體驗式等方法,分層分級部署開展黨支部書記全員輪訓。黨支部書記每年應至少參加1次集中培訓,每年累計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可分段分批進行。新任黨支部書記一般應在任職后半年內完成任職培訓。培訓要突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對XX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章黨規(guī)、黨性錘煉以及履職盡責實務等內容。
監(jiān)督管理。黨支部書記要自覺接受上級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jiān)督,每年向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述職,接受評議考核。上級黨組織每年底要對支部書記進行年度考核,對履職盡責、表現優(yōu)異的支部書記,及時予以表彰,作為優(yōu)先培養(yǎng)提拔人選;對履職不到位,不勝任、不稱職的支部書記,及時給予批評教育或按程序進行調整,情形嚴重的予以免職。
2.支部委員隊伍
任職條件。黨支部委員一般應當具備1年以上黨齡,年齡原則上能任滿一屆,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強,清正廉潔,有較好的群眾基礎,熱心黨務工作,能夠帶領職工群眾完成各項任務。聯合黨支部委員選配應根據各聯合部門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設置,充分征求各聯合單位黨員群眾意見,確保支部委員具有代表性。實體經營企業(yè)黨支部委員選配要有利于黨支部參與企業(yè)決策,前置研究討論企業(yè)“三重一大”問題,原則上由企業(yè)領導管理人員擔任。
任職方式。黨支部委員由黨支部黨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選出的黨支部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屆中黨支部委員出缺時,根據實際情況,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及時補選黨支部委員,保證黨支部委員會正常運行。臨時黨支部委員由上級黨組織指定。
教育培訓。上級黨組織要經常對黨支部委員進行培訓。黨支部委員每年至少參加1次集中培訓,每年累計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可分段分批進行。
監(jiān)督管理。黨支部委員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自覺接受上級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監(jiān)督。上級黨組織要定期了解掌握黨支部委員履職情況,對履職盡責、表現優(yōu)異的支部委員,及時予以表彰;對履職不到位,不勝任、不稱職的支部委員,及時給予批評教育或按程序進行調整,情形嚴重的予以免職。
3.黨員隊伍
發(fā)展黨員。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深入考察發(fā)展對象的入黨動機,嚴格政治審查,看其有沒有堅定的政治信仰、鮮明的政治態(tài)度、正確的政治行為。嚴格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發(fā)展黨員工作細則》,認真按照16字總要求和5個階段25項流程做好發(fā)展黨員工作,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紀律,防止發(fā)展黨員工作出現弄虛作假、“近親繁殖”“人情黨員”“帶病入黨”等違規(guī)違紀問題。加大對產業(yè)工人、青年職工、高知識群體的傾斜力度,注重在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和各種人才引導計劃人選、市級以上重點科研項目帶頭人、各行業(yè)高技能人才中確定培養(yǎng)對象,做好政治吸納工作。
教育培訓。按照黨員組織隸屬關系,由各企業(yè)黨組織采取專題輔導、現場教學、經驗交流等形式,每年分層分級組織黨員集中學習培訓。每位黨員每年接受集中學習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3天。培訓要突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對XX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章黨規(guī)、黨性錘煉以及業(yè)務知識和職業(yè)技能等內容。
組織關系轉接。規(guī)范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根據黨員實際情況分別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黨員證明信或者發(fā)放《流動黨員活動證》。黨員外出地點或工作單位相對固定,外出時間6個月以上的,一般應當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外出時間在6個月及6個月以內的,一般應當開具黨員證明信。外出地點、時間不確定的,一般應當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短期外出開會、參觀、學習、實習、考察等,時間在3個月以及3個月以內,無需證明黨員身份的,可不開具黨員組織關系憑證。省內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應由黨員所在黨支部作出證明,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網上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手續(xù);省外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應由黨員所在黨支部作出證明,黨員本人到上級黨組織組織部門辦理轉出手續(xù),黨員本人到接收單位上級黨組織組織部門辦理接收手續(xù)。接收單位黨組織接到上級黨組織通知后接收,將黨員編入支部參加組織生活,避免在轉接黨員組織關系的過程中,產生“口袋”黨員、“空掛”黨員和失聯黨員。
黨費收繳。黨支部應及時準確核定黨員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和數額,引導黨員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一般應由黨員本人按月交納黨費,不能無故拖延;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托其親屬或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補交黨費,補交黨費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對不按照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支部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黨員不應預交黨費,黨組織不應預收黨費。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在職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級黨委批準后,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對確有困難的離退休干部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黨支部要經常檢查本支部黨員黨費收繳工作,堅持每年公布1次黨員黨費收繳情況。
三、基本制度
1.“三會一課”制度。“三會一課”是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會議、黨小組會,按期上好黨課。“三會一課”應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煉,以xx主題教育為主要內容,針對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確定主題和具體方式,做到形式多樣、氛圍莊重。
黨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支部全體黨員參加。主要是傳達上級黨組織決議指示、組織黨員學習、發(fā)展黨員、進行黨內選舉、表彰和處分處置黨員、聽取支部工作報告,討論和決定其他重大問題。支部黨員大會通過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黨員到會方可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為通過。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黨員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黨員人數的三分之二。
