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取得巨大成就,社會公正問題也越來越為政府所重視。實現社會公正,既是實現中國夢的基石,也是進入攻堅期的中國改革的內在目標。
社會公正、機會公平,和每個人的發(fā)展密切相關,以我個人為例,從一個“山里娃”到大學生,從法學教授到法官,以自身努力改變命運,和高考制度、法官選任制度、領導干部公開選拔等機制分不開,這些看似抽象的制度,其良好運轉,維護了一個社會的機會公平,讓每個人都有出彩的機會。
人的家庭出身、先天稟賦是無法選擇的,政府的責任不是去消滅這些差異,而是保證每個公民都站在同樣的權利起跑線上。在通往幸福人生的賽道上,沒有人有資格搶跑。
機會平等,意味著人們不受家庭出身、個人所處階層的影響,不受任何種族、性別、年齡差別的影響,而只受個人自主活動能力和努力程度的影響。社會應該毫不偏袒地為所有人提供人生出彩的機會,讓每個人都享有夢想成真的可能,同祖國和時代一起成長與進步。
近年來,一系列引發(fā)輿論關注的熱點事件背后,凸顯的往往是社會公正問題,在“炫富”引發(fā)的滔滔民意背后,可以看到公眾對分配公正的企盼;透過“蘿卜招聘”等現象,折射的是公眾對公平的就業(yè)環(huán)境的渴求。“公生明,偏生暗”,公平政治的推行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是中國社會未來和諧發(fā)展的必然要求。
“理國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自古以來,民眾都期盼良善而有作為的主政者能夠實現社會公正。好的主政者往往可以為社會的公正和發(fā)展創(chuàng)造條件,但在現代社會,社會公正的實現更多地依賴于良善的制度和法律。
就目前而言,讓公正成為社會保持健康活力的穩(wěn)定器,衡量人們滿意度的天平,應以十八大確定的權利公平、規(guī)則公平、機會公平為導向,加強社會公平的基礎性制度建設。
國家要讓每個中國人的生活有盼頭、有奔頭,讓每個人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yī)、老有所養(yǎng)、住有所居、弱有所靠,推動人民維持有尊嚴的生活,這樣才能保證無數中國夢的實現。
而作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應該力圖使每一個案件都得到公平處理,這樣才能保證權利公平的法治社會,保證每個人的夢想不因不公而受挫,只有權利平等,中國才可能是一個強大的、有尊嚴的美麗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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