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違、反事故活動總結
云南新吉克礦業(yè)有限公司
關于“反三違、反事故”專項活動工作總結
五月份,云南新吉克煤礦按照新疆東銀能源有限責任公司【201*】21號文《關于深入開展‘反三違、反事故’專項活動的通知》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緊緊結合我礦實際,立即開展了以反三違、反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整治活動,并制定下發(fā)了《云南新吉克礦業(yè)有限公司關于深入開展反三違、反事故專項活動的通知》。要求我礦各級人員全面展開自檢自查活動,不斷解決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現場管理、責任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吸取其他單位各類事故教訓,強化職工安全意識與安全素養(yǎng),扎實推進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年活動,狠抓現場管理,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杜絕各類事故。進一步的提升了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夯實了礦井安全建設基礎,確保礦井實現安全生產,F將活動具體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活動精神。我礦組織全員認真學習了新疆東銀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深入開展‘反三違、反事故’專項活動的通知》(東銀能源發(fā)【201*】21號文)文件,通過反三違、反事故活動的學習開展,進一步促進全體干部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意識的起高,強化現場管理,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堅決杜絕各類人身傷亡事故及非傷亡事故,實現安全生產有序健康發(fā)展。二、廣泛宣傳,營造反三違、反事故活動濃厚氛圍。我礦安監(jiān)部和綜合部積極配合,迅速研究起草了我礦《云南新吉克礦業(yè)有限公司關于深入開展反三違、反事故專項活動的通知》,并于5月14日下發(fā)到各部室、區(qū)隊,確保了反三違、反事故活動的開展;同時還要求各部室(區(qū)隊)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會將活動精神傳達到每一名員工;綜合部、安監(jiān)部利用宣傳欄、井口大屏幕等宣傳載體,大力向員工宣傳因三違所引發(fā)的事故案例,使廣大員工充分認識到三違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
三、活動開展情況。一是組織安全大檢查。認真對照公司《云南新吉克礦業(yè)有限公司關于深入開展反三違、反事故專項活動的通知》,由安全副礦長帶隊,分專業(yè)口對礦井上下現場進行了全面排查,五月份共組織了安全大檢查三次,夜間突擊檢查兩次,查處各類安全問題54條,查出主要隱患4條,三違10人次,累計三違罰款2600余元。二是我礦領導帶好頭,嚴格落實帶班下井制度,深入現場,明確職責和任務,在誰的范圍內出現問題,嚴肅追究責任。嚴禁下井走馬觀花,應付湊付,工作漂浮,一經發(fā)現,嚴肅追究責任。因玩忽職守、不負責任出現事故的,給予從嚴分析和處理。各級管理人員積極投身到現場,在施工現場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及隱患,狠反三違;各單位利用班前后會認真組織員工學習相關的業(yè)務知識,努力提升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爭取讓員工做到思想零隱患。四是嚴格檢查規(guī)程措施在現場的落實情況。嚴格要求各施工區(qū)隊認真組織學習各項安全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堅決按照規(guī)程措施的相關安全要求作業(yè),對未認真組織學習規(guī)程措施就施工的單位進行停頭處理,并重新組織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五是加大全員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工作,讓全體職工充分的了解和熟悉自己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杜絕三違、事故的發(fā)生。
