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定損員五級培訓
第一章保險及相關法律專業(yè)知識
第一節(jié)保險的概念與特征
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因其發(fā)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從經濟角度上說,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
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體現的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保險的要素:1.可保風險
特性:風險必須是純粹的風險;風險必須具有不確定性。風險必須是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2.多數人的同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3.費率的合理厘定4.保險基金的建立5.訂立保險合同保險的特征:經濟性、商品性、互助性、法律性、科學性。
分攤賠償方式主要包括比例責任分攤、限額
責任分攤、順序責任分攤三種方式。
比例責任分攤方式是指各保險人按其承保的保險金額占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分攤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支付賠款。
第六節(jié)機動車輛保險合同
機動車輛保險合同的法律特征:
1機動車輛保險合同是當事人雙方的一種法律行為。
2機動車輛保險合同是有償合同。
3機動車輛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在特定條件下的等價與不等價特征,我們將之稱為機動車輛保險合同的射幸性。
4機動車輛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5機動車輛保險合同是對人的合同。6機動車輛保險合同是雙務合同。
機動車輛保險合同的主體是指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保險關系雙方,包括當事人、人行道,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指揮。
禁止性行為:連續(xù)駕駛機動車超過4個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故障,應當持續(xù)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故障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設警告標志以擴大警示距離,同時迅速報警。發(fā)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
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內控制度實現對理賠工
作的監(jiān)督,確保理賠工作的質量:定期檢查制度;專項檢查制度;案件回訪制度;客戶滿意度調查制度。
第三章機動車輛專業(yè)知識第一節(jié)機動車輛的總體構造
第十節(jié)《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交通
事故處理的規(guī)定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中的道路是指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交通事故不完全是由特定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guī)造成的,也可以是由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基本結構:發(fā)動機、底盤、車身、電氣設備四大部分組成底盤:由傳動系、行駛系、轉向系和制動系四大部分組成
車身:分承載式和非承載式。非承載式車身只有車身作用,不能承受機動車輛載荷,因此它必須支撐在車架上。
中級和中級以下轎車多采用承載式車身,非承載式車身常用于中高級轎車和一部分客車。
電氣設備:分電器設備和電子設備兩部分電器設備:電源、汽油機點火設備、發(fā)動機啟動電動機、照明與信號設備、儀表、空調、刮水器、收錄機、門窗玻璃升降設備等第二節(jié)保險的基本原則
保險利益原則(也稱為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于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具有最大誠信,對保險當事人雙方都有約束。
近因原則指原因和結果有直接的聯(lián)系。補償原則是財產保險處理賠償時的一項基本原則,它是指在發(fā)生保險事故,致使保險標的發(fā)生損失時,在保險金額以內進行賠償的原則。
權益轉讓原則,僅適用于財產保險,而不適用于人身保險。
分攤原則是在重復保險的情況下,對保險標的的所受損失,由各保險人分攤。它不適用于人身保險。
第三節(jié).保險合同的解釋、
生效、有效與無效
保險合同是指保險人與投保人雙方經過要約和承諾程序,在自愿基礎上訂立的一種在法律上具有約束力的協(xié)議。保險合同按保險人承擔的責任,將其分為財產保險合同和人身保險合同。
當事人的自行解釋非經對方同意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保險合同解釋原則1.文義解釋的原則2.意圖解釋的原則。意圖解釋即按保險合同當事人訂立保險合同的真實意思,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3.專業(yè)解釋的原則
4.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原則。
保險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險合同對當事人雙方發(fā)生約束力,即合同條款產生法律效力。保險合同較為特殊,通常以繳納保險費為合同生效的條件,在我國保險實務中普遍實行“零點起!钡囊(guī)定。保險合同的有效是指保險合同由當事人雙方依法訂立,并受國家法律保護。保險合同有效是保險合同生效的前提。
保險合同無效,即使所附條件成立,保險合同也不生效。無效保險合同是指當事人雖然訂立,但不發(fā)生法律效力,國家不予保護的保險合同。
下述幾方面確認合同無效:①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不具有行為能力②保險合同的內容不合法③保險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④保險合同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⑤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投保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以死亡為保險金給付條件的保險合同⑥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
第四節(jié).保險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保險合同的變更,指的是廣義上的保險合同變更,即包括主體、客體和權利義務的變更。保險合同的主體變更是指保險合同當事人或關系人的變更,即保險合同的轉讓。保險合同客體變更的原因主要是保險標的的價值增減變化。保險合同的內容變更,是指保險合同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的變更。保險合同的終止是指某種法定或約定事由的出現,致使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歸于消滅。
終止與解除的區(qū)別:直接原因不同;履行程度和效力不同;法律后果不同。
保險合同的終止,除因合同被解除外,還包括下述原因:保險合同因期限屆滿而終止;保險合同因履行而終止;財產保險合同因保險標的滅失而終止;保險標的部分損失,保險人履行賠償義務而終止。
第五節(jié).重復投保的分攤方法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兩個及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在相同的時間內,其保險金額的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
關系人和社會中介組織3方面內容。
的。任何一起交通事故都必須包括四個要件,電子設備:電控燃油噴射及電控點火、進氣、社會中介組織指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估否則就不能構成一起交通事故:客觀要件排氣、怠速、增壓等裝,變速器的電控自人等。
(車輛要件和道路要件);主觀要件(過錯動換檔裝,制動器的制動防抱死裝,車投保人填寫好投保單后,保險人審核同意簽或意外);損害后果要件;過錯或意外與損門鎖的遙控及自動防盜報警裝等。
章承保,這意味著保險人接受了投保人的書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要件。
第二節(jié)車輛識別代號面要約,保險合同成立之后,由保險人向投第十一節(jié)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VIN)管理規(guī)則
保人簽發(fā)。
(GB16735---201*)201*.10.1實施第七節(jié)車險條款以及相關的保險責
保險及相關問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制度
(一).基本要求
任、除外責任、賠償處理
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規(guī)定下,汽車所1、每一輛汽車、掛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險條款是機動車輛保險合同的內容構成,有人必須按照法規(guī)投保汽車責任保險。車都須有VIN
包括:基本險條款、附加險條款和特約條款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特征:
2、在30年內所生產的任何車輛,VIN不等。
㈠汽車責任保險具有強制性;
得相同
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責任包括意外事故或自㈡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對第三者的利益3、第一位生產地區(qū)代碼中國定為“L”然災害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以及合理的施具有基本保障性,(第三者可依法取得(二).基本內容救、保護費用。
下述權利:⑴直接追訴,⑵求償權利不VIN由三部分組成:
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成立的要件包受保險單條款的限制,⑶故意損害亦可1,世界制造廠識別代號(3位字碼)括:被保險人、機動車輛、第三者、使用保求償。)
2,車輛說明部分(6位字碼)險車輛過程、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㈢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具有不可選擇性3,車輛指示部分(8位字碼)
意外事故等。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保險基金由政第三節(jié)發(fā)動機基本工作原理
事故損害賠償,可分為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府專門管理和使用
一.基本術語
