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是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是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解決這部分信訪問題,對于推進司法公正,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和諧穩(wěn)定具有重要意義,要力破涉法涉訴信訪難題,必須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樹立新理念,開拓新思路,建立新機制,真正從根本上遏制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
一、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現(xiàn)狀及原因
近年來,隨著社會利益格局的不斷調整,大量社會矛盾糾紛以案件形式匯集到司法機關,致使涉法涉訴信訪量居高不下,且呈上升趨勢。據某縣信訪局資料反映,201*年接訪涉法涉訴事項81件137人次,占總接訪量件數(shù)984件的8.54%。201*年接訪涉法涉訴信訪事項205件254人次,占接訪總量的14.5%。
涉法涉訴信訪是指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認為司法機關的執(zhí)法方式、執(zhí)法質量和效率損害了自己的利益而向其它機關投訴要求解決問題的方式。究其產生的原因,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一)司法機關對《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輕傷案件辦理的規(guī)定理解把握還有不到位方面,在確定案件管轄權時有從部門利益出發(fā)互相推諉現(xiàn)象、致使當事人控告無門而上訪。
(二)少數(shù)執(zhí)法人員責任心不強,業(yè)務素質不高,致使辦案程序,工作態(tài)度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瑕疵,從而引起當事人上訪。(三)當事人觀念引發(fā)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部分當事人在自己受到侵害后,不按法律程序進行訴訟,只想通過上訪獲取保護。有時案件尚在辦理中就四處上訪,以期引起領導重視和干預,個別涉法案件當事人為追求個人私欲,抱著“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態(tài)度,不聽工作人員勸解,多次越級纏訪、鬧訪,以期解決個人不正當訴求。
二、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重要性、長期性、復雜性,認真落實領導責任和辦案責任。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居高不下,客觀上是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社會矛盾易發(fā)多發(fā)的綜合反映,主觀上是司法機關執(zhí)法理念、執(zhí)法能力與人民群眾的期望不相適應的集中表現(xiàn)。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依法及時化解利益糾紛,是事關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事關國家長治久安的大事,司法機關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把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作為一項法定職責和長期任務全力抓好,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建立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責任制,確立機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辦案民警、法官、檢察官是直接責任人的體制機制,共同解決好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同時,根據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特點和形勢,要及時調整充實部門信訪干部隊伍,加強信訪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培訓,不斷提高思想,作風和業(yè)務水平。(二)轉變司法觀念,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和工作作風,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各司法機關要加強執(zhí)法人員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牢固樹立司法為民思想,倡導和追求公正、效率、文明觀念和當事人權利本位觀念,不斷提高業(yè)務能力,增強執(zhí)法水平。杜絕辦關系案、人情案。檢察院要加大對公安機關案件偵查和法院案件審判監(jiān)督力度,確保規(guī)范執(zhí)法、公正司法。公安機關在接到人民群眾投訴后,要及時出警處警、搜集固定證據、避免給案件辦理埋下隱患。法院要加強案件審判的內部監(jiān)督,切實增強案件承辦人、合議庭成員的責任心;要努力提高法律文書制作水平,避免授人以柄,引發(fā)不應發(fā)生的申訴上訪;要規(guī)范調解行為;要不斷創(chuàng)新執(zhí)行方法,對生效法律文書要在法定尺度內加快執(zhí)行速度,確保案結事了,對依法中止或終結的案件,要盡力做好權利人的解釋工作,取得理解,減少不必要上訪。
(三)加強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把解決執(zhí)法問題和解決民生問題結合起來,合理疏導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出口。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要加強群眾法制宣傳教育,結合涉法涉訴信訪典型案例,引導群眾正確理解法律、理性對待糾紛,自覺接受執(zhí)法機關依法作出的判決和裁定,促進息訴罷訪,減少新的問題產生。對依法應當解決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要堅持有錯必究原則,努力把法律問題解決到位。積極探索建立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終結聽證制度,提高信訪問題終結工作的社會公信度。建立和完善涉法涉訴救助金制度,重點對刑事被害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賠償不到位的被害人、因喪失破案條件和執(zhí)行條件造成特殊困難的上訪群眾,給予必要的司法救助。完善涉法涉訴救助資金管理使用辦法,防止簡單地花錢買平安,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攀比,對經過法制教育和批評勸導,仍然非常上訪或者采取極端方式上訪的,要依法予以必要處理,規(guī)范正常信訪秩序。(程曉虎系旬陽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周啟珊系旬陽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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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思考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是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解決這部分信訪問題,對于推進司法公正,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和諧穩(wěn)定具有重要意義,要力破涉法涉訴信訪難題,必須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樹立新理念,開拓新思路,建立新機制,真正從根本上遏制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
