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樂隊管理規(guī)定
皇明工程技術學院軍樂隊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皇明工程技術學院學生軍樂隊是學院的藝術團體,由學院在校學生組成。軍樂隊的建隊指導思想是拓展學生素質,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執(zhí)行軍事化管理的推動,促進青年學生全面發(fā)展。為了加強軍樂隊的管理,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二、日常管理及訓練
(一)隊員管理
1、軍樂隊于每年的九月下旬,在團委的指導下,面向全院新生選拔招收有藝術特長
的學生充實軍樂隊的隊伍。
2、隊員招收的條件: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有樂感、節(jié)奏好、音準好;上進心強、
喜歡音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含160)。
3、隊員必須遵守學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4、隊員必須積極參加軍樂隊的訓練、排練、演出等活動,并通過參加活動,提高自
己團結友愛的集體主義精神和集體榮譽感、吃苦耐勞的意志力、愛護公共財產的良好品質、令行禁止的組織紀律性。
5、隊員必須在努力學習文化知識的前提下,刻苦練習器樂基本功,提高自己的演奏
和合奏水平,強化藝術素養(yǎng)。(二)訓練1、軍樂隊的日常訓練分為集中訓練和聲部訓練。軍樂隊每周至少安排八節(jié)訓練課(課外活動時間16:50----19:00),寒暑假酌情安排訓練課。
2、隊員必須準時參加每天的訓練,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訓。有事不能參加訓練者必須親自請假,批準后生效。事假不得超過訓練總次數(shù)的10.
3、參加訓練、活動、會議和演出任務,需提前三十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訓練、活動、會議和演出,樂隊采取出勤簽到方式,統(tǒng)一匯總出勤情況,作為評優(yōu)和處分的依據(jù)之一。
4、每學期開學第二周開始訓練,每學期考試周的前一周停止訓練,如有臨時演出任務,另行安排。
5、訓練時應嚴肅訓練紀律,遵從指揮,不準嬉戲打鬧。6、軍樂隊日常訓練在學院指定地點進行。7、隊員必須義務參加學院的各項演出活動。(三)演出
1、軍樂隊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演出。在課余時間,經院領導同意可以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安排的社會公益性演出。
2、在彩排及演出期間,所有隊員必須參加,遵守紀律并服從安排不得擅自離開演出現(xiàn)場,隨時做好演出準備。3、軍樂隊演出任務與其他個人活動沖突時,應首先保證軍樂隊演出任務的順利完成。4、軍樂隊經同意可以酌情在校內舉行匯報演出,提高樂隊的藝術水平,激勵隊員奮發(fā)向上的團隊精神。
5、軍樂隊訓練和演出必須服從學院的日常教學安排和管理。三、組織機構1、軍樂隊設領隊一名,隊長一名,副隊長一名,各省不組長一名。2、隊長負責樂團日常管理、訓練、演出的組織工作。
3、副隊長負責樂團考勤、樂件管理、服裝管理及后勤工作。4、聲部組長負責各自聲部的訓練。
軍樂隊每學期召開專門工作會議不少于兩次。定期研究有關軍樂團發(fā)展的問題,商討解決措施。四、獎罰
1、遲到早退次數(shù)超過訓練總次數(shù)10的給以隊內警告;超過15的給以隊內通報批評,超過30的給以全院通報批評并勒令退出樂隊。2、病假次數(shù)超過訓練總次數(shù)25的做自動退隊處理。
3、無故不參加訓練5次以上或無故不參加學院演出者,給以全院通報批評,扣除操行分并勒令退隊。
4、軍樂隊實行不定期的考核制度,一次不合格的給以警告,兩次不合格的進行勸退,三次不合格的給以勒令退隊。
5、每次參加學校的演出后將視情況給一通報表演,根據(jù)演出的級別給予3-15分的操行分加分。
6、每學年進行一次評優(yōu),優(yōu)秀隊員為軍樂隊隊員總數(shù)的8.