損壞賠償兩部分。在人身損害賠償中,存在㈤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無過失責任為掌握上止點、下止點、曲柄半徑和汽缸工作著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兩種。
基礎
容積的概念;
第三者責任險的除外責任它主要包括:被保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具有公益性二.發(fā)動機的工作原理
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必須放保險標志,否1,四沖程汽油機是由進氣、壓縮、做功和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排氣完成一個工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并可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作循環(huán)的
的財產;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
我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對保險公司的影響:2,四沖程柴油機工作原理與四沖程汽油機免賠率(額)的規(guī)定根據保險機動車輛駕駛1.必須墊付搶救費用工作原理不同之處:進氣行程(進入氣缸的員在事故中所負的責任,計算賠償金額時,2.賠償金10日須到位是純空氣);壓縮行程(壓縮的是純空氣);保險人在每次保險事故的賠款中要扣除絕3.總體保持不盈不虧
做功行程(柴油自行燃燒)對免賠率(額)。
4.較大費率調整應當聽證三.發(fā)動機的總體構造
第八節(jié)《中華人民共和
5.暫不對外資開放
1.汽油機兩大機構、五大系統(tǒng):曲柄連桿機國保險法》概要
第二章職業(yè)道德及理賠服務指引
構〃配氣機構〃燃料供給系統(tǒng)〃點火系統(tǒng)〃冷財產保險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第一節(jié)保險職業(yè)道德概述
卻系統(tǒng)〃潤滑系統(tǒng)〃啟動系統(tǒng)
標的的保險。
保險職業(yè)道德是指在長期的保險職業(yè)2.柴油機兩大機構、四大系統(tǒng):缺少點火系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活動中逐漸形成的并適應保險職業(yè)活動的統(tǒng)
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需要,應當遵循的行為規(guī)范和行為準則。
第四節(jié)曲柄連桿機構的作用及組成
為被保險人。
保險職業(yè)道德包括3個基本理念:以人1.作用:將熱能轉化為機械能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為本的基本理念、以誠取信的基本理念、以2.組成:缸體---曲軸箱組、活塞連桿組和曲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和為貴的基本理念。
軸飛輪組
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保險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包括11項內容:遵第五節(jié)配氣機構的組成
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①保險人名稱紀守法、誠實守信、專業(yè)勝任、客戶至上、一.功用
及住所②投保人、被保險人名稱和住所,以公平競爭、勤勉盡責、保守秘密、團結互助、根據每一氣缸內所進行的工作循環(huán)和點火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③保險文明禮貌、愛崗敬業(yè)和開拓創(chuàng)新。
順序的要求,定時打開和關閉各缸的進、排標的④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⑤保險期間和第二節(jié)對保險理賠人員氣門,使新鮮可燃混合氣及時進入氣缸和廢保險責任開始時間⑥保險金額⑦保險費以職業(yè)道德的特殊要求
氣及時排出氣缸,使換氣過程最佳及支付辦法⑧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⑨㈠對保險理賠人員職業(yè)道德的總體要求:重二.結構形式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⑩訂立合同的年月日。合同,守信用;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積極凸輪軸下置式:大多數載貨汽車和大中型客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主動,合理理賠。
車發(fā)動機采用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㈡對保險理賠人員職業(yè)道德的具體要求:迅凸輪軸上置式:現代轎車使用高速發(fā)動機大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速受理客戶賠案;準確確認事故原因;準確多采用
得超過保險價值。
確定賠償金額;及時進行保險償付。
凸輪軸中置式:速度較高的柴油機采用保險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第三節(jié)定損員應具備的條件
三.氣門組的組成理權終止后以保險人名義訂立合同,使投保⑴廉潔奉公、秉公辦事、認真負責主要有氣門、氣門座、氣門導管、氣門彈簧、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該代理行為有效。⑵精熟條款,實事求是處理賠案氣門鎖片、氣門彈簧座
保險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權的保險代理人的⑶熟悉掌握有關專業(yè)知識
氣門由頭部和桿身兩部分組成。頭部用來封責任。
第四節(jié)機動車輛保險閉進排氣道,桿身用來在氣門開閉過程中起第九節(jié)《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人和通行的規(guī)定有關車輛、
理賠工作的監(jiān)督
導向作用。
監(jiān)督的目的是全面提高和確保保險產品的四.氣門傳動組的組成
我國將機動車分為6類:汽車、摩托車、電質量,強化保險公司內部的經營管理,提高由凸輪軸和凸輪軸正時齒輪、挺柱、挺柱導車、輪式自行機械、拖拉機和掛車。
公司和行業(yè)的總體水平。管、推桿和搖臂總成等組成。轉移登記是指因機動車的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監(jiān)督的原則是:①合法原則②公平原則③強凸輪軸由發(fā)動機驅動而旋轉,用來驅動和控所作的登記。化管理原則④改善經營原則監(jiān)督可以采用制各缸氣門的開啟和關閉,使其符合發(fā)動機變更登記:①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②更換外部監(jiān)督和內部監(jiān)督兩種模式。的工作順序、配氣相位及氣門開度的變化規(guī)發(fā)動機的③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④因質量外部監(jiān)督,通過保監(jiān)會或者行業(yè)公會的監(jiān)督,律等要求。
有問題,制造廠更換整車的⑤營運機動車改有的保險公司還請社會人士對公司的經營第六節(jié)傳動系的功用和組成
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情況進行監(jiān)督。
一.傳動系的功用
運機動車的⑥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內部監(jiān)督則是通過在保險公司內部建立監(jiān)將發(fā)動機發(fā)出的動力傳給驅動齒輪,使路面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qū)域的?睾凸芾眢w系,通過業(yè)務、財務和審計,定對驅動車輪產生一個牽引力、推動汽車行駛。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和監(jiān)督。
二.傳動系的組成
給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賠案周期,即保險事故案件處理的周期,原由離合器、變速器、萬向傳動裝、驅動橋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
則上是從保險事故發(fā)生到保險公司向被保組成
駕駛證申請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年齡條件;險人支付賠款的期間。
第七節(jié)變速器
身高條件。
外部處理期間指有關部門對于一起交通事一.作用
道路交通通行原則主要包括右側通行原則、故的處理期間。
1.改變汽車的行駛速度和牽引力。
各行其道原則、遵守交通信號原則和優(yōu)先通內部處理期間指保險公司在接到被保險人2.改變驅動輪的旋轉方向,實現倒向行駛。行原則。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
提供的索賠資料之后,進行理算和處理周期。
3.中斷發(fā)動機的動力傳遞,設空檔。
二.汽車追尾碰撞
1.與正面碰撞一樣也是一維碰撞,因此,正面碰撞中的方程式也適用于追尾碰撞。2.在追尾事故中,如果是同型車,則碰撞車的減速度等于被碰撞車的加速度,如果不是同型車,則碰撞車的減速度與質量成反比。三、直角側面碰撞
兩車不僅要做平移運動,而且還有回轉運動,故為二維碰撞;還可能成為三維碰撞四、保險責任中的碰撞概念:
被保險車與外界物體直接碰觸并發(fā)生意外撞擊,以及所載物體與外界物體意外撞擊
膨脹閥、蒸發(fā)器、管路及控制系統(tǒng)組成3.制冷系統(tǒng)的電器部件
1.電磁離合器2.安全保護部件
第四章車損定損實務
第一部分機動車輛保險理賠實務第一節(jié)機動車輛保險理賠流程
二.變速基本原理
普通齒輪變速器也叫定軸式變速器,由一個外殼、軸線固定的幾根軸和若干齒輪組成,可實現變速、變扭和改變旋轉方向。三.自動變速器的組成
由液力變矩器、齒輪變速機構、液壓控制系統(tǒng)、電子控制系統(tǒng)組成。
第三部分保險理賠車損定損要求第一節(jié).車輛碰撞損傷的測量
基本的汽車碰撞損傷鑒定步驟1.了解車身結構的類型2.以目測確定碰撞部位
3.用適當的工具或儀器檢查懸架和整個車身的損傷情況
非承載式車身遭受碰撞后,可能是車架損傷,也可能是車身損傷或車架車身都損傷。承載式車身的修理既要滿足形狀要求,更要滿足車輪定位及主要總成定位的要求。
第二節(jié).受損零件修與換的掌握
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簡化流程可分為5個步驟,即:受理案件現場查勘損失確定賠款理算賠付結案一.受理案件
一般來說,除不可抗拒力外,被保險人應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電話報案方式快捷方便,是最常用的報案方式。
二.現場查勘
如果第一現場已經清理,必須查勘第二現場。對接近保險起止時間的案件應特別注意查實,排除道德風險因素。三.損失確定
先確定保險責任,然后開展事故定損和賠款計算工作。損失確定包括車輛損失、人員傷亡費用、其它財產損失等內容。
第八節(jié)汽車行駛系的組成和功用
一.組成:
由車架、懸架、車橋和車輪等組成。二.功用:
1.接受由發(fā)動機傳來的轉矩,通過車輪使路面產生推動汽車行駛的驅動力,以保證汽車正常行駛。
2.傳遞并承受路面作用于車輪上的各種反力及其所形成的力矩。
第九節(jié)減震器的基本原理
第二節(jié)查勘前的準備工作
汽車懸掛系統(tǒng)中廣泛采用液力減震器,其基本原理是利用液體流動的阻力來消耗振動的能量,使振動能量轉化為熱能而被油液和減振器殼體所吸收,最后散到大氣中去。
1.承載式車身結構鈑金件判斷原則:“彎曲變形就修,折曲變形就換”,更換結構鈑金件,點焊處采用鉆孔法分開。2.非結構鈑金件又稱覆蓋鈑金件