云南新吉克礦業(yè)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擴展閱讀:關于開展“反三違、反事故”活動的通知
平煤股份平寶“2009”80號
關于開展“反‘三違’、反事故”活動的
通知
各部(中心)、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狠抓現場安全管理,強化源頭監(jiān)管監(jiān)控,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控制風險,防范事故,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保持安全高壓態(tài)勢,結合公司新礦井、青工多、底子薄的特點,經公司研究決定,全面開展為期一年的反‘三違’、反事故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五個到位量化細化考核為載體,以反‘三違’、反事故活動為主線,強化安全技能培訓,增強全礦干群按章指揮、按章操作和自保、聯(lián)保、互保意識,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做好安全生產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反‘三違’、反事故活動的開展,促進各級領導干部安全意識和職工安全操作意識的提高,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實現安全
生產的有序健康發(fā)展。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反‘三違’、反事故活動的領導,公司成立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陳留武馮寶興
副組長:邢偉德李永占張衛(wèi)東陳榮柱楊國和耿明強李少強
成員:各副總師及業(yè)務、保安部門負責人。
反‘三違’、反事故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質部,趙廣州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活動要求
(一)由綜合部宣傳組負責,組織開展為期一周的宣傳發(fā)動,充分利用廣播、網絡、板報等媒體和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學習開展反‘三違’、反事故活動的重要意義和當前公司面臨的嚴峻安全形勢。各戰(zhàn)線及其所屬單位要充分利用戰(zhàn)線會、班前班后會,立足本職工作特點,認真查擺三違行為,嚴格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強化公司廣大干部、職工對三違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加大對三違的懲治力度。
(二)由各戰(zhàn)線業(yè)務部門、安質部分工負責,加大日常巡回檢查和機動檢查力度,重點打擊三違行為、查處重大隱患。各單位要認真查擺本單位在安全管理、安全思想、干部作風和現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針對性措施進行解決。
(三)由各戰(zhàn)線業(yè)務部門、安質部分工負責,對過地質構造帶、初采初放、揭過煤、巷道貫通、單崗作業(yè)地點等安全生產薄弱環(huán)節(jié),對雙休日、四點班、零點班、邊遠死角和重要崗(部)位等薄弱時段、區(qū)域加強安全監(jiān)督檢查,做到安全監(jiān)督檢查不漏點、不斷線。
五、具體規(guī)定
(一)各業(yè)務部門及各單位要按照公司活動要求制定出具體規(guī)劃,于8月20日前報至安質部備案。
(二)公司值班組每組每月必須完成2個一般三違、1個嚴重三違指標,每少1個指標,減發(fā)值班組成員當月安全獎的50%;如當月未查處三違,減兌值班組成員季度安全抵押金應兌基數的50%。
(三)安質部每月一般三違指標10個,嚴重三違指標4個,每少1個指標,減發(fā)安質部管理人員當月安全獎的50%;如當月未查處三違,減兌安質部管理人員季度安全抵押金應兌基數的50%。
(四)上級部門、公司及安質部查處一般三違人員后,對責任單位管理干部減發(fā)當月安全獎20%/人次;查處嚴重三違人員后,對責任單位管理干部減發(fā)當月安全獎50%/人次;三違人員本人當月安全抵押金不兌現。
