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專題教育安排,這段時間集中對“嚴以用權”有關內(nèi)容進行了學習,并圍繞“做焦裕祿式的好干部”,把自己和工作擺進去進行了認真思考。
我覺得,在“三嚴三實”中,“嚴以用權”直指干部作風建設的核心,是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對領導干部來講,修身律己、謀事創(chuàng)業(yè),最終要落實到正確行使權力上來。權力是把雙刃劍,正確使用可以建功立業(yè)、造福人民、成就自我;使用不當則會危害黨的事業(yè)、損害人民利益。“嚴”字沒有止境,再嚴都不為過。“嚴”字是領導干部每天都要面對的要求,必須善于見微知著,在常態(tài)化工作中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緊盯權力失范的病灶,從“麻繩細處”加強,從“木桶短板”處補齊。黨的十八大以來,打的“老虎”、拍的“蒼蠅”,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存在不當用權、用權不慎的問題。我們必須經(jīng)常以反面典型為鏡,常思“嚴”之益,常念“縱”之害,牢記人情里面有原則、交往之中有紀律,不為私利所困,不為私情所惑。要經(jīng)常捫心自問,用權上是否做到了公私分明,工作是否做到了紀律嚴明。
組織部門承擔著選干部配班子、建隊伍聚人才、抓基層打基礎的重要職能,組織部長在嚴以用權方面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要解決好用權為誰的問題。古人云“居官守職以公為先,公則不為私所惑,正則不為邪所媚”。權力意味著責任,有多大權力就要承擔多大責任。為民用權還是為己用權,向來是區(qū)別當“公仆”與做“老爺”的分水嶺,更是檢驗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能否正確行使權力的顯著標志。領導干部要有“權為民賦”的敬畏之心,謹記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謹記權力是服務人民的工具,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作為組織部長,要從思想上認識權力是“責任田”、不是“自留地”的道理,工作中牢牢把握戒尺,守好公與私的分界線,堅決防止市場交換原則滲透到黨內(nèi)政治生活中來,絕不能搞權力尋租、權錢交易。
第二,要解決好按規(guī)矩用權的問題。任何一項權力的行使,該遵循什么程序、該遵守什么規(guī)矩、該遵從什么制度,都應該嚴格遵守,絕不能越界。領導干部在用權上一定要繃緊規(guī)矩意識這根弦,都要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組織工作程序性強,小到發(fā)展黨員、改選支部,大到干部選任、班子換屆,都有一套嚴格的程序。按程序辦事,是組織工作順利進行、組織意圖順利實現(xiàn)的根本保證。組織部長嚴以用權,就要強化工作中的規(guī)矩意識和程序意識,做到執(zhí)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以嚴的程序維護組織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第三,要解決好依法用權的問題。嚴以用權,如何嚴?最根本的是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納入法治化軌道。在當前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組織部長必須樹立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不僅要帶頭學法懂法,而且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處理矛盾。當前,從嚴選任管理干部已經(jīng)成為從中央到地方的常態(tài)化工作,集中體現(xiàn)了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對干部工作的要求。去年以來,市委結(jié)合實際,從干部選任程序、任職資格、監(jiān)督管理等方面制定出臺了一系列規(guī)范性制度和文件,為規(guī)范全市的干部工作提供了遵循。組織部門、組織部長關鍵是要不折不扣貫徹執(zhí)行好這些紀律和規(guī)定,持續(xù)用力,久久為功,盡快將全市的干部工作納入到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上來。
第四,要解決好廉潔用權的問題。個人干凈、清正廉潔是我們黨對領導干部的一貫要求,也是踐行“三嚴三實”必須堅守的紀律底線。組織部長要想做到嚴以用權,就必須把廉潔自律作為政治生命來看待。要凈化朋友圈、同學圈、生活圈,按照習總書記要求的那樣,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交往有道,相敬如賓,不搞勾肩搭背,不搞不分彼此。要打鐵自身硬,工作中要行得正,坐得端;要注重家教、注重家風,從嚴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對出現(xiàn)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加以制止。要始終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始終對權力懷有平常之心、戒懼之意,始終做到淡泊名利、廉潔自律。要增強接受監(jiān)督的意識,養(yǎng)成在陽光下用權的習慣,學會在“放大鏡”“聚光燈”下開展工作,主動接受來自上級與下級、黨內(nèi)與黨外、組織與群眾、社會與媒體的監(jiān)督,始終做到心中有戒律,權力不妄為。
總之,落實“三嚴三實”要求,一定要牢牢把握住“嚴以用權”這個關鍵點和落腳點,要讓嚴和實真正成為組織工作的常態(tài),將組織部門的用權行為轉(zhuǎn)化為推動經(jīng)濟社會健康快速發(fā)展的組織優(yōu)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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