包括:前葉子板、車門、發(fā)動機罩、行李箱蓋和不可拆卸的后葉子板、車頂,后葉子板只要有修理的可能性都應采取修理的方法修復。
3.塑料件修與換基礎零件尺寸較大,受損以劃痕撕裂擦傷或穿孔拆裝麻煩更換成本高或無現貨供應,以修理為主。表面無漆面的,由于修理處會留下明顯的痕跡,一般應考慮更換
1.查閱抄單:
保險期限、承保的險種、保險金額、責任限額、保費繳費情況
2.為了有利于準確有效地查勘,查勘員應該攜帶必要的相關資料和查勘工具
第十節(jié)懸架的組成和分類
第三節(jié)現場查勘的基本方法及準則
第三節(jié).機械類零件修與換的掌握
非承載式車身正確的車輪定位的前提是正確的車架形狀和尺寸;承載式車身正確的車輪定位的前提是正確的車身定位尺寸。懸掛系統(tǒng)及轉向機構中的任何零件是不允許用校正的方法進行修理的。
第四節(jié)汽車外圍件的碰撞損壞及修復
現代轎車的保險杠絕大多數用塑料制成。對于熱塑性塑料制成的,價格又非常貴的保險杠,并且為表面做漆的,破損處不多,可用塑料焊機焊接。保險杠支架多為鐵質,一般價格較低,輕度碰撞常采用鈑金修復,中度以上的碰撞多為更換修復門框產生塑性變形后,一般不好整修,應考慮更換雨刮系統(tǒng)中雨刮片,雨刮臂,雨刮電機等,因撞擊損壞主要以更換修復為主。
第五節(jié)車身涂裝修復
一.汽車漆的護理材料
研磨劑、拋光劑、增光劑、還原劑汽車面漆的色彩一般要用亮度、色調和色度三個要素來確定二.汽車面漆的修補1.鑒定漆面的劃痕2.漆面處理范圍
三.噴漆處理的范圍:(1)漆面失光
噴漆失去原有光澤稱作失光(2)漆面劃痕
漆面上的淺劃痕通過拋光研磨來消除;深劃痕通過噴涂來消除(3)噴漆
可以處理漆面的劃傷破損和腐蝕失光等問題處理前,待處理表面須進行清潔和開蠟。
上海市財產保險公司車險理賠服務承諾設立24小時報案專線電話,并提供實時服務。接報案后15分鐘內與客戶聯(lián)系,在工作日約定到達查勘現場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限上海市行政區(qū)域內)。
僅涉及車損的賠案,5日內支付賠款(節(jié)假日順延);涉及人傷的賠案,10日內支付賠款。對于情形復雜的賠案,應當在30日內作出核定(合同有約定的除外),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內向客戶發(fā)出拒絕賠償的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對客戶書面投訴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1.關于各類汽車的使用年限
大致是按照“8年、10年、15年”三個標準來界定:8年使用期載貨車(含越野),帶拖掛的汽車、礦山車、出租車;10年使用期其他各類車輛;15年使用期非運營的乘用車;
2.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車輛改裝、加裝,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3.查勘人員到達事發(fā)現場后,可以向當事人和目擊者詢問一系列相關情況:
1.出險時間、2.出險地點、3.出險原因、4.出險經過、5.財產損失情況、6.人員傷亡情況、7.施救費用4.攝影要求:關鍵拍攝能反映車牌與損失部分的全景照片拍攝內容應當客觀、真實、全面地反應被攝對象,不得有藝術夸張。5.四個基本問題:
1)是否屬于保險車輛2)是否屬于保險責任3)誰的責任4)損失金額6.兩個順序:查勘時對受損汽車要由表及里,由前往后
7.一個目標:定損時要兼顧到車主、汽修廠和保險公司三方面利益
懸架是車架與車橋之間一切傳力連接裝的總稱,一般由彈性元件,導向裝和減振器等組成。兩種分類
(1)按左右側車輪之間的相對關系:非獨立懸架和獨立懸架
(2)按使用的彈性元件不同:鋼板彈簧懸架、螺旋彈簧懸架、扭桿彈簧懸架、空氣懸架
第十一節(jié)汽車轉向系的作用和類型
作用:改變汽車的行駛方向和使其按照駕駛員規(guī)定的方向行駛,而且還可克服由于路面?zhèn)认蚋蓴_行駛車輪自行產生的轉向,恢復汽車原來的行駛方向。分類:按轉向能源的不同分為機械轉向系和動力轉向系兩大類。
第十二節(jié)汽車轉向系的組成
1.機械轉向系由轉向操縱機構、轉向器和轉向傳動機構三大部分組成。轉向器是轉向系中的減速增扭傳動裝.
2.動力轉向系是在機械轉向系基礎上架設一套轉向加力裝而成。
第十三節(jié)轉向傳動機構的
功用和組成
功用:將轉向器輸出的力傳給轉向輪,且使兩側的轉向輪偏轉角按一定的關系變化,以實現汽車順利轉向。
組成:由轉向搖臂、直拉桿、橫拉桿及轉向節(jié)臂等組成,其相對運動不在一個平面內。
第十四節(jié)汽車制動系概述
第四節(jié)車險定損原則、定損程序及注
意事項
一.定損原則(主要)
1.修理范圍僅限于本次事故中所造成的車輛損失
2.能修理的零部件盡量修復,不要隨意更換新的零部件
3.能局部修復的不能擴大到整體修理4.能更換零部件的堅決不能更換總成件二.定損程序
受損車輛原則上應一次定損,如發(fā)現尚有因本次事故損失的部位有定損的,經定損員核實后,可追加修理項目和費用三.定損注意事項
對確定為事故損失的部位應堅持盡量修復的原則
1.制動系的作用:使汽車在行駛中減速或者緊急停車進行,下長坡保持車速穩(wěn)定,停駛車輛保持不動的作用統(tǒng)稱為制動2.制動系的分類:(1)行車制動裝(2)駐車制動裝
(3)應急制動、安全制動和輔助制動裝3.制動系的組成:(1)制動器
(2)制動操縱機構(3)制動傳動機構
(4)制動力的調節(jié)機構四部分組成
第十五節(jié)液壓制動裝
組成及工作原理
液壓制動傳遞裝在轎車、輕型貨車的行車制動系上得到了廣泛地應用。駕駛員通過制動踏板操縱制動系統(tǒng)。從駕駛員踩下制動踏板到制動主缸推桿推動活塞開始運動,這段時間對應的制動踏板空行程稱為制動踏板自由行程
第五節(jié)維修費用的確定
第十六節(jié)
汽車制動防抱死系統(tǒng)工作原理
構成部分:修理工時費、材料費和其他費用(外加工費及材料管理費)材料管理費(即進銷差價):是指在材料的采購過程中發(fā)生的采購、裝卸、運輸、保管、損耗等費用
第二部分事故車輛查勘要求
第一節(jié)事故現場分類
所有事故都會有出險現場存在。根據實際情況,一般分為原始現場、變動現場和恢復現場三類。
第二節(jié).汽車碰撞的基本規(guī)律
汽車碰撞分為三種碰撞:彈性受損變形能恢復原狀非彈性受損變形能部分恢復原狀塑性受損變形不能恢復原狀一.汽車正面碰撞
假設正面碰撞中兩車是同型車,兩車的運動和變形是相同的;當有效碰撞速度越高,則恢復系數越小,碰撞越激烈,越接近塑性變形。
一.制動防抱死系統(tǒng)(ABS)的功用在汽車制動過程中不斷調整制動壓力,當車輪滑移率超過穩(wěn)定界限時,ABS將自動減小制動壓力,以減小車輪制動器制動力,從而減小車輪滑移率。在緊急制動過程中,ABS恢復穩(wěn)定性并使駕駛員恢復對車輛的控制。
二.ABS的優(yōu)點其中一條:增加了汽車制動時的轉向操縱能力。
三.ABS的分類
按生產廠家分類共為四種:博世、戴維斯(德國產),德爾科、本迪克斯(美國產)。博世ABS工作原理可分為制動增壓、保壓、減壓及解除制動4個過程。
第十七節(jié)汽車空調系統(tǒng)的組成
1.汽車空調系統(tǒng)的作用是調節(jié)車廂內溫度(即提供冷氣和暖氣)和通風凈化空氣。2.組成:由壓縮機、冷凝器、儲液干燥器、
擴展閱讀:北京地區(qū)機動車輛保險定損員分級考試大綱1
北京地區(qū)機動車輛保險定損人員分級考試大綱第一部分保險基礎知識和法律法規(guī)的次序,原保險合同、再保險合同。2、保險合同的主體與客體
保險合同的主體包括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保險合同的關系人和保險合同的輔助人。客體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中主體履行權利和義務時共同指向。
3、保險合同的內容與形式
保險合同內容狹義的是指保險合同當事人依法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廣義保險合同內容是指以雙方權利義務為核心的保險合同的全部記載事項。形式是由書面形式、口頭形式。
4、保險合同的生效、有效與無效
保險合同的有效是指保險合同是由當事人雙方依法訂立,并受國家法律保護保險合同生效是指保險合同對當事人雙方發(fā)生約束力,即合同條款產生法律效力
無效保險合同是指當事人雖然訂立,但不發(fā)生法律效力、國家不予保護的保險合同。保險合同被認定無效后,始終無效
5、保險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保險合同的變更是指保險合同有效期間,當事人依法對合同條款所作的修改或補充。保險合同的終止是指某種法定或約定事由的出現,致使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歸于消滅。
6、保險合同糾紛的處理:1協(xié)商2仲裁3訴訟
掌握
1、第二章有關機動車、非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的規(guī)定;
機動車第四條機動車的登記,分為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注銷登記。
第五條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購車發(fā)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不屬于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guī)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第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二)更換發(fā)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制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qū)域的。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于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于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三)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qū)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lián)系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第七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轉移登記。申請機動車轉移登記,當事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四)機動車行駛證。
第八條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
第九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報廢期滿的2個月前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yè),由機動車回收企業(yè)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因機動車滅失申請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十條辦理機動車登記的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憑證齊全、有效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辦理登記手續(xù)。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機動車登記。