(五)公司生產口部室及井下單位副科級以上管理干部每月必須完成1個本戰(zhàn)線內的三違指標(無戰(zhàn)線歸屬性質的部室所查
三違不分戰(zhàn)線內外),凡完不成三違指標的,減發(fā)當月安全獎的20%;各業(yè)務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查處的內部三違可比照公司規(guī)定酌情處理(不再執(zhí)行上述第四項中對單位管理干部的處罰),但查處情況必須于當月25日前報安質部備案,由安質部在月末的五個到位量化細化考核中進行落實,如未進行內部處理的,減發(fā)當月安全獎的50%。
(六)凡當月由上級部門、公司及安質部所查處的一般三違人員達到3人時,在月末五個到位量化細化考核驗收中對責任單位降3分/人次;所查處的嚴重三違人員達到2人時,在月末五個到位量化細化考核驗收中對責任單位降5分/人次,對業(yè)務部門降3分/人次。
(七)凡出現集體三違的,對單位當班跟班干部取消當月安全獎,季度安全抵押金在應兌基數上兌現30%;對單位管理干部減發(fā)當月安全獎的50%,季度安全抵押金在應兌基數上兌現50%;對業(yè)務部門管理干部在季度安全抵押金應兌基數上兌現70%。
(八)各單位要對照三違界定標準,加強對職工的教育,讓職工做安全上的明白人、放心人。
(九)活動期間,由上級部門、公司及安質部查處的所有三違人員一律進入三違學習班學習,期間只發(fā)生活費,必要時參加地面勞動。
(十)初次查出的三違人員進入三違學習班學習1個月,學習考試合格并繳納保證金后方可上崗(一般三違繳納
1000元,嚴重三違繳納201*元),上崗后一個季度內沒有再出現三違行為的,無償退還保證金;如上崗后一個季度內再次出現三違行為的,沒收保證金,進入三違學習班學習3個月,學習考試合格并繳納保證金后方可上崗(一般三違繳納201*元,嚴重三違繳納4000元);再次上崗后一個季度內沒有再出現三違行為的,無償退還保證金;如再次上崗后一個季度內又出現三違行為的,是干部的免職、是職工的開除或辭退。
(十一)所有部門及人員查處的三違應及時報至安質部,由安質部認定后在早調會上通報。
(十二)每月25日為三違指標考核截止期,逾期則轉入下一月度指標,不再按當月指標考核。
(十三)三違人員繳納的保證金由安質部出據證明后統(tǒng)一上繳公司財務部,財務部返安質部交款憑證。
(十四)每月末計算各戰(zhàn)線及單位的三違出現率,按照高低排序,對三違出現率最高的戰(zhàn)線減發(fā)戰(zhàn)線安全獎的20%,對三違出現率最低的加發(fā)戰(zhàn)線安全獎的20%;全公司所有單位三違出現率高的前兩名分別減發(fā)單位安全獎的20%、10%,三違出現率低的前兩名分別加發(fā)安全獎的20%、10%。
(十五)三違學習班由安質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十六)本次活動解釋權歸公司安辦會。
附件:三違行為界定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主題詞:反“三違”反事故活動通知
河南平寶煤業(yè)有限公司綜合部201*年8月18日印發(fā)
附件:
“三違”行為界定
一、嚴重三違行為界定
(一)乘坐非乘人皮帶或刮板輸送機的;(二)特殊工種無證上崗的;(三)入井穿化纖衣服的;(四)入井未帶自救器的;(五)酒后入井的;
(六)安全生產調度人員,工作不到位,未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掌握有關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失誤造成一定后果的;
(七)強令職工違章作業(yè)的;(八)空頂未處理而繼續(xù)進行作業(yè)的;
(九)阻撓、打罵安檢人員行使安全檢查職權的;(十)攜帶煙草、火種入井的;(十一)井下拆卸礦燈的;
(十二)施工項目無措施或措施未經審批、貫徹而組織施工的;(十三)新工人未經過安全培訓而入井作業(yè)的;(十四)管理人員不按規(guī)定對要害崗位進行檢查的;(十五)現場帶班、跟班者空崗的;
(十六)隱患整改復查驗收人員工作不負責任,隱患未處理而予以驗收合格的;
(十七)管理人員升井后不填寫安全信息的(十八)不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的;
(十九)井筒、高空作業(yè)不佩帶保險帶的;(二十)無措施處理棚倉、堵倉的;
(二十一)帶壓施工壓風或蒸汽管路的;(二十二)未發(fā)出啟動信號而啟動設備的;(二十三)斜巷運輸不帶電放車的;(二十四)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的;(二十五)扒、蹬、跳礦車的;
(二十六)裝有爆炸材料的列車行駛速度大于2m/s的;(二十七)斜巷運輸超規(guī)定多掛車輛的;
