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在xxxx調研時指出:不正之風和腐敗損害群眾切身利益,侵蝕干群關系,動搖黨的執(zhí)政之基,人民群眾深惡痛絕;鶎狱h組織要深刻領會中央精神,把準方向、邁出步伐、由淺入深、由易到難,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到基層,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維護群眾利益。必須緊緊抓住基層黨組織建設這個環(huán)節(jié),大力弘揚焦裕祿精神和紅旗渠精神,深化教育實踐活動成果,使廣大基礎干部增強宗旨意識,牢記為民務實清廉,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堅強戰(zhàn)斗堡壘,讓群眾看得到、體會得到、享受得到全面從嚴治黨成果。
在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tài)下,作為身處基層一線的干部,直接與人民群眾打交道,其作風好壞直接影響黨群關系,事關政府形象和社會和諧,基層黨委更要堅決整治各種“為官不為”現象以及整治“慵懶散”問題。針對存在的現象以及問題,筆者采取查閱資料、走訪座談、個別談話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基層聽取群眾意見建議,了解基層干部困難訴求,認真查找社會發(fā)展新常態(tài)下存在的“為官不為”現象以及影響和制約鄉(xiāng)鎮(zhèn)工作執(zhí)行難、落實不到位的突出問題。
一、存在問題和原因
總體上而言,自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鄉(xiāng)鎮(zhèn)廣大干部職工的作風改觀明顯。但是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
(一)為官不為現象普遍存在。在經濟下行和高壓反腐的雙重壓力下,部分干部失去干事動力是當前社會存在的普遍問題,部分鎮(zhèn)、村干部存在“怕出錯不愿干事、怕麻煩不愿抓事、怕吃虧不愿攬事”的心理,產生當“老好人”、做“太平官”的念頭,甚至把新常態(tài)當作“為官不為”的擋箭牌,不敢動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繞,遇到問題就躲,缺乏攻堅克難的勇氣,工作上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
(二)作風建設認識不夠深入;鶎痈刹课幕刭|偏低,就筆者所在鄉(xiāng)鎮(zhèn)而言超半數村(居)“兩委”干部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多數村干部對作風建設有關文件、資料學不進去,用不到位,對相關政策知識一知半解、知之甚少,不能細心體會。雖然絕大部分鎮(zhèn)、村干部在作風建設思想上發(fā)生了轉變,可真正的認識還不夠深入。
(三)工作的積極性有待提高。近幾年,隨著各級黨委、政府的工作重心不斷下移,鄉(xiāng)鎮(zhèn)工作任務更加繁重,而鎮(zhèn)、村干部特別是村干部的收入較低、工作環(huán)境較差,導致部分干部心理失衡,工作積極性不高,自覺服務意識不強。有些安排好的工作需要分管領導親自下去抓,主動性不強,個別村干部“觀望”思想、“不作為、欠作為、找理由”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
(四)基層黨組建設較為滯后。現在農村多數青壯年都外出務工,留守人員多為老人、婦女和小孩,村“兩委”干部選拔任用范圍受限。同時基層干部的選撥任用機制還不夠完善,在村民委員會的選舉中,受經濟利益的影響,一定程度存在有個別黨性不強的人選進了村“兩委”班子的現狀,導致很多工作難以順利開展。雖然縣里有組織招聘大學生村官充實到村干部隊伍,但大學生村官的保障力度不強,大部分大學生農村工作經驗不足,還有部分大學生只把“村官”當做一個“跳板”,在崗期間一門心思撲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老師的招考上,難以定下心來安心做好群眾工作。
二、對策及建議
在當前經濟、政治環(huán)境的新常態(tài)下,如何破解基層干部“為官不為”現象以及如何整治“慵懶散”問題、鄉(xiāng)鎮(zhèn)工作執(zhí)行難、落實不到位的突出問題,應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一)增強宗旨意識,堅定敢于擔當的責任意識。要進一步強化基層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堅持把“敢于擔當、事業(yè)有為”作為自覺追求和價值取向。在大事大非以及緊急關頭上,必須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想信念,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勁頭,敢于和歪風邪氣作斗爭,敢于較真碰硬。一是由縣委講師團、縣委黨校集中開展一輪鄉(xiāng)鎮(zhèn)巡講,重點剖析新常態(tài)下“為官不為”現象和危害,提高鎮(zhèn)、村干思想認識;二是進一步細化責任分工,有責是擔責的前提,要確保每個鎮(zhèn)、村干肩上都有責任、有分工、有任務。
(二)樹立正確導向,營造無為讓位的用人環(huán)境。要樹立“注重品行、注重實績、注重能力、注重群眾公認”的正確用人導向,嚴格執(zhí)行新《干部任用條例》。積極探索推進鎮(zhèn)、村干部能上能下的機制,加大治庸治散力度,及時讓不勝任、不稱職、不作為的干部讓位,讓每一名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職、不敢不為。一是由各鎮(zhèn)制定出臺村干部評價機制,根據具體工作細化加分、扣分事項和幅度,每年考評結果倒數2名的村(居)“兩委”干部進行誡勉談話,評價極差的進入罷免或改選程序;二是建立干部服務群眾滿意度檔案,在鎮(zhèn)、村醒目位置設立投訴箱,有鎮(zhèn)紀檢部門負責監(jiān)管、統(tǒng)計,對鎮(zhèn)、村干部被投訴情況實行季度通報、年度考核,連續(xù)4個季度被投訴次數前3名,由當地鎮(zhèn)委、鎮(zhèn)政府進行誡勉談話,并視情節(jié)報縣委、縣政府提出調整或免職建議,對村干部可依法定程序進行罷免或改選。
(三)完善績效考核,形成有為得利的用人機制。要制定和落實目標清晰的責任制與賞罰分明的激勵約束機制,切實解決目標任務“誰來落實、怎么落實、何時落實、不落實怎么辦”的問題。要堅持把考評結果與干部評優(yōu)和提拔任用相結合,把各種實惠向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鎮(zhèn)、村干部傾斜,形成人人爭先創(chuàng)優(yōu)、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濃厚氛圍。一是進一步優(yōu)化干部選拔任用方式,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縣直單位、鄉(xiāng)鎮(zhèn)副科級領導職數從優(yōu)秀大學生村官中直接公開選拔;二是設立鎮(zhèn)、村干部履職風險金,嚴格鎮(zhèn)、村干部績效考核,并根據績效考核排名按照一定上浮比例(最高200%)返還風險金,進一步提高鎮(zhèn)、村干部干事積極性。
(四)強化紀律規(guī)定,形成不為追責的硬性約束。要加大對鎮(zhèn)、村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圍繞干部履職行為重點加強日常管理監(jiān)督和經常性監(jiān)督檢查,切實解決干部監(jiān)督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一是可參考福州市委出臺的《關于整肅“為官不為”實行“下課問責”的暫行辦法》,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出臺相關規(guī)定;二是“三嚴三實”活動為契機,開展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不落實”等“為官不為”現象專項整治活動,動真格出實招,敢于查處一批典型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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