第十一條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丟失或者損毀,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補發(fā)的,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與機動車登記檔案核實后,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補發(fā)。第十二條稅務部門、保險機構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辦公場所集中辦理與機動車有關的稅費繳納、保險合同訂立等事項。
第十三條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后部應當噴涂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并保持清晰。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
第十四條用于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應當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儀。交通警察可以對機動車行駛速度、連續(xù)駕駛時間以及其他行駛狀態(tài)信息進行檢查。安裝行駛記錄儀可以分步實施,實施步驟由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guī)定。
第十五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zhí)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規(guī)定。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第十七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該機動車的有關情況不符,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提供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不予通過檢驗。
第十八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標志圖案的噴涂以及警報器、標志燈具的安裝、使用規(guī)定,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機動車駕駛人第十九條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式樣并監(jiān)制。
第二十條學習機動車駕駛,應當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再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
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進行考試,對考試合格的,在5日內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對考試不合格的,書面說明理由。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tǒng)一式樣的實習標志。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荚嚭细竦模浄钟枰郧宄,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guī)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
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fā)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fā)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換發(fā)機動車駕駛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審驗。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機動車駕駛人申請補發(fā)的,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與機動車駕駛證檔案核實后,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補發(fā)。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2、第四章有關道路通行的一般規(guī)定;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guī)定;高速公路通行的特別規(guī)定;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第三十九條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一)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xù)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第四十一條方向指示信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第四十二條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xù)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望,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四十三條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
機動車通行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guī)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guī)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志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第四十五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五)牽引發(fā)生故障的機動車時。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后車發(fā)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后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后,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第四十八條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減速靠右行駛,并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二)在有障礙的路段,無障礙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礙的一方已駛入障礙路段而無障礙的一方未駛入時,有障礙的一方先行;(三)在狹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時,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狹窄的山路,不靠山體的一方先行;
(五)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條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
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通行:(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二)準備進入環(huán)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yōu)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第五十三條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
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qū)域內停車等候。
機動車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的,應當每車道一輛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后的路口、路段。
第五十四條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并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第五十五條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guī)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guī)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yè)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三)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第五十六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第五十七條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使用轉向燈:
(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第五十八條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五十九條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并鳴喇叭示意。第六十條機動車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或者發(fā)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后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
第六十一條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二)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于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三)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于4米小于10米;(四)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五)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第六十二條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七)連續(xù)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qū)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wěn)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第六十四條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應當停車察明水情,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
