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部小說規(guī)模很小,講述的是一個平庸的小職員母親去世后,在糊里糊涂中殺了一個人,被法院處以死刑的故事;恼Q和悲劇一直貫穿著整部小說。第一部從驚為天人的開頭開始——
今天,媽媽死了。也可能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養(yǎng)老院的一封電報,說:“令堂去世。明日葬禮。特致慰唁。”它說得不清楚。也許是昨天死的。
漸漸地,加繆給我們展現(xiàn)了一個同樣荒謬的生活——同樓層的鄰居沙拉馬諾老頭每天都責罵自己的狗,鄰居雷蒙·桑泰斯和他情人之間糾纏不清的關系,和女友瑪麗自己也說不清楚愛與不愛的平淡無味的交往。
在非常平凡的一天,默索爾和女友瑪麗、雷蒙、雷蒙的朋友馬松及其妻子,相約一起在海邊度假,三個男人和跟蹤他們的阿拉伯人打了起來。馬松回屋,默索爾和雷蒙在海灘的盡頭又碰到了那兩個阿拉伯人,雷蒙回屋后,默索爾再次獨自走向海灘,開槍打死了那個阿拉伯人。
重于敘述的第一部至此結束,第二部轉(zhuǎn)向重于對獄中默索爾的心理描寫。
默索爾一開始的想法非常簡單,自己非常干脆地承認了自己的罪行,認為自己糊里糊涂中犯下的罪行是可以從輕處罰的,因此期待可以早日出獄。但麻煩的情況出乎意料:他在母親葬禮上和葬禮之后的一切表現(xiàn)都成為證明他“罪不可赦”的證據(jù),法院認為他是“預謀殺人”、“絲毫沒有一點人性”的、“藐視最基本的社會原則”的,因此被判處在廣場上斬首示眾。默索爾放棄了上訴。
直到臨死前,神甫要求他信仰基督教——神甫說:“所有我認識的和您情況相同的人,最后都皈依了他。”默爾索說:“我承認那是他們的權利。至于我,我不想要別人幫助我,而且我也沒有時間去對我不感興趣的事情再發(fā)生興趣了。”
神甫問他:“您難道就不抱任何希望了嗎?您難道就天天惦念著自己行將整個毀滅而這么茍延殘喘嗎?”默索爾回答說:“是的。”
我體驗到了這個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愛融洽,覺得自己過去曾經(jīng)是幸福的,現(xiàn)在仍然是幸福的。為了善始善終,功德圓滿,為了不感到自己屬于異類,我期望處決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來看熱鬧,他們都向我發(fā)出仇恨的叫喊聲。
第二部在默索爾即將上刑的那個凌晨時分結束。
默索爾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不想逃避,可以說是誠實的。默索爾對他母親的態(tài)度確實是冷酷無情的,或者說他對于整個世界的態(tài)度全是冷酷無情的。
他不知道自己母親是什么時候去世的,也未曾去養(yǎng)老院探望過母親;他搪塞女友問他是否愿意結婚的問題:“結不結婚都行”,愛不愛她這個問題毫無意義;老板派他去有廣闊前景的巴黎工作,他不愿意去,還回答老板:“人們永遠無法改變生活,什么樣的生活都差不多”。淡薄處世,這是他對待整個生活的一貫態(tài)度,但這和他殺人這一罪行并無關系。法院通過他不記得母親何時去世、在葬禮上沒有掉眼淚、在母親下葬的第二天和女友看了一場喜劇電影、不信基督教,這些生活細節(jié)來判定他是個“毫無人性”的人,以處以死刑,并不妥當。加繆用自己包含深的語調(diào)給予默索爾深切的同情。
但是在腦子迷糊的時候隨意殺害了一個不認識的人,卻很難說是這個人是善良無害的。這樣潛在的危險人物若不處決,恐怕社會大眾只會人心惶惶,難以接受。誰也不敢想象自己身邊不論認識還是不認識的人一時糊涂就把自己殺害。因此法院判決他的死刑是正確的,但這一判決也只能建立在他槍殺他人致死這一犯罪事實上,不能建立在他本性是個冷漠無情的人之上。
在現(xiàn)場,默索爾不止一次感覺到審訊中的庭長、檢察長、辯護律師以及采訪報道的記者都是一家人,自己被完全排除在外,是個局外人。作為被告本人,他不止一次想發(fā)出自己的聲音,但都被自己的辯護律師拒絕了,他認為這對默索爾不利。這種把被告架空,法庭內(nèi)部自行邏輯循環(huán)的做法也是加繆批判的對象之一。小說的結尾,默索爾面對指導神甫不厭其煩地強迫他信仰耶穌煩不勝煩,看透了一切,批駁神甫:
