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要“把法制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指標考核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內容”。“依法治國”是新時期賦予組工干部的新使命,也將成為組織工作的新常態(tài)。我認為,作為組工干部,要擔負起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提出的為黨選準用好好干部、依法依規(guī)選好好干部的歷史重任,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內容的要求,必須從強化法治素養(yǎng)入手,堅持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考法。組工干部要努力爭當“依法治國”的表率。
一、學法知法,樹立“依法治國”好理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知是行之始。學法和知法是做好組織工作的基礎。組織部門作為各級黨委黨建工作的重要部門,組工干部作為黨建工作的具體指導者和實踐者,要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不稱職”的理念,認真學法懂法,掌握和運用好法治這個武器。一是要讓自覺學習法律法規(guī)成為組工干部的新行動。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要加強組工干部法律法規(guī)培訓工作力度,統(tǒng)籌安排、周密部署,科學開展對組工干部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的培訓工作,努力實現組工干部學習法律法規(guī)長效化。要通過讀書會、學習會、討論會等形式,推動組工干部學在前、懂在前,用在前,用組工干部的模范言行推動干部學習法律、知曉法律。要把強化法治意識作為組工干部嚴于律己的“防火墻”,引導組工干部把法律法規(guī)看成是高懸的“利劍”,把嚴守法律作為謀事成事之基,時刻提醒自己嚴守法律底線,嚴格依法辦事。要自覺學習研究掌握“從嚴治黨”、“依法治國”、“從嚴管理干部”的規(guī)律,善于把“從嚴治黨”、“依法治國”要求具體化,守規(guī)矩,敢動真碰硬。要自覺把中央關于從嚴治黨、依法治國的要求落實到強化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上。自覺把貫徹落實從嚴治黨要求作為自己的“責任田”、“自留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敢批評、善提醒、多監(jiān)督,切實把“從嚴治黨”、“依法治國”、“從嚴管理干部”內化成組工干部的高度共識和自覺行動。二是要讓帶動黨員干部學法知法成為組工干部的新任務。要通過主體班、專題講座、警示教育等形式,切實加強和帶動其他干部的法律法規(guī)、依法行政等各類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學習,促進干部慎言慎行,循矩依規(guī),推動干部“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自覺依法按章按規(guī)定辦事,不斷強化各級干部的“依法治國”新理念,在全社會形成共同推進“依法治國”方略落實的良好氛圍。要堅持帶動其他黨員干部學習《憲法》、《公務員法》、《行政強制法》、《中國共產黨章程》、《干部選拔任用條例》、《中央八項規(guī)定》等法律和黨內法規(guī)的學習,引導黨員干部樹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堅持以法律為準繩規(guī)范自己的言行,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敢于同一切有法不依有法不止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作斗爭,切實做到不逾矩,不違法,不違規(guī)。
二、守法用法,打造“依法治國”新常態(tài)。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方略,一是組工干部要做嚴格守法的模范。要敬畏法律法規(guī),切實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辦事,嚴格按照條例選人用人。“沒有程序的正義就沒有實體的正義”。組工干部在工作中,特別是在考察工作中,要嚴格依法選人用人,遵法做事做人。要嚴格落實考察識別干部的程序,并貫穿于干部工作全過程,切實做到嚴格、公正、公平、公開,保證法律法規(guī)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得到全面有效落實。“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組工干部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努力使自己的行為不逾規(guī)范、不違道德,不觸法律底線,用守法用法的模范行動推進依法治國精神的落實。二是組工干部要以“依法治國”新要求選準用好好干部。要切實把黨員干部依法辦事情況和依法行政工作作為干部考績的重要內容,考好選準干部。要把依法辦事、遵守法律成為考察識別干部的“試金石”,切實按照好干部的“二十字”標準,將那些依法辦事、遵守法律,宗旨意識牢固,在改革發(fā)展中勇挑重擔敢擔責,會干事、肯干事、不出事的干部選出來,用起來,形成好的用人導向。三是要重視建立領導干部法治人才的培養(yǎng)、使用和追究機制。要加強守法用法工作研究,積極探索黨的建設與法治建設相融合的有效載體,努力把法治的理念落實到組織工作的方方面面,科學規(guī)范依法推進當前的群眾工作、信訪維穩(wěn)、考察考核、黨員隊伍建設等各項工作,讓每一個基層黨組織都成為推進依法治國的堅強堡壘,讓每一名黨員都成為維護法治權威的一面旗幟!要依法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糾正干部“為官不易”錯誤思想,加大干部“為官不為”的查處力度,讓干部明白為什么不能“為官不易”、“為官不為”,切實把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好干部選上來,不用濫權的干部,不用損害群眾利益的干部,促進干部明白干事、依法辦事、清白做官,努力營造干部“有為才能有位,有位更要有為”的良好政治生態(tài),不斷激發(fā)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活力,破解干部“為官不易”、“為官不為”怪圈。
三、依法考法,建設“依法治國”強隊伍。用好管好干部是從嚴治黨的核心工程,也是建設依法治國好隊伍的核心工程。治國之要,首在用人。作為組工干部,一是要堅持以“三嚴三實”和好干部標準跟蹤培養(yǎng)依法辦事、遵守法律的干部。要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嚴三實”的要求,切實將“三嚴三實”要求具體化,引導領導干部彎下身子,深入基層,想問題、辦事情、作決策都要從把握法律的準繩,都要從實際出發(fā)。要讓依法辦事成為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新常態(tài)”,積極引導領導干部善于正確運用法律,敢于擔責,直面問題,腳踏實地,真抓實干,讓組織放心,群眾信服。要從嚴抓好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管理,引導領導干部自覺樹立法律的底線意識,誠實對人,忠誠對黨,做老實人、說老實話、干老實事。要以治理“三超兩亂”為契機,嚴格法律法規(guī)落實,嚴肅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在崗”和“提拔后生病”。二是要堅持以“一崗雙責”、“兩個責任”的要求嚴格管理干部。要以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為目標,切實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法律知識、案例警示等教育,引導他們牢固樹立法治理念,規(guī)范基層黨組織建設,嚴格管治不合格黨員,努力把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成為依法治國的堅強堡壘,把黨員隊伍培養(yǎng)成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以從嚴整頓吏治、優(yōu)化政治生態(tài)作為奮斗目標,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法紀意識教育培訓,堅決落實“八項規(guī)定”要求,緊盯住作風領域出現的新變化、新問題,跟進相應措施,加大對懶、散、奢、吃、拿、卡、要等問題的整治力度,努力打造風清氣正心齊的干事創(chuàng)業(yè)環(huán)境。要將法律法規(guī)和從嚴管理黨員干部要求具體化,并列入各級黨委、黨組考評內容,以促進從嚴治黨、依法治國工作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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