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輔資料自查匯報
拉溝鄉(xiāng)中心校
教輔資料征訂及使用情況自查匯報
根據鹿寨縣教育局鹿教[201*]73號文件精神,我校于10月31日,針對教輔資料征訂及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成立專門檢查組。
根據縣局要求,我校迅速成立了以戴國江校長為組長,吳永清、潘冬琴為副組長,廖萬福、潘積敏、戴志光、李世春為組員的教輔資料征訂和使用情況自查工作組,對幼兒園和小學部進行了一次全面認真的自查。
二、自查到的情況
1、幼兒園兒童和小學部學生目前使用的教輔資料均由學校教務處統一向新華書店征訂,征訂渠道正規(guī)合法。
2、幼兒園和小學部征訂和使用的教輔資料,完全符合自治區(qū)中小學教材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并公布的目錄范圍,教務處沒有亂訂資料情況。
3、小學部部分年級有少數學生使用《教材全解》,經向學生查實,純屬學生自己購買,沒有教師指派購買情況。
4、小學部三年級(2)班學生人手使用一套與教材相配套的《教材全練》練習資料(語、數均有)。據向教師和學生查證,教師只是向學生推薦,由家長、學生自愿、自行購買,教師沒有攬訂、代購和硬性要求購買的情形。
5、學校從不允許個體書商和不法商販進入校園推銷書刊。
拉溝鄉(xiāng)中心校20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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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輔材料使用情況自查報告
我校根據上級部門下發(fā)的《關于開展全省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端正辦學思想,規(guī)范辦學行為,促進我校和諧、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我校召開了教職工大會,學習了通知精神,召開了“規(guī)范辦學行為,推進素質教育”自查工作會議,并隨后認真地進行了自查,F將對教輔用書情況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我校學生所使用的教科書均為上級部門規(guī)定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學用書。音樂、美術等部分學科使用了循環(huán)教材。
二、教輔材料由學生自愿購買,愿意購買的同學填寫自愿認購表,學校及新華書店各持一份,其中:一年級學生自愿購買了新華書店配發(fā)的云南省標準教輔同步指導訓練與檢測語文、數學、同步導學創(chuàng)新成功學習品德與生活;二年級學生自愿購買了新華書店配發(fā)的云南省標準教輔同步指導訓練與檢測語文、數學、同步導學創(chuàng)新成功學習品德與生活;三年級學生自愿購買了新華書店配發(fā)的云南省標準教輔同步指導訓練與檢測語文、數學、同步導學創(chuàng)新成功學習品德與社會、科學;四年級學生自愿購買了新華書店配發(fā)的云南省標準教輔同步指導訓練與檢測語文、數學、同步導學創(chuàng)新成功學習品德與生活、科學;五年級學生自愿購買了新華書店配發(fā)的云南省標準教輔同步指導訓練與檢測語文、數學、同步導學創(chuàng)新成功品德與社會、科學;六年級學生自愿購買了新華書店配發(fā)的云南省標準教輔同步指導訓練與檢測語文、數學、同步導學創(chuàng)新成功品德與社會、科學。
這些教輔都是云南省教育廳統一配發(fā)的《201*年云南省中小學教輔材料目錄》中通過了評議的教輔材料。三、對于以上教輔用書,嚴格控制教材教輔資料,加強學生用書,規(guī)范管理,學校按省教育廳和上級主管部門當年審定的書目,由學生自愿向新華書店購買。堅決不征訂其他各種練習資料和復習用書,同時也不向學生推薦其他學習資料,并嚴禁教師向學生推薦練習資料和復習用書,以避免加重學生的課業(yè)負擔和家庭的經濟負擔。
存在的問題:由于部分家長一味追求學生成績,不講求科學的
教育方法。在要求孩子完成學校布置的適量作業(yè)之余,又盲目的給學生購買了一些參考資料,加重了學生的課業(yè)負擔,成為減負增效工作最大的障礙,為此我們也要求學生除了新華書店配發(fā)的學生自原認購的教輔材料外,學生及家長購買的其它教輔材料一律不得帶進校園。但在工作中,仍需要我們堅持依法治教,隨時加強督查與自查整改并舉,切實處理好減負與提高學校教學質量的關系,建立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yè)負擔和提高教育質量長效的機制。后附洱源縣三營中心完小201*年春季教輔使用目錄公示。
教輔材料使用情況自查匯報
201*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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