(二十八)絞車無信號、無擋車裝置而進行運輸的;
(二十九)檢修供電線路,不執(zhí)行驗電、放電制度,不掛三相短路接地線的;
(三十)操作高壓設備不穿戴絕緣用品的;(三十一)設備運轉期間脫離工作崗位的;
(三十二)設備運轉期間進行檢修或清理設備上雜物的;(三十三)斜巷行車期間行人,把鉤工未阻止的;(三十四)檢修設備或處理設備故障時未切斷電源的;(三十五)擅自甩掉電氣設備保護裝置的;
(三十六)運輸斜巷無防跑車裝置或裝置不符合規(guī)定的;(三十七)膠帶輸送機跑偏磨損機架,或底皮帶拖地運行的;(三十八)井下燒焊無措施或不按措施進行作業(yè)的;(三十九)停電檢修時未在停電點懸掛停電標志的;(四十)高空作業(yè)時拋擲工具、材料的;
(四十一)絞車運輸三固定、四保險、四個四不符合規(guī)定的;(四十二)溜煤眼、煤倉、卸載坑上口未設安全防護設施的或安全防護設施不可靠的;
(四十三)副井口安全門信號閉鎖甩掉不用的;
(四十四)井下電氣設備出現失爆的直接責任者;
(四十五)行人經?缭侥z帶輸送機的地點,未按規(guī)定設置過橋的;(四十六)運輸車輛三環(huán)鏈、插銷、保險繩等聯(lián)接裝置不符合規(guī)定的;(四十七)同向推車間距小于規(guī)程規(guī)定的或推車過程中,不按規(guī)定發(fā)出警號的;
(四十八)擅自在運輸大巷內推車的;(四十九)人力推車放飛車的;
(五十)電機車司機在行車時,將身體外露的;(五十一)采面上、下出口高度達不到規(guī)定的;
(五十二)采煤機未安裝能停止采面刮板輸送機閉鎖裝置或閉鎖裝置失靈的;
(五十三)采面上下出口和動壓區(qū)通風斷面低于原設計斷面2/3的;(五十四)采面設備、材料未按規(guī)定擺放,堵塞巷道斷面超過1/2的;(五十五)局部通風機停止供風或主、副風機任一臺不能正常運轉未向通防調度和生產調度匯報的;
(五十六)開掘工作面停風后,不檢查瓦斯即送電通風的;(五十七)移動、安裝耙裝機利用耙斗卷揚機自拉自吊的;(五十八)上山施工安設導向平輪無可靠固定裝置的;(五十九)上、下山施工使用耙裝機無防止機身下滑裝置的;(六十)下山施工未在工作面上方設置防跑車裝置的;(六十一)耙裝機運行范圍內有無關人員逗留的;
(六十二)耙裝機(小絞車)鋼絲繩斷股超過規(guī)定而繼續(xù)作業(yè)的;(六十三)掘進工作面未及時出渣,堵塞巷道斷面超過1/3的;(六十四)未按規(guī)定試驗局部通風機自動倒臺裝置的;
(六十五)不按規(guī)定布置和安裝錨桿、錨索,或錨固力達不到設計要求的;
(六十六)攜帶礦燈進入火藥庫的;
(六十七)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不按規(guī)定對爆破地點進行巡視、檢查的;
(六十八)剩余雷管、火藥未及時返庫的,亂扔亂放、填埋的;(六十九)放炮警戒距離不夠的;(七十)放炮員未親自聯(lián)接放炮母線的;(七十一)爆破材料領、退單據私自涂改的;
(七十二)留有拒爆、殘爆或己裝藥尚未爆破的炮眼不進行現場交接班的;
(七十三)爆破作業(yè)未執(zhí)行一炮三檢或三人聯(lián)鎖制度的;(七十四)同一工作面使用兩臺發(fā)爆器進行爆破作業(yè)的;(七十五)拒爆、殘爆未按規(guī)定處理而繼續(xù)作業(yè)的;
(七十六)爆破工不親自運送雷管或雷管箱、火藥箱未上鎖的;(七十七)停風區(qū)域內未設置柵欄、警標或未按規(guī)程規(guī)定封閉的;(七十八)風筒漏風嚴重未及時修補的;(七十九)同時敞開兩道風門不關的;(八十)風門聯(lián)鎖裝置不能正常使用的;
(八十一)人為阻礙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正常運行的;(八十二)損壞通風及防突管理設施、設備的;(八十三)在易燃易爆區(qū)域使用火種的;(八十四)局部通風機拉循環(huán)風的;
(八十五)安全監(jiān)測分站無備用電源或備用電源失效的;(八十六)故意修改、刪除安全監(jiān)測數據的;
(八十七)監(jiān)測系統(tǒng)通訊不正常,誤碼率超過規(guī)定未及時處理的;(八十八)人為調低瓦斯傳感器數值、調高瓦斯超限斷電值或甩掉斷電裝置的;
(八十九)人為調整各類傳感器位置,影響傳感器正常工作的;(九十)需安裝傳感器而未進行安裝的;(九十一)未執(zhí)行專項防突措施的;(九十二)無措施揭煤或措施不落實的;
(九十三)突出工作面壓風自救系統(tǒng)和避難硐室質量不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或壓風自救系統(tǒng)無風的;
(九十四)私自移動、拆除或故意損壞允許進尺標記牌的;不執(zhí)行防突專項措施的;
(九十五)鉆機工帶手套或袖口沒有扎緊進行鉆進作業(yè)的;(九十六)打釋放鉆孔用鐵制物品敲打鉆桿的;(九十七)突出掘進工作面未按照要求使用避難硐室的;(九十八)虛報打鉆進尺的;