第六十五條機動車載運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的,應當按照當地鐵路部門指定的鐵路道口、時間通過。
機動車行經渡口,應當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按照指定地點依次待渡。機動車上下渡船時,應當低速慢行。
第六十六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zhí)行緊急任務遇交通受阻時,可以斷續(xù)使用警報器,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報器的區(qū)域或者路段使用警報器;(二)夜間在市區(qū)不得使用警報器;
(三)列隊行駛時,前車已經使用警報器的,后車不再使用警報器。
第六十七條在單位院內、居民居住區(qū)內,機動車應當低速行駛,避讓行人;有限速標志的,按照限速標志行駛。非機動車通行規(guī)定第六十八條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通行:
(一)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yōu)先通行;(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時,不得進入路口;(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的右側轉彎;
(四)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五)向右轉彎遇有同方向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在本車道內能夠轉彎的,可以通行;不能轉彎的,依次等候。
第六十九條非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的規(guī)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yōu)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三)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非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第七十條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第七十一條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二)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
(三)畜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轅,后端不得超出車身1米。
自行車載人的規(guī)定,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第七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馭畜力車應當年滿16周歲,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不得醉酒駕馭;
(二)不得并行,駕馭人不得離開車輛;(三)行經繁華路段、交叉路口、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橋、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不得超車。駕馭兩輪畜力車應當下車牽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經馴服的牲畜駕車,隨車幼畜須拴系;
(五)停放車輛應當拉緊車閘,拴系牲畜。
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guī)定第七十四條行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二)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
(三)追車、拋物擊車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第七十五條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第七十六條行人列隊在道路上通行,每橫列不得超過2人,但在已經實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第七十七條乘坐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不得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
(二)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三)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四)機動車行駛中,不得干擾駕駛,不得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得跳車;(五)乘坐兩輪摩托車應當正向騎坐。
高速公路的特別規(guī)定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第七十九條機動車從匝道駛入高速公路,應當開啟左轉向燈,在不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內的機動車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駛入車道。
機動車駛離高速公路時,應當開啟右轉向燈,駛入減速車道,降低車速后駛離。第八十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遇有前款規(guī)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fā)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第八十二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二)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三)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五)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第八十三條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人。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得載人。
第八十四條機動車通過施工作業(yè)路段時,應當注意警示標志,減速行駛。第八十五條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參照本節(jié)的規(guī)定執(zhí)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指定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
3、第五章有關交通事故處理的規(guī)定、第五章有關交通事故處理的規(guī)定第八十六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fā)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xié)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七條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xié)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八條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駕駛人應當報警等候處理,不得駛離。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事故有關情況通知有關部門。
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并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屬于前款規(guī)定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勘驗、檢查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勘查現場工作規(guī)范進行,F場勘查完畢,應當組織清理現場,恢復交通。第九十條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十二條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第九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第九十六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第九十七條車輛在道路以外發(fā)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guī)定處理。車輛、行人與火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4、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條款。第二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合同由本條款與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共同組成。凡與交強險合同有關的約定,都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三條交強險費率實行與被保險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記錄相聯(lián)系的浮動機制。
簽訂交強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保險費按照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jiān)會)批準的交強險費率計算。定義
第四條交強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交強險合同,并按照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條交強險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車上人員、被保險人。
