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茶與婚姻有著密切聯(lián)系,早在明朝時就有“訂親茶”的記載。清代人福格在《聽雨叢談》卷八中說:“今婚禮行聘,以茶葉為幣,清漢之俗皆然,且非正室不用。”與茶有關(guān)的婚俗,最有趣的當(dāng)推閩南和臺灣。
閩臺婚姻禮儀總稱為“三茶天禮”。“三茶”即訂婚時的“下茶”,結(jié)婚時的“定茶”,同房合歡見面時的“合茶”。
在 舊社會,男方隨媒婆或父母到女方家提親、相親,女方的父母就習(xí)慣叫待字閨中的女兒端茶待客,茶杯斟滿后,依輩份次序分送到男方親客手中,由此拉開了“相 親”的序幕。男方家人乘機審察姑娘的相貌、言行、舉止,姑娘也暗將未來夫君打量一番,當(dāng)男到女家“送定”(定親)時,由待嫁女端甜茶(閩臺民間叫“金棗 茶”),請男方來客品嘗。喝完甜茶,男方來客就用紅紙包雙數(shù)錢幣回禮,這一禮物叫“壓茶瓶”。到了娶親這一天,男方的迎娶隊伍未到女家,女家就要請吃“雞 蛋茶”(甜茶內(nèi)置一個脫殼煮糖的雞蛋)。
男方婚宴后,新郎、新娘在媒婆或家人的陪伴下,捧上放有蜜餞、甜冬瓜條等“茶配”的茶盤,敬請來 客,此禮叫“吃新娘茶”。來客吃完“新娘茶”要包紅包置于茶杯為回禮。結(jié)婚成親的第二天,新婚夫婦合捧“金棗茶”(每一小杯加兩粒蜜金棗),跪獻(xiàn)長輩,這 就是閩南、臺灣民間著名的“拜茶”,也是茶禮在婚事中的高潮。倘若遠(yuǎn)離故鄉(xiāng)的親屬長輩不能前往參加婚禮,新郎家就用紅紙包茶葉,連同金棗一并寄上。
在閩南、臺灣,茶樹是締結(jié)同心、至死不移的象征。據(jù)郎英的《七修類稿》和陳躍文的《天中記》載:“凡種茶樹必下子,移植則不復(fù)生,故舊聘婦必以茶為禮,義固有所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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