7、態(tài)度不端正,訓練期間不遵循紀律者給予隊內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扣除操行分5分并給以勒令退隊。
8、隊訓練積極主動、有上進心,進步明顯者給予隊內通報表揚。隊內表揚一次,加操行分一分,一學期此項加分不超過10分。
9、成員在大二下學期開學時方可提出退隊申請,經由院團委批準方可退隊。五、樂器及演出服裝管理
1、軍樂隊經過培訓并通過考核后,訓練或演出時每人發(fā)放一件樂器和一套禮服。樂器和一套禮服。樂器和禮服的所有權歸學院,訓練及演出時歸隊員使用,樂件和禮服應妥善保管,如發(fā)生人為損壞或丟失,使用者按價賠償。如使用者故意損壞則處以物件價格2倍罰款。樂器應經常保養(yǎng),保持其清潔光亮,禮服要經常清洗保持潔凈,訓練或演出結束時物件要及時入庫,并填好入庫單。2、管樂隊所有財產為學院財產,費排練、演出,概不外借。
3、隊員參加非樂隊演出時,如需借用樂器,需經過指導老師、團委批準并登記。4、軍樂隊根據(jù)實際情況分配樂器,各隊員對號使用自己的樂器,不可私自更換,非經允許不得亂動他人樂器。
5、訓練結束后,隊員將樂器、譜架、樂譜放在指定地點,擺放整齊。
6、愛護樂器,使用樂器時,必須嚴格的執(zhí)行樂器保養(yǎng)和維護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涂油,維護,樂器用完后放回原地,擺放整齊。
7、樂器用完后,放入樂器盒并保持樂器盒整潔,樂器盒如有不正當損壞,也需照價賠償。
8、值班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好各類樂器,演出服裝及其他器材,并登記造冊。做好排練廳、保管室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下班離開時需切斷電源、關緊龍頭、鎖好門窗。六、附則
1、團委為軍樂隊隊員建立隊員藝術檔案,檔案由團委辦公室保管。
2、對軍樂隊學員在器樂技能方面表現(xiàn)優(yōu)秀,演出、訓練成績突出者,優(yōu)先推薦就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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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園小學軍樂隊訓練制度
1、軍樂隊訓練時間每周二、四、五12:3014:00及每天課外活動時間。
2、無廣播通知情況下,視為正常訓練。
3、訓練期間要遵守訓練紀律,不得隨意打鬧說笑,不得吃零食,不準隨意出入訓練教室。
4、軍樂隊成員必須保證訓練時間,按時參加訓練。訓練期間不得早退,中途不經老師同意,不得擅自離開。5、軍樂隊成員要愛護訓練場所,保持訓練教室衛(wèi)生,要統(tǒng)一按照值日生表及時進行清掃。
6、要愛護樂器,輕拿輕放,保持樂器衛(wèi)生。樂器不得交換使用,不得擅自拆裝,如發(fā)現(xiàn)樂器損壞,學校將根據(jù)原因及損壞程度追究相關學生責任,并給予一定經濟處罰。7、認真訓練并完成當日老師布置的訓練任務。
8、對從不缺席,訓練表現(xiàn)突出者,在年度評選三好學生等方面給予優(yōu)先考慮。
9、學校定期對隊員訓練情況進行檢測。
10、軍樂隊實行不定期的考核制度,一次不合格的給以警告,兩次不合格的進行勸退,三次不合格的給以勒令退隊。11、態(tài)度不端正,訓練期間不遵循紀律者給予隊內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給以勒令退隊。
軍樂隊樂器賠償制度
一、軍樂隊成員嚴格執(zhí)行樂器保養(yǎng)和維護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但因本身質量原因損壞,免于賠償。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維修或購買新樂器。
二、軍樂隊成員,因使用不慎損壞,可酌情賠償。三、銅木管樂隊成員,因違反操作規(guī)則損壞,要照價賠償。四、賠償辦法,由樂器管理人員核填賠償單,經學?倓罩魅闻鷾,再由損壞者持賠償單到總務處繳款,或購買同樣品牌、型號的新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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