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疏論包拯之接受三司使的任命,說道:“心中藏于中,而人所不見;跡者示于外,而天下共瞻。”他是說人心隔肚皮,評價一個人,可信賴的還是他的作為。不過,如果得不到情感的線索,一個人的作為,或為迷霧所隱,或為光芒所掩,也會含糊起來呢。
我少時也喜慕非常之舉,直到長大,讀過些歷史和大人物的傳記,才躊躇起來,——人可以將最美好的東西獻于社會,卻將黑暗的一面留給自己的家人和密友。有的人留給我們的文明史偉大的財產(chǎn),卻讓他身邊的人萬分痛苦。如何評價這樣一些人?也許只好讓土歸于土,水歸于水,該感激的感激,該斥責的斥責。
海瑞胸中的徑寸丹心是什么?對弱者的同情心?從他的政令來看,似乎是的,因為他斷起案來,總是站在弱者的立場上,但聯(lián)系到其他方面,又未必然,因為很難想象一種廣泛的感情會豐于彼而吝于此?磥砟鞘且环N抽象的正義,圣化的政治理想,強烈到可以克制正常的情感,而不是養(yǎng)成與豐富之。其實圣人哪里又是這樣的呢?還記得孔子不與暴虎馮河,并厭惡果敢而窒者嗎?
我本來相當厭惡《大學》里修齊治平這一套,近年漸漸覺得它不是毫無道理。修身齊家為先,治國平天下為后。沒有一種借口可以使人問心無愧地拋親棄友,盡管曾有許多強人取得過相反的成功,對他們來說,親密的人,不過是些可以在必要時犧牲而又不引起非議的人——不但不引起非議,還經(jīng)常為人噴嘖贊嘆呢。
在春秋時代,家是高于國的。著名的管仲,一打仗就當逃兵,這樣的行為也能得到原諒,因為,按鮑叔的解釋,管仲不是膽怯,而是家有老母。伍子胥過昭關,借吳兵以伐父母之邦,來報私仇,當時的人覺得他是正當?shù),司馬遷還贊揚他“棄小義,雪大恥,名垂于后世”。
秦漢以后,天平越來越往君權的方向傾斜。“忠”的概念發(fā)生了變化。以前,“忠”的意義廣泛,后來只指對皇帝及其家族的忠誠;以前是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包含雙方的義務關系,后來變成單向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了。
也許問題不在于“忠”“孝”這些范疇本身,而在于缺少一種普遍的正義觀,高于具體人際關系的價值。前面我只說“家國”“忠孝”“君父”,一直不曾說“公私”,就是因為古代幾乎沒有我們今天愿意稱之為“公”的結構,家也是私,國也是私,——是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統(tǒng)治者的私有之物(在這個意義上,古代的皇帝都是僭主)。我們可以說“古代社會”,但得意識到那種“社會”并無清楚的邊際,也無自己的價值體系。那種社會沒有管理,像個戰(zhàn)場,任由強者逐鹿,也任由“忠”“孝”之類的狹念像野獸一樣不受羈束地馳騁沖突。
人常奇怪驕傲一生的嵇康臨死前寫的《家誡》,小心煩瑣,簡直不像《與山巨源絕交書》的作者寫的;捧韓愈為“文起八代之衰,道濟天下之溺”的蘇軾讀到韓愈的《示兒》,失望地說“所言皆利祿事”。我不知道他們希望嵇康或韓愈怎么寫,難道對自己的兒子也不能說幾句老實話嗎?
好人主義需要壞人,來做制度性失敗的替罪羊。西諺有云:Hate the game,don’t hate the player。我們的傳統(tǒng)反是。
“為了失敗而斗爭”,這話聽著雖怪,偶爾也是實情。東林黨中后期的一些作為,從某種邏輯上說,望似并不愿取得實際的政治成,倒像是巴不得被鎮(zhèn)壓,以轟轟烈烈地失敗。——并不是說當時真有人這么想,但人扮演被分配的角色,并不需要心里明白。如果東林黨全面接管政治,絲毫不能挽回明王朝的頹勢,崇禎朝的經(jīng)歷已可驗證這一點,那么泛道德主義的破產(chǎn),當無可逃避。失諸朝而得諸野,唯有政局的失敗,才能維系教義的穩(wěn)固;王朝的滅亡,掩護了思潮,使之得以長存;何況悲劇給人機會以成為烈士,其中包括那些若值喜劇只能扮演丑角的人。
人對自己不滿,多半要移怒于他人,所以北宋人平和,南宋人脾氣就壞,盛唐人寬松,晚唐人就苛細。吳三桂在清代的名聲何以如此不堪?若說是因為引滿洲兵入關,則大家都是“本朝的人”,馬不說驢臉長;若說是因為造反,而以遺民自任的人,也在罵吳三桂。我想清初的人,盡管已輸誠于清室,而且立刻做到忠心耿耿這一老本行,但心里多少還是有一點不自在的。這種不安,自己對自己都不會承認,其表現(xiàn),大概也只在痛哭吳三桂之類的事情上。