第六條交強險合同中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為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無責任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以及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第七條交強險合同中的搶救費用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受傷時,醫(yī)療機構對生命體征不平穩(wěn)和雖然生命體征平穩(wěn)但如果不采取處理措施會產生生命危險,或者導致殘疾、器官功能障礙,或者導致病程明顯延長的受害人,參照國務院衛(wèi)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chuàng)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yī)療保險標準,采取必要的處理措施所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保險責任
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50000元;(二)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1*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0000元;無責任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6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4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y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xù)治療費、整容費、營養(yǎng)費。墊付與追償
第九條被保險機動車在本條(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傷需要搶救的,保險人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后,按照國務院衛(wèi)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chuàng)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yī)療保險標準進行核實。對于符合規(guī)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保險人在無責任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對于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二)駕駛人醉酒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四)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對于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人有權向致害人追償。責任免除
第十條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yè)、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保險期間
第十一條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交強險合同的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止時間為準。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投保人投保時,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人如實告知重要事項,并提供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復印件。重要事項包括機動車的種類、廠牌型號、識別代碼、號牌號碼、使用性質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稱)、性別、年齡、住所、身份證或者駕駛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續(xù)保前該機動車發(fā)生事故的情況以及保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投保人未如實告知重要事項,對保險費計算有影響的,保險人按照保單年度重新核定保險費計收。
第十三條簽訂交強險合同時,投保人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人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第十四條投保人續(xù)保的,應當提供被保險機動車上一年度交強險的保險單。
第十五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并辦理批改手續(xù)。否則,保險人按照保單年度重新核定保險費計收。
第十六條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并在事故發(fā)生后及時通知保險人。
第十七條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xié)助保險人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發(fā)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賠償處理
第十八條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以下材料:(一)交強險的保險單;
(二)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三)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五)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選擇自行協(xié)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規(guī)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xié)議書;
(六)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y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七)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第十九條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保險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并根據國務院衛(wèi)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chuàng)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yī)療保險標準,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核定人身傷亡的賠償金額。第二十條因保險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的,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有權重新核定。因保險事故損壞的受害人財產需要修理的,被保險人應當在修理前會同保險人檢驗,協(xié)商確定修理或者更換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有權重新核定。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涉及受害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害人需要保險人支付搶救費用的,保險人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后,按照國務院衛(wèi)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chuàng)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yī)療保險標準進行核實。對于符合規(guī)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支付。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保險人在無責任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支付。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二條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投保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并辦理交強險合同變更手續(xù)。
第二十三條在下列三種情況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強險合同:(一)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注銷登記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交強險合同解除后,投保人應當及時將保險單、保險標志交還保險人;無法交回保險標志的,應當向保險人說明情況,征得保險人同意。
第二十四條發(fā)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險人解除交強險合同的情況時,保險人按照日費率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交強險合同發(fā)生爭議的,由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fā)生后未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交強險合同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七條本條款未盡事宜,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執(zhí)行。5、關于理賠時效、流程、保險詐騙等的相關內容;
〔請求理賠時效〕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财垓_理賠及后果〕未發(fā)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fā)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外,不退還保險費。
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規(guī)定行為之一,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理賠流程:出險-報案-查勘-定損-核價-核損-核賠-支付。
6、北京市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凡是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道路上,機動車之間發(fā)生的造成車物損失或者人員輕微傷,且車輛能移動的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自行填寫《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xié)議書》后,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xù).
