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規(guī)定出臺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成為新常態(tài),少數(shù)干部不適應,出現(xiàn)不想干、不愿干、不敢為的消極心態(tài),有的甚至認為不干事不會出事,多干事往往容易出問題,樂于守攤子過日子,甘當“太平官”,長此以往將危害黨和國家的發(fā)展。在這種背景下,中央出臺《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lián)斝伦鳛榈囊庖姟罚梢哉f是一場“及時雨”,為干事創(chuàng)業(yè)者點亮了一盞“明燈”。
樹立了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風向標”。再一次明確了好干部標準,倡導以實績論英雄,形成一種正向激勵的機制,讓“有為者有位、無為者無位、鉆營者失位”。
明確了干部考核的“指揮棒”。指出要破除唯GDP論、唯形式論、唯模式論,給干部考核提出了新目標、新要求、新方法,讓干部考核更加準確、更加科學、更加全面。
撐起了敢闖敢試的“保護傘”。用“三個區(qū)分開來”為干事者擔當,也為黨員干部劃定了“紅線”,明確了黨紀國法的紅線“不能碰”,損公肥私的雷區(qū)“不能踩”。
開出了關愛干部的“好藥方”。落實黨員干部政治待遇、經(jīng)濟待遇,明確保障干部工資、休假、正常福利等待遇,重點向基層艱苦地區(qū)傾斜,讓干部樂于創(chuàng)業(yè)、安心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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