(九十九)防突措施孔深度及水平角不符合防突措施要求的;(一百)虛報、假報防突測試數據或測試工具不完好而進行測試的;(一百○一)突出工作面放炮時工作面及其回風系統(tǒng)停電、撤人、警戒、躲炮時間少于30分鐘或躲炮距離、位置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
(一百○二)淺孔抽放鉆孔無抽放或抽放時間未達到要求的;(一百○三)私自損壞防突測試工具或損壞、拆除瓦斯抽放管路設施及設備(包括鉆機、鉆桿、開關、放水器等)的;
(一百○四)打鉆地點未按照要求配備滅火材料(黃泥、沙和滅火器、水管等)和銅錘、銅鍬的;
(一百○五)突出采掘工作面超采或超掘的。
二、一般三違行為界定
(一)井口檢身人員未執(zhí)行入井檢身制度的;(二)新工人未簽訂師徒合同的;(三)崗位工種未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的;
(四)班組長、跟班干部未攜帶甲烷檢測報警儀上崗或懸掛位置不當的;(五)跟班干部未和工人同上同下的;(六)不按規(guī)定佩戴個體勞動防護用品的;(七)對崗位內容不能做到應知應會的;
(八)井上下要害崗位各種記錄、臺帳等不齊全或記錄內容不符合規(guī)定的;
(九)井下睡崗的;
(十)重點崗位、重大危險源未建立干部巡查記錄,管理人員未完成巡查的;
(十一)特殊工種未持有效證件上崗的;(十二)帶電檢修或移動設備的;(十三)開動非本工種設備的;
(十四)利用膠帶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運送違反措施規(guī)定物料的;(十五)電機車燈、鈴、沙裝置不可靠而行車的;(十六)電機車頂車而未進行連接的;
(十七)電機車拐彎或運行前方有人而未發(fā)出警示信號的;(十八)設備轉載及傳動部位無可靠防護設施的;(十九)用鐵絲吊掛電纜的;
(二十)泵站無壓力表或壓力表損壞的;
(二十一)用其它材料替代保險絲或使用超限保險絲的;(二十二)過流整定值不符合要求的;
(二十三)變電站(所)防洪、防火、防鼠設施不完善的;(二十四)一人一次推車超過一輛的;(二十五)單人操作采煤機的;
(二十六)煤壁片幫、空頂超過規(guī)定未進行維護的;(二十七)未使用水炮泥的;
(二十八)產塵作業(yè)地點不戴防塵口罩的;
(二十九)未按規(guī)定設置隔爆設施或隔爆設施數量、水量不足的;(三十)未按規(guī)定安設風流凈化水幕或凈化水幕不能封閉全斷面的;(三十一)產塵點無綜合防塵設施而進行作業(yè)的;(三十二)煤塵超限未及時處理的;
(三十三)作業(yè)過程中未及時開啟綜合防塵設施的;(三十四)錨噴支護巷道未按規(guī)定進行灑水養(yǎng)護的;(三十五)耙裝機作業(yè)前方無良好照明設施的;
(三十六)耙裝機不按規(guī)定使用支撐或兩側沒有護繩欄、防護網的;(三十七)耙裝機(小絞車)鋼絲繩斷絲、打結、軋扁未處理而使用的;(三十八)無施工措施牌板或牌板內容與現場情況不符,不能指導施工的;
(三十九)中腰線標定有誤未及時糾正的;(四十)盲巷沒有按規(guī)定處理和封閉的;(四十一)不按規(guī)定對測量儀器進行定期校驗的;(四十二)啟用停機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的;(四十三)打瓦斯抽放鉆孔,沒有執(zhí)行終孔報告單制度的;
(四十四)防突措施終孔報告單和校檢報告單不按要求填寫、簽字的;(四十五)臨時停風地點未停止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斷電撤人的;(四十六)風筒末端與掌子頭距離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的;
(四十七)風筒落地的(掌子頭臨時風筒除外);
(四十八)失效、過期的火藥、雷管未按規(guī)定建帳管理、返回的;(四十九)一炮三檢記錄未及時填寫或造假的;
(五十)無爆破作業(yè)說明書或未按爆破作業(yè)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yè)的;(五十一)雷管未按規(guī)定進行全電阻檢測和編號管理的;(五十二)爆破母線質量不合格或不按規(guī)定懸掛的;(五十三)未按規(guī)定配備滅火器材或滅火器材過期失效的;
(五十四)人行道、樓梯口、廠房出入口正對車輛及設備運行頻繁的地方,未采取防護措施或未設置警示標志的;
(五十五)井、坑、溝、升降口、孔洞、平臺、樓梯、走橋等未加設欄桿、蓋板或警標,防護設施移動不復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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