7、北京地區(qū)有關機動車互碰自賠的規(guī)定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下發(fā)的《交強險財產損失“互碰自賠”處理辦法》規(guī)定了可以進行“互碰自賠”的條件有交強險的車輛(兩車或多車)互碰,如果只有不超201*元車損、各方都有責任并同意采取“互碰自賠”,對于按照“互碰自賠”機制處理后,最終定損金額略超過交強險有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1*元)的,各保險公司應本著方便被保險人的原則,給予靈活處理。交強險“互碰自賠”201*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必須同時滿足:“多車互碰、有交強險、只有車損、不超201*、都有責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賠”
8、北京地區(qū)有關車損險代位求償的規(guī)定
保險代位權,又稱“權益轉讓”,它是指由于第三者的過錯致使保險標的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給付了保險金后,有權把自己置于被保險人的地位,獲得被保險人有關該項損失的一切權利和補償。保險人可以用被保險人的名義向第三者直接索賠或提起索賠訴訟,保險人的這種行為,就稱為代位求償;其所享有的權利,稱為“代位求償權”。代位求償權是民法中的債權讓與制度在保險法律關系中的適用,它實質上是一種債的主體變更,法理依據是保險損失補償原則和民法中的公平原則。9、(京保監(jiān)發(fā)【201*】38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熟悉:
1、2、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公安部102號令)
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91號玲)4、交通道路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公安部104號領)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保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遵循公正、公開、便民、效率的原則。
第三條交通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取得相應等級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資格。
第二章管轄
第四條道路交通事故由發(fā)生地的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未設立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由設區(qū)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第五條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在兩個以上管轄區(qū)域的,由事故起始點所在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對管轄權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指定管轄前,最先發(fā)現或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先行救助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前期處理。
第六條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處理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限時將案件移送其他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案件管轄發(fā)生轉移的,處理時限從移送案件之日起計算。
第七條軍隊、武警部隊人員、車輛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規(guī)定處理。需要對現役軍人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軍隊、武警部隊有關部門。
第三章報警和受理
第八條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一)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二)發(fā)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xié)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xié)議的;
(三)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四)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六)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七)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八)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發(fā)生財產損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五項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后,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停車位置,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第九條公路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fā)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第十條公安機關及其交通管理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應當記錄下列內容:(一)報警方式、報警時間、報警人姓名、聯(lián)系方式,電話報警的,還應當記錄報警電話;
(二)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間、地點;(三)人員傷亡情況;
(四)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危險物品的種類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還應當詢問并記錄肇事車輛的車型、顏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駕駛人的體貌特征等有關情況。
報警人不報姓名的,應當記錄在案。報警人不愿意公開姓名的,應當為其保密。第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或者出警指令后,應當按照規(guī)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有人員傷亡或者其他緊急情況的,應當及時通知急救、醫(yī)療、消防等有關部門。發(fā)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并通過所屬公安機關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涉及營運車輛的,通知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應當立即通過所屬公安機關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并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應當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十二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第十條的規(guī)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第四章自行協(xié)商和簡易程序
第十三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fā)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自行協(xié)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后,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進行協(xié)商。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fā)生財產損失事故,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xié)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依法一并處罰。第十四條具有本規(guī)定第十三條規(guī)定情形,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的,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xié)議書,并共同簽名。損害賠償協(xié)議書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lián)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tài)、碰撞部位、賠償責任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僅造成人員輕微傷或者具有本規(guī)定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八項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財產損失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第十六條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具有本規(guī)定第八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七項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規(guī)定處理。
撤離現場后,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等,認定并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lián)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tài)、碰撞部位等,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
第十七條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第十九條除簡易程序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員出示《人民警察證》,告知被調查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向當事人發(fā)送聯(lián)系卡。聯(lián)系卡載明交通警察姓名、辦公地址、聯(lián)系方式、監(jiān)督電話等內容。
第二十條交通警察調查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客觀、全面、及時、合法地收集證據。
第二節(jié)現場處置和現場調查
第二十一條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當立即進行下列工作:
(一)劃定警戒區(qū)域,在安全距離位置放置發(fā)光或者反光錐筒和警告標志,確定專人負責現場交通指揮和疏導,維護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交通中斷或者現場處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還應當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提前組織分流,放置繞行提示標志,避免發(fā)生交通堵塞。(二)組織搶救受傷人員;
(三)指揮勘查、救護等車輛停放在便于搶救和勘查的位置,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和證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第二十二條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應當經急救、醫(yī)療人員確認,并由醫(yī)療機構出具死亡證明。尸體應當存放在殯葬服務單位或者有停尸條件的醫(yī)療機構。第二十三條交通警察應當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做好下列工作:
(一)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系和事故發(fā)生時的天氣情況;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
(三)查找當事人、證人進行詢問,并制作詢問筆錄;(四)其他調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guī)和標準的規(guī)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發(fā)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