一、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現(xiàn)狀及原因
近年來,隨著社會利益格局的不斷調整,大量社會矛盾糾紛以案件形式匯集到司法機關,致使涉法涉訴信訪量居高不下,且呈上升趨勢。據某縣信訪局資料反映,201*年接訪涉法涉訴事項81件137人次,占總接訪量件數(shù)984件的8.54%。201*年接訪涉法涉訴信訪事項205件254人次,占接訪總量的14.5%。
涉法涉訴信訪是指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認為司法機關的執(zhí)法方式、執(zhí)法質量和效率損害了自己的利益而向其它機關投訴要求解決問題的方式。究其產生的原因,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一)司法機關對《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輕傷案件辦理的規(guī)定理解把握還有不到位方面,在確定案件管轄權時有從部門利益出發(fā)互相推諉現(xiàn)象、致使當事人控告無門而上訪。(二)少數(shù)執(zhí)法人員責任心不強,業(yè)務素質不高,致使辦案程序,工作態(tài)度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瑕疵,從而引起當事人上訪。(三)當事人觀念引發(fā)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部分當事人在自己受到侵害后,不按法律程序進行訴訟,只想通過上訪獲取保護。有時案件尚在辦理中就四處上訪,以期引起領導重視和干預,個別涉法案件當事人為追求個人私欲,抱著“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態(tài)度,不聽工作人員勸解,多次越級纏訪、鬧訪,以期解決個人不正當訴求。
二、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重要性、長期性、復雜性,認真落實領導責任和辦案責任。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居高不下,客觀上是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社會矛盾易發(fā)多發(fā)的綜合反映,主觀上是司法機關執(zhí)法理念、執(zhí)法能力與人民群眾的期望不相適應的集中表現(xiàn)。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依法及時化解利益糾紛,是事關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事關國家長治久安的大事,司法機關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把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作為一項法定職責和長期任務全力抓好,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建立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責任制,確立機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辦案民警、法官、檢察官是直接責任人的體制機制,共同解決好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同時,根據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特點和形勢,要及時調整充實部門信訪干部隊伍,加強信訪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培訓,不斷提高思想,作風和業(yè)務水平。
(二)轉變司法觀念,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和工作作風,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各司法機關要加強執(zhí)法人員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牢固樹立司法為民思想,倡導和追求公正、效率、文明觀念和當事人權利本位觀念,不斷提高業(yè)務能力,增強執(zhí)法水平。杜絕辦關系案、人情案。檢察院要加大對公安機關案件偵查和法院案件審判監(jiān)督力度,確保規(guī)范執(zhí)法、公正司法。公安機關在接到人民群眾投訴后,要及時出警處警、搜集固定證據、避免給案件辦理埋下隱患。法院要加強案件審判的內部監(jiān)督,切實增強案件承辦人、合議庭成員的責任心;要努力提高法律文書制作水平,避免授人以柄,引發(fā)不應發(fā)生的申訴上訪;要規(guī)范調解行為;要不斷創(chuàng)新執(zhí)行方法,對生效法律文書要在法定尺度內加快執(zhí)行速度,確保案結事了,對依法中止或終結的案件,要盡力做好權利人的解釋工作,取得理解,減少不必要上訪。
(三)加強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把解決執(zhí)法問題和解決民生問題結合起來,合理疏導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出口。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要加強群眾法制宣傳教育,結合涉法涉訴信訪典型案例,引導群眾正確理解法律、理性對待糾紛,自覺接受執(zhí)法機關依法作出的判決和裁定,促進息訴罷訪,減少新的問題產生。對依法應當解決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要堅持有錯必究原則,努力把法律問題解決到位。積極探索建立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終結聽證制度,提高信訪問題終結工作的社會公信度。建立和完善涉法涉訴救助金制度,重點對刑事被害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賠償不到位的被害人、因喪失破案條件和執(zhí)行條件造成特殊困難的上訪群眾,給予必要的司法救助。完善涉法涉訴救助資金管理使用辦法,防止簡單地花錢買平安,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攀比,對經過法制教育和批評勸導,仍然非常上訪或者采取極端方式上訪的,要依法予以必要處理,規(guī)范正常信訪秩序。(程曉虎系旬陽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周啟珊系旬陽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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