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發(fā)不可收拾的迷上了東野圭吾的小說,一看就停不下來,最新看的一本名叫《虛無的十字架》是有關死刑的討論。
故事一開頭是講的年幼逝母的井田紗織在初中時暗戀高他一個年紀的男孩子史也,在一次借錄像帶的過程中兩人越走越近最終成為男女朋友。
突然故事轉折到了寵物殯儀館,刑警找到了中原告訴他他的前妻小夜子被人殺害了,中原整個人都蒙了,這是刑警第二次聯(lián)系他了,第一次是他的女兒愛美被人殺害,當時他和小夜子還沒有離婚,小夜子讓八歲的愛美在家看電視,自己在鎖好門后就去附近超市買菜了,結果劫匪蛭川從廁所窗戶爬進家中行竊并殺死了愛美,這是蛭川第二次殺人,第一次是殺死了一對老年夫婦,判處有期徒刑后因為有悔改的情況給予假釋,在假釋期間再次入室盜竊殺人,在這次的審判中,法院一審判決蛭川無期徒刑,中原和小夜子無法接受這樣的結局進行了上訴,通過他們不懈的努力,二審終于判決蛭川死刑,但是蛭川的死并沒改變什么,愛美還是活不過來,中原和小夜子還是痛苦不堪,原本是靠爭取蛭川死刑的信念活著,而蛭川判處死刑后,他們一下子不知道該怎么辦了,中原和小夜子在一起就會想起愛美,為了遺忘這段痛苦的回憶,他們選擇了離婚再也沒聯(lián)系過,離婚后的中原繼承了舅舅的寵物殯儀館,漸漸的心緒平靜下來,而再聽到小夜子的消息確是小夜子被殺的事情,這讓中原難以接受。
第二天中原接到了兇手投案自首的消息,老頭子町村帶著殺人的兇器和偷走的東西到警察局自首,警察覺得案件有很多不合理的疑點懷疑小夜子和兇手之前有什么關系,但是卻一直調查不出所以然來。
中原在參加小夜子的葬禮的時候從前岳父岳母那里了解到了小夜子被殺前在做自由撰稿人,近期在做一個關于偷竊癮的專題還加入了一個為殺人事件失去家人的家屬提供咨詢和援助的團體遺族會,中原在葬禮上還遇到了帶小夜子進入撰稿人行業(yè)的同學千鶴子和小夜子的采訪對象井口小姐。
故事掉轉到慶明大學附屬醫(yī)院,由美來找做醫(yī)生的哥哥史也,由美帶來了母親和家族的意思要求史也和妻子花惠離婚,原因是花惠的父親町村殺人讓家族蒙羞,而且史也的兒子小翔長得一點也不像史也,他們結婚的時候小翔已經(jīng)快出生了,花惠不僅長得不漂亮也沒文華,這讓史也家里很難以接受,但是史也拒絕了并表示寧可和家族斷絕關系也不會離婚。
故事場景轉回到花惠小時候,花惠的母親克枝開了一家居酒屋,在遇到了町村之后就結婚了,可結婚之后發(fā)現(xiàn)町村是個好逸惡勞的懶漢,只知道喝酒賭博玩女人,但是因為有了花惠就一直隱忍著過日子,后來克枝去世了,町村敗光了家產,花惠獨自遠走打工,再也不和父親聯(lián)系了,再次見到町村是花惠的老家為減輕養(yǎng)老負擔給花惠打電話,正好史也接的電話,史也不顧花惠的反對將町村接來住并給町村租了房子還給他零用錢。
中原接到千鶴子寄來的小夜子最后一篇采訪稿猜想井田可能就是稿中的第四個女人,這個女人很偷竊癮很奇怪,她覺得她自己不配活著,只配吃偷來的食物,千鶴子告訴中原小夜子有一本未萬成的書《以廢除死刑為名義的暴力》并將手稿給了中原,中原在整理小夜子的手稿和遺物的時候發(fā)現(xiàn)夾雜著一張慶明大學附屬醫(yī)院見面會的宣傳單,宣傳時間正是小夜子遇害的前三天,此外,中原和千鶴子聊天的時候得知井口的家里所有家具配飾都是紅色的,只有一張全是樹木的照片除外,而這張全是樹木的照片同樣也出現(xiàn)在小夜子的遺物里,小夜子在去世之前去過照片中的地方,而那個地方正好在井田和史也家里不遠,這些巧合慢慢的織成了一張網(wǎng),中原通過這些小線索終于查明了事實真想。
史也和井田曾是初中時候的情侶卻意外懷孕,為了瞞住大人,他們生下孩子之后就把孩子捂死并埋在了照片中的地方,這也成了他們心中的痛,后來他們因無法面對彼此分手了,井田事事不順最后染上偷竊癮,小夜子在和井田的聊天過程中洞悉了他們曾殺人的事實,希望他們去自首,小夜子在聯(lián)系史也的時候意外讓町村知道了這件事,町村不希望女兒好不容易得來的平靜生活被打破就殺了小夜子并警告井田不要把事情說出去然后自首。
其實史也一直在為自己當年犯下的錯贖罪,他當兒科醫(yī)生救了無數(shù)身患重病的孩子都是在贖罪,他在一次去樹林拜祭被他掐死的兒子的時候看見了身懷六甲準備尋死的花惠,他救了花惠并一直照顧他,為了讓花惠的孩子不受人歧視,他不顧家人的反對娶了花惠并照顧他的兒子和父親。故事的最后史也還是和井田一起去自首了,但是由于沒有找到尸體案件無法立案,町村為了掩飾女婿的罪行才殺人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死刑一直是很有爭議的話題,現(xiàn)在在案件中判處死刑變得越來越慎重而且死刑的標準也越來越高,曾今我也覺得殺人必須要償命,但是看了小說之后我在想償命又如何呢?!不管是死刑還是有期徒刑都是虛無的十字架,判處死刑后并不能改變什么,死者并不能復生,生者也只能自己度過心理上的那道坎,就像鎖只能防君子一樣,死刑也不是震懾讓人不去犯罪的方法,刑罰更重要的其實是讓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真真正正的去悔改,就像史也一樣,雖然他殺了人,還是剛剛出生的嬰兒,但是在他的余生一直盡力的在為自己的所作所為進行彌補,而像蛭川,第一次殺人第二次又殺人,雖判了有期徒刑后來又判了死刑,但他臨死都不覺得自己錯了,只覺得這就是他的命,而他的悔改大都是為了減輕處罰而做的戲,非真正意義上的悔改。
刑罰應該只是一種處罰的手段,最終的目的還是要通過刑罰矯正犯罪,讓犯罪分子真正了解到自己做錯了,以后不會再違法亂紀這才是最終要的,此外那些犯罪人員再次犯罪大都是因為沒錢又很難找到工作不得不再次鋌而走險,所以作為國家是不是更應該針對這些釋放后的違法犯罪人員設立一些機構,安排一些讓他們自食其力的工作,讓他們能重新融入到社會中而不是處罰之后就不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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