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員述職報告
人民調解員述職報告
金秋十月我有幸成為了人民調解員來到了
xxxx社區(qū),來
到一個新的環(huán)境一切是那樣的陌生,我在這里得到了大家得幫助,首先我要感謝菜市北街社區(qū)的全體工作人員。正是他們無私的幫助使我很快的接收新的環(huán)境,在這里能更好的學習及工作。
在領導的關心和領導下,在同事們的幫助和指導下,我始終牢記自己人民調解員的身份,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積極開展調解工作。
1.民調工作是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的激化,造成社會的不安定因素,作為調解員要及時積極的介入,及時依法調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中。
2.詳細記錄、健全檔案,學習法律知識及人民調解條例,以及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轄區(qū)的糾紛的特點分析糾紛矛盾的情況。加強自身的學習可以更有效的運用好法律的武器公平、公正的處理好糾紛。3.深入開展基層法律服務,面向群眾提供法律咨詢,組織轄區(qū)內居民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宣傳的活動,有效的緩解矛盾,增進家庭的和睦與鄰里之間團結。4.積極開展“普法進萬家”的活動,不斷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教育群眾運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及糾紛。把人民內部利益的矛盾納入法制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真正的發(fā)揮出人民調解員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穩(wěn)定的作用。
5.牢記人民調解員的職責,做到為人正派,不索取及收受當事人的財務,公平公正的做好調解工作。
在不斷的加強自身學習做好本職工作,還積極的參與到社區(qū)的各項工作中,居委會的“走戶”、勞動保障的下企業(yè),綜治的站崗以及社保、醫(yī)保、勞動保障各項業(yè)務辦理,運用自身掌握的知識幫助社區(qū)做日常辦公設備的維護工作,在走訪中進一步摸清下去的基本情況,熟悉各項業(yè)務能更好的掌握好法律、法規(guī),通過這些能為我更快、更準確、有目的開展調解工作積累經驗,提供有力的支持。為社區(qū)做出應有的貢獻以此回報那些在工作中幫助我的同事們,同時也為社區(qū)節(jié)約有限的辦公經費。
團結身邊的同事,虛心的向同事們學習,在不斷的學習中完善自我,為我熱愛的民調工作,為社區(qū)工作盡到我應盡的責任,為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貢獻出我的力量!xxxx社區(qū)人民調解員xx
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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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工作總結
充分發(fā)揮民調組織、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的作用,全力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調解工作體系,是一項事關全局、具有基礎性的重要工作。
一、立足實際,科學制定調解工作的新格局。堅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chuàng)建和諧博野為目標,以人為本、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努力實現人民調解員向各種矛盾糾紛的信息員、各種矛盾糾紛的調解員、各種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宣傳員的轉變。以此促進全縣三個文明協(xié)調發(fā)展的基本工作思路。二是群眾有事找民調、人民矛盾人民調的基本工作導向。三是以法律法規(guī)政策為依據,以實際情況為出發(fā)點,以雙方滿意為根本目的的基本工作原則,為實現“三個基本”,必須建立綜合部門,綜合協(xié)調,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各負其責,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即充分發(fā)揮作用,又互相銜接配合,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
二、立足進步,科學構建調節(jié)工作的新機制
局機關本著書本知識實際化、外地經驗本地化、本地經驗發(fā)展化的做法,積極建立“協(xié)調聯運機制”、“法律意識
引導機制”、“糾紛信息評估機制”、“糾紛現場化解機制”、“糾紛排查監(jiān)督回訪機制”、“訴前必調機制”、“人才吸納機制”和“以案定補”八大機制,做到預警在先,苗頭問題早消化: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控制在先,敏感時期早防范:調節(jié)在先,矛盾糾紛早處理。目前,在各個村委會調委會建立了學習、例會、排查、登記、回訪、培訓、重大糾紛討論等7項制度,均達到了“五有”要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標識、印章、工作場所、記錄薄、統(tǒng)計臺帳)。
三、立足需要,科學規(guī)范調解人員的準入制度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嚴格把好“三關”即:選人、育人、用人。把好選人關,真正把那些愛民調、辦事公道、威信較高、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人選拔到調委會來,年齡成梯次結構,實現老、中、青結合,把好育人關,加強培訓,盤活已有調解員的素質,組織學習,提高新任調解員的能力,以次適應人民內部矛盾覆蓋面的拓展及群眾法律意識日益增強的需要,把好用人關,落實待遇,激發(fā)調解員工作的熱情明確責任任務,增強調解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四、立足現實,科學保證農村、社區(qū)民調工作的正常開展
面對農村人口密集,人民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矛盾
糾紛日益增強。根據農村干部少人員多、防范不到位、經費少、人員不到位、調解不到位這些情況。建立農村調委會,并建立了“十戶調解員”制度是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加強人民調解、促進農村和諧的新創(chuàng)舉,是農村民調組織的延伸。今年上半年,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縣司法局具體實施,133個村每10戶推舉一名有群眾基礎、有調解能力、辦事公道的人擔任調解員,共推選出5700多人,形成鄉(xiāng)鎮(zhèn)民調委員會、村民調解組織和“十戶調解員”三級基層調解網絡。還專門組織對“十戶調解員”進行了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法律知識、涉農政策法規(guī)、調解技巧等,以提高他們的業(yè)務素質和依照法律、政策搞好民事調解的水平。做好民調工作必須提高社區(qū)民調干部的素質,增加社區(qū)干部的比例,加大社區(qū)經費的調配。我縣農村人民調解組織通過堅持不懈的工作,將大量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成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最有力的第一道防線。
當前,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快速發(fā)展,經濟社會生活中仍存在不少隱患和矛盾,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不確定因素增多。人民內部矛盾呈現出數量趨多、主體多元、性質復雜、處理難度加大的新特點。構建“三位一體”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正是適應新形勢、完成新任務、解決新問題的迫
切需要,對于實現工作重心下移,把各類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當地、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具有重要意義。
構建“三位一體”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必須在黨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要加強調解組織建設,強化調解職能,建設覆蓋城鄉(xiāng)的調解工作網絡。要教育廣大干部群眾牢固樹立和諧理念,切實把調解作為處理矛盾糾紛的首選方式。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探索和實踐。及時發(fā)現體系建設中面臨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不斷探索做好調解工作的規(guī)律,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把各項調解工作往深里做、往實里做,為做好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促進我縣更快更好發(fā)展、構建“和諧博野”作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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