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由黨支部書記或受書記委托的支部其他委員主持,支部委員參加,也可隨時召開。主要是研究落實上級黨組織部署和支部黨員大會決定,確定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事項,討論處理支部日常工作等。實體經營企業(yè)黨支部委員會按照“先黨內、后提交”原則,前置研究討論企業(yè)“三重一大”問題,提出明確意見建議。
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由黨小組組長主持。主要是研究落實黨支部決定和工作任務,組織黨員參加政治學習、開展談心談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
黨課。黨支部一般每季度安排上1次黨課。授課人可為黨支部書記、支部委員、普通黨員,也可邀請黨建專家上黨課。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定期為基層黨員講黨課,黨委書記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黨委班子成員每年至少到聯系點和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講1次黨課,黨支部書記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黨課要突出黨性,增強黨味,增強政治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2.組織生活會制度。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或黨小組以交流思想,總結交流經驗,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活動制度。組織生活會應內容集中,重點突出,每次解決1至2個實際問題。
召開時間。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黨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參加人員。組織生活會由支部全體黨員參加,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會的黨員,本人應向所在支部履行請假手續(xù),并應提交書面發(fā)言材料,書面發(fā)言材料應在會上宣讀并列入會議記錄。黨員領導干部在參加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同時,應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流動黨員一般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也可在流入地黨支部參加。
會前準備。組織生活會召開前應溝通情況,確定主題,制定會議方案。應及時組織會前學習,以領學宣講、黨課輔導、交流討論等形式,重點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章黨規(guī)等。應采取座談走訪、談心談話、發(fā)放征求意見表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意見,開展談心談話,溝通交流思想。會前準備工作全部完成后,黨支部應與會前一周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召開會議。組織生活會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應當采取集中面對面方式召開。對確實難以集中的,可由上級黨組織靈活作出安排。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也可以黨小組為單位召開。設支委會的黨支部,首先由黨支部書記通報支部班子對照檢查情況,聽取黨員批評意見,明確整改方向,然后組織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設支委會的黨支部,首先由黨支部書記作對照檢查發(fā)言,主要包括作為支部書記支部工作情況和作為普通黨員的情況,然后其他黨員依次對照檢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會后整改。黨支部應根據組織生活會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會后制定整改方案,落實具體責任,明確完成時限。對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整改情況,應當采取適當方式進行公布,主動接受監(jiān)督。組織生活會后一周內,向上級黨組織報送會議情況報告、會議記錄、整改方案。
3.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評議黨員主要是通過教育、評議和考核,對每個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的表現和作用作出客觀評價,并通過表彰優(yōu)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
評議時間。黨支部一般每年開展1次民主評議黨員,可結合當年組織生活會和黨員評星定級活動一并進行。
評議范圍。黨支部全體黨員。各級黨員領導干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民主評議,已參加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黨員領導干部可不參加民主測評。預備黨員和政治黨員一樣參加民主評議,但不評定等次。
評議內容。組織黨員對照合格黨員標準、對照入黨誓詞、聯系個人實際進行黨性分析,重點看是否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是否具有改革發(fā)展大局意識、是否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是否嚴格遵紀守法、是否具有堅實的群眾基礎等。
評議實施。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對黨員進行評議。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個人自評和黨員互評可以在黨小組進行。支部委員會應根據黨員評星定級的量化標準、民主評議情況和黨員日常表現情況,綜合提出評定意見,確定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評為“優(yōu)秀”的比例一般不超過黨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表彰和處置。對民主評議為“優(yōu)秀”的黨員,應上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并予以表彰獎勵;對評議中意見較多的黨員,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應分頭找其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應區(qū)別不同情況,及時教育幫助、促其轉化,對仍不合格的按黨內有關規(guī)定進行組織處置。組織處置方式為限期改正、勸退、除名。對有繼續(xù)留在黨內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決心改正的不合格黨員,黨組織應要求其限期改正,時間一般為1年;限期改正期間,黨員權利不受影響。對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滿仍無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4.談心談話制度。談心談話制度是對黨員實施嚴格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的重要措施,應當坦誠相見、交流思想、交換意見、幫助提高。
談心談話范圍。包括黨支部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和黨員之間、黨員與黨員之間的談心談話。帶支部書記應帶頭開展談心談話,同時主動接受黨員約談。
談心談話頻率。黨支部應當經常開展談心談話,黨支部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每年談心談話一般不少于1次。對工作發(fā)生變動、家庭發(fā)生變故、受到處分處置的黨員,對群眾有不良反映的黨員,黨支部書記應當及時談心談話。
談心談話內容。主要包括了解和掌握談心對象的思想、工作、作風及家庭等方面的情況;幫助談心對象發(fā)現存在的缺點和問題,明確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辦法和要求;交流思想,傾聽談心對象呼聲,了解他們的真實想法,溝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消除彼此間的誤解和隔閡,化解相互間的分歧和矛盾,增進彼此間的熟知和信任以及其他認為必須談心的事項。談心談話發(fā)起人應當以適當方式做好談話時間、地點、主題和主要內容等記錄,并注意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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