那時的輿論很嚴厲,如果誰有一點丑聞,大家一擁而上,深揭猛批,盡性而去,好比一群道德的掠食者,每天在等新食物,一發(fā)現(xiàn)別人的毛病,立刻精神抖擻。李光地自己是詞臣出身,也沒做過十分出格的事,而不見容于清議,他后來回想,總以為是政敵從中構間,其實還是自己做錯了事,且趕上一個不容錯的時代。
哪些是人性的弱點,哪些是邪惡,那時的人并不去分別。事實上,李光地自己也信奉的道德哲學,就想消滅人性的弱點,甚至逼人為善。勸善與逼善是有分別的,因為道德命題并不對稱。我們可以說讓梨是高尚的,而不可以就此反推不讓梨就不高尚,不道德,無恥,該打屁股。提倡美德,是鼓勵性的,推行規(guī)范,是禁止性的。規(guī)范禁止殺人,但我們很少會在日記里寫下“今天又沒殺人”,以為做了好事,沾沾自喜。反過來,人沒有達到某種美德,不意味其在道德上有缺陷。經(jīng)常發(fā)生的是,那些鼓勵性、建議性的倫理信條,被不正確地逆推后,產(chǎn)生了一種壓迫性的道德環(huán)境。
改善自我評價最便捷的辦法,是發(fā)現(xiàn)別人的錯處,力批之,特別是對那些自己也犯過、有可能犯、想犯而不敢犯的錯誤,更要大力撻伐。所以通常,我們看一個人最喜歡抨擊哪類事情,便猜他最受哪些事的吸引,可有一半的準確率。當然最好還是不這么做,猜想別人的動機,實在不是什么好習慣。
在所有的錯誤中,軟弱的錯誤,是人們最愿意騰口譏評的。
古代,帝王得天下,總要說上膺天命,下饜民心,而非智競力爭而來。天命如何,人不知鬼不覺,你說什么便是什么好了;至于民心,似乎是有些準兒的事,所以不但帝王借此來合成王朝的合法性,老百姓也跟腔學調,拿它來增加自己的幸福感:瞧啊,我就是天視天聽的民!我就是載舟覆舟的水!還有格言:“得民心者得天下”一很動聽,然而可惜,是句謊言。
史書里總有許多材料,證明開國皇帝得民心以得天下,亡國皇帝反之。那些都是剪裁涂飾過的。朱元璋自己認為元朝之亡,在于綱紀廢弛。“胡元以寬而失,朕收平中國,非猛不可。”他治道的中心是使民戰(zhàn)栗,而對民心,則是半信半疑。明確提出“得民心者得天下”命題的是孟子。朱元璋下令把《孟子》中不順耳的話都刪掉,其中便包括所有對“民心”的討論。若全信民心論,他不敢刪《孟子》;若全不信,他不必刪《孟子》。
王朝自馬背上得來,得民心不如得士心,得士心不如得軍心。“都很狡猾”的士人,一開始或要鬧點別扭,遲早要加入新朝以自保。士是民的精神領袖,還是其傳記作者。士心一旦收攬,民心也就粗定了。
在底層,個體的人心與整體的民心已有很大的區(qū)別,而且,提出民心論的先賢,假設的是處于理想狀態(tài)中的民人。這種狀態(tài),自秦漢以后,怎么可能接近呢?百姓在精神上早被征服,這時再談什么民心向背,不過是拿幻象來自我娛悅罷了。
朱元璋得到了民心。明朝也得到了,而且靠著士人的越俎代庖,享祚近三百年?磥, “得民心者得天下”雖不是一點道理也沒有,但有比它更有道理,也更合實情的一句話,便是“得天下者得民心”。
道德下降的第一個跡象,就是不關心事實,畢竟,特別在帝制時代,小小百姓,有多少信息來源呢?便在今天,辨別真相,也是累人的事。容易的辦法,還是把自己從這一負擔解脫,讓別人來告訴我誰是“壞人”,我只負責吃掉他。
帝王發(fā)起文字獄,最基本的心理,是做賊心虛,自己知道自己的天下是怎么來的,便以為別人也知道。隋煬帝弒父,才會認為薛道衡贊美文帝是在暗中諷刺自己;武則天殺子,才會一讀李賢的《黃瓜臺詞》而震怒。元人馬上搶得天下,以為理所應當,心中坦然,沒興趣去天天琢磨是不是有人在暗中罵自己。滿人接受了漢人的合法性理論,便總覺得自己底氣不足,直至杯弓蛇影。孔子說的“小人長戚戚”,此之謂也。
兒童游戲有“官兵捉賊”。如朱元璋者,明明做了官兵,內(nèi)心深處,仍然賊性不改,不待人說沐猴而冠,自己先蜷起手來,以強盜自任,也算是怪脾氣。乾隆晚期以后,天下坐穩(wěn),不必事事提防,文字獄也漸漸地少了,只是這時的文人,也漸漸地無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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