甚至連自己是否活著都沒有把握,因為他干脆就像行尸走肉。而我,我好像是兩手空空,一無所有,但我對自己很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對我的生命,對我即將來到的死亡,都有把握。是的,我只有這份把握,但至少我掌握了這個真理,正如這個真理抓住了我一樣。我以前有理,現(xiàn)在有理,將來永遠有理。
這些心理狀態(tài)的描寫極具張力,通過文字仿佛可以聽到這樣一名精神被折磨殆盡的死囚的吶喊。他被判處死刑,已經(jīng)完全不僅僅是因為他殺了人,法庭和神甫以及周遭的一切對他施行了一場精神綁架:因為他沒有哭哭啼啼的懺悔,只是老老實實地大方承認自己的錯誤,因為他沉著冷靜的一貫生活作風,所有人判斷出他是有預謀的殺人。殺人不過是他無意間犯下的,看上去更正常的死刑借口,這也是他最大的悲劇。人們認為他應當死刑的緣由,是他不像別人一樣的所有生活細節(jié)。默索爾最痛苦的時候,莫過于在法庭上聽著所有人對他人性、精神和道德的踐踏,而他無法反駁一句話。他只能如同置身事外,在上刑的黎明前,望著漫天繁星,痛苦地決定去死,以求得他與這個世界最大的,也是最后的共通。
《局外人》大概完成于加繆26歲的時候,出版于1942年,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可以說加繆塑造了默爾索這個形象正是反映了在戰(zhàn)爭的恐慌中,人們對社會充滿迷惘,精神沒有歸宿的現(xiàn)實。
加繆是存在主義文學的代表人物之一,存在主義文學旨在表現(xiàn)對人的生存狀態(tài)的深切關注,肯定人的存在先于本質(zhì),揭示世界的荒謬和人生的痛苦,主張人的自由選擇。代表作家有法國的讓-保爾·薩特(1905-1980),阿爾貝·加繆(1913-1960),西蒙娜·德·波伏瓦(1908-1986)等。1980年后,這個流派隨著其代表作家薩特的去世而漸告隱退。
存在主義主要有三個基本原則:
1. 存在先于本質(zhì)。
人首先存在著,作為偶然的因素出現(xiàn)在世界上,然后才說明自己,給自己定性。我的理解是,這意味著因果關系(如果有)是后期出現(xiàn)的,是“說明”和“定性”的一部分,能用一定關系解釋得通的。若無法用某種關系說明,那兩件事情之間就毫無聯(lián)系,就是荒謬的。
2. 自由選擇。
由于存在先于本質(zhì),人就永遠不能參照一個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來解放或決定自己的行為。當人被投進這個世界的那一刻起,就是孤零零的一個人,就要對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既對個人負責,也對所有人負責。
神甫不斷要求默索爾皈依基督教,因為所有犯了罪的人,在處死前都會皈依基督教。但是默索爾拒絕了,他認為自己不信就是不信,不能因為別人信,就要求他信。在神甫看來,默索爾是鐵石心腸,冷酷到底,宗教都無法拯救他墮落的靈魂,而加繆期望說明的便是人的存在是十分孤獨的,只有自己才能說明自己,才能為自己定性,每一個個人對于其他所有人來說,都是孤獨的,都是局外人。
3.世界是荒謬的,人生是痛苦的。
既然人人都在自由選擇,又沒有共同的依據(jù),那么就會出現(xiàn)一個“主體性”林立的社會,互相之間就會處于矛盾沖突中,“他人就是地獄”,整個世界沒有主宰,沒有理性,沒有規(guī)律可循,十分荒謬,而人生活在其中,步步都有障礙和限制,每個人都處于一個特定的境遇中,只能是痛苦而孤獨的人。
默索爾殺掉了那個阿拉伯人,是荒謬的;在法庭中,法官始終糾結于默索爾為什么在開了致命的一槍之后,還補上了四搶,并以此判定默索爾是個殘暴的人。但是加繆想通過默索爾糊里糊涂的“不知道”,自己也說不清楚,來說明這一切本來就沒有理由,生活就是荒謬的。
存在主義看似頹廢,卻成為戰(zhàn)后重要的人本主義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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