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句”,顧名思義是表達某種目的的句子,除個別的出現(xiàn)“目的”類詞的直白目的句(如“以……為目的”的定語目的句、“目的是……”“旨在……”等主謂目的句)而外,主要有“狀語目的句”和“目的復句”兩種類型。這兩種類型,值得重點研究。根據(jù)詞語性質(zhì),狀語目的句可稱作“介詞結構目的句”“介詞短語目的句”“介詞詞組目的句”等。因狀語目的句以“前置狀語目的句”居多,故目的復句常相對稱作“后置目的句”。鑒于公文中的目的句大量使用,且存在諸多錯訛,因此有必要明確其一般形式、基本特征和主要功用,更有必要探尋寫作規(guī)律,注意在實踐中把握使用規(guī)范。
一、公文中目的句的一般形式、基本特征和主要功用
(一)公文中目的句的一般形式
狀語目的句的一般形式為“為(為了)……”(此省略號中含介詞結構后面的中心句)。其中的介詞結構是表示目的的介詞“為(為了)”同短語(單句)或復句組成的詞語結構。例如:“為了保證醫(y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條例。”(《醫(yī)療器械監(jiān)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城鎮(zhèn)化工作會議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進有能力在城鎮(zhèn)穩(wěn)定就業(yè)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qū)崿F(xiàn)市民化,穩(wěn)步推進城鎮(zhèn)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現(xiàn)提出以下意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fā)〔201*〕25號)。
目的復句的一般形式為“……以(以便、以期、以免、免得等)”。例如:“對整治后的擋土墻和山體將結合實際情況繪制墻畫或垂直綠化,以達到美化市容環(huán)境的目的。”“下級機關應根據(jù)出現(xiàn)的新問題和突發(fā)情況(事故、災害等)向上級機關快速反映,以便上級機關及時作出應對性的決策。”“也有的把呈轉(zhuǎn)性報告專門稱作‘請示報告’,以期使‘請示報告’在理論上合法化。”“當‘以上’和‘以下’連用時,則須作出明確交代,以免丟掉或重復本數(shù)。”
(二)公文中目的句的基本特征
1.標志性用詞的特征
狀語目的句標志性的用詞“為(為了)”系介詞。目的復句標志性的用詞“以(以便、以期、以免、免得等)”系連詞;有時用“‘以’+ 動詞”的形式,如“以便于”“以避免”“以免除”等。
2.句子結構上的特征
狀語目的句可具體表述為:介詞“為(為了)”+短語(單句)或復句 + 中心句(多為述賓結構)。其中“介詞‘為(為了)’+短語(單句)或復句”的組合,為目的句中的介詞結構。目的句中的介詞結構不能單獨成句,同后面的中心句組合才構成完整的句子。如前述的國務院令第650號和國發(fā)〔201*〕25號文件用例。目的復句可具體表述為:單句或復句 + 連詞“以(以便、以期、以免、免得等)” + 單句或復句(多為單句)。如:“報告中不能寫請示事項,但請示中可以反映情況,陳述意見,說明理由,以便于上級處理。”
3.語法功能上的特征
狀語目的句中的介詞結構,在句中充當狀語。如簡明的單句形式“我們要為實現(xiàn)公文的規(guī)范化而努力”,其中的“為實現(xiàn)公文的規(guī)范化”系句中狀語成分。目的式介詞結構和根據(jù)式介詞結構“根據(jù)(依據(jù))……”經(jīng)常同時使用。無論單獨使用一種介詞結構還是連用兩種介詞結構,也無論表述的文字多長,結構式多么復雜,它都不是完整句子,在其所處的語句中充當前置狀語。連詞“……以(以便、以期、以免等)”聯(lián)結的目的復句,前后分句體現(xiàn)的是目的關系。
4.模式性的位置特征
公文中的目的復句,可根據(jù)表達需要隨時使用,沒有固定的位置。而狀語目的句(包括目的和依據(jù)連用的句式),多用于公文開頭,具有較強的模式性。有的開頭直接使用這種句式,有的概述情況或問題(提出事實依據(jù))后使用。例如:“近年來,我國林業(yè)有害生物災害多發(fā)頻發(fā),對林業(yè)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和生態(tài)文明建設等構成嚴重威脅。為進一步加強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經(jīng)國務院同意,現(xiàn)提出以下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見》,國辦發(fā)〔201*〕26號)。除公文開頭外,正文主體部分和結尾根據(jù)需要有時也用“為(為了)……”句式。例如:“為了促進教育發(fā)展和教育公平,我們將采取兩項重大措施……”(201*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公文結尾的目的句中的介詞結構多為句中狀語,見下面舉例。
(三)公文中目的句的主要功用
1.凸顯目的主旨
公文中的目的句,或企求達到,或企求避免。企求達到的,標志性的用詞多為“為(為了)”或“以(以便、以期等)”;企求避免的,主要標志性的用詞為“以免(免得)”。如前面舉過的例子。
2.體現(xiàn)某種意圖
公文中的目的句,常用于獎懲、激勵、號召、展望。如“為表彰先進……,特授予……”“為教育本人……,特決定……”“……為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做出貢獻”等等。用于號召展望的目的句多在公文結尾,如:“全會號召,全黨同志要……,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斷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中國共產(chǎn)黨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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