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或者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五條痕跡或者證據可能因時間、地點、氣象等原因導致滅失的,交通警察應當及時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車輛駕駛人有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嫌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及時抽血或者提取尿樣,送交有檢驗資格的機構進行檢驗;車輛駕駛人當場死亡的,應當及時抽血檢驗。
第二十六條交通警察應當檢查當事人的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保險標志等;對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傳喚。第二十七條交通警察勘查事故現場完畢后,應當清點并登記現場遺留物品,迅速組織清理現場,盡快恢復交通。
現場遺留物品能夠現場發(fā)還的,應當現場發(fā)還并做記錄;現場無法確定所有人的,應當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確定后,及時發(fā)還。第二十八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并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垩旱奈锲窇斖咨票9。
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三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現場調查認為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并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或者告知當事人處理途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調查過程中,發(fā)現當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立案偵查。發(fā)現當事人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移送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一條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通知保險公司。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第三節(jié)交通肇事逃逸查緝
第三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qū)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
發(fā)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及時啟動查緝預案,布置堵截和查緝。第三十三條案發(fā)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發(fā)協(xié)查通報、向社會公告等方式要求協(xié)查、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偵破線索。發(fā)出協(xié)查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告時,應當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實、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情況、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關情況。第三十四條接到協(xié)查通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發(fā)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xié)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fā)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案發(fā)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辦理移交。
第三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后,應當按原范圍發(fā)出撤銷協(xié)查通報。
第三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偵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案件偵辦情況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
第四節(jié)檢驗、鑒定
第三十七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病的鑒定,應當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yī)院進行。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三十九條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yī)療機構具有執(zhí)業(yè)資格的醫(yī)生為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出具的診斷證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作為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第四十條檢驗尸體不得在公眾場合進行。檢驗中需要解剖尸體的,應當征得其家屬的同意。
解剖未知名尸體,應當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一條檢驗尸體結束后,應當書面通知死者家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應記錄在案,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由公安機關處理尸體,逾期存放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對未知名尸體,由法醫(yī)提取人身識別檢材,并對尸體拍照、采集相關信息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填寫未知名尸體信息登記表,并在設區(qū)市級以上報紙刊登認尸啟事。登報后三十日仍無人認領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處理尸體。
第四十二條檢驗、鑒定機構應當在約定或者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鑒定報告,由檢驗、鑒定人簽名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鑒定報告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委托人;(二)委托事項;
(三)提交的相關材料;(四)檢驗、鑒定的時間;
(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過程的說明。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另行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另行指派鑒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5、道路交通事故侵權(中高級:掌握)
6、關于金融詐騙、保險詐騙、職務侵占、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貪污受賄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等相關內容
7、中有關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和標準等的規(guī)定(高級:掌握)
了解:
1、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
2、民事訴訟證據的特征、種類(高級:掌握)3、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中高級:掌握)4、的相關內容(高級:掌握)
5、反洗錢法總則、第三章;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于商業(yè)賄賂的相關規(guī)定6、第三章有關道路通行條件的規(guī)定第二部分車險查勘定損實務掌握:
1、事故現場分類
1原始現場2變動現場3恢復現場2、現場測量的基本方法及要求
3、現場拍照的基本方法及要求
拍照方法:相向拍照、十字交叉拍照、連續(xù)拍照、比列拍照。要求:1拍照第一現場的全景照、痕跡照片、物證照片和特寫照片2拍照能反映車牌號碼與損失部分的全景照片。2拍照能反映車輛局部損失特寫照片4拍照內容與交通事故查勘筆記的有關記載一致5拍照內容應客觀真實全面反映拍攝對象不得有藝術夸張。6拍照時應當在被拍照物體一側同一平面放置比列尺。7采用數碼相機和光學相機拍照。8照片檔案應該要拍照地點、拍照人、拍照時間、照片表示、文字說明等內容。4、收集證據的基本方法及要
要求按:車、證、人、路、貨、行六個方面方法:問、聞、看、思、攝五法5、現場查勘圖的繪制
繪圖的要求1應全面、形象地表達交通現場客觀清況。案情簡明的事故科力求制圖簡便。2繪制現場圖需要客觀、準確、清晰、形象、圖欄各項內容填寫齊備,數據完整,尺寸準確,標注清楚。3交通事故現場圖各類圖應按實際方向標注。4繪制現場圖的圖形符號應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形符號》標準(GB11797-89)的規(guī)定。6比例一般用1:200的比例也可根據情況選擇其它比例。7尺寸數據與文字標注。8尺寸線和尺寸界線。6、特殊事故(如水災、火災等)的查勘要點火災案件查勘要點:1查勘路面痕跡。(2)查勘路面上散落物。(3)對“火跡”及“過火時間”的勘查。(4)動態(tài)狀態(tài)下著火燃燒的查勘(5)靜態(tài)狀態(tài)下車輛著火。水災查勘要點1先安排人員對已擴大損失保險財產查勘定損2對受損財產總量受損量未受損量實物盤查清點取證。3詳細拍照受損標的和標的所在場所及清點人員的參與的照片。4取得相應原始的賬單復印留存。5掌握受損數量掌握承保比例資料。并取得客戶簽字蓋章。6不僅清點受損數量保險標的還要掌握未保數量的總和。7清點同時與客戶共同注明損失與數量。并取得客戶簽字蓋章。7、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判定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其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的,應當負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第十八條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第十九條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第二十條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熟悉
1、汽車碰撞事故的基本形態(tài)特征
汽車碰撞事故時一種碰撞現象。碰撞有3種形式,即彈性碰撞、非彈性碰撞、塑性碰撞。
2、汽車傾覆事故的基本形態(tài)特征3、車身劃痕事故的基本形態(tài)特征
車輛在使用過程中造成車身無明顯碰撞痕跡損失的。車輛在靜止狀態(tài)被人惡意劃傷的,在行駛中不明物造成的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保險公司在實際限額內賠付。
4、特殊事故(如水災、火災等)的基本形態(tài)特征5、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印跡分析
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車輛留在地面上的印跡是車輛運動過程中真實記錄時事故現中不可缺少的物證,也是分析事故全過程的主要依據,F場的輪胎印跡對事故的征查判斷和處理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6、碰撞痕跡形成時間的判斷7、車身碰撞損傷的診斷與測量碰撞診斷是指通過經驗、測量等手段徹底找出并確認事故車輛變形部位及損傷程度,以便為下一步的修理指定合理的計劃。要徹底修復好每一輛事故車,就要對碰撞損傷程度、范圍及受損的部件等做出準確診斷。如果損傷程度評估過低,或者一些隱藏的損傷沒有被發(fā)現,在修理過程中,才感覺一些原本認為可以修復的部位、部件卻無法修理,或是變形部位沒有按照自己的意愿恢復,那么就需要不斷地重新調整修理計劃。同時,修理質量及進度將會受到很大程度的影響。碰撞損傷一般可以通過開關車門時的感覺、目測、點對點測量、三維測量等方法診斷。但了解撞擊力量、撞擊角度、撞擊部位、被撞物體及車身結構等,對車身的損傷變形的影響至關重要。了解1、涉水行駛造成車輛的常見損失2、墜車的特點及產生原因
3、汽車側滑的特點及產生原因4、汽車與固定物碰撞的特點
5、汽車碰撞行人的事故現場特征6、車載貨物與本車撞擊后事故特征
7、肇事車輛的速度分析(中高級:熟悉)掌握:
1、事故車輛定損的原則及方法
原則:1修理范圍僅限于本次事故中所造成的車輛損失。2能修理的零部件,盡量修復,不要隨意更新的零部件。3能局部修復的不能擴大到整體修理。4能更換零部件的堅決不能換總成件。5根據修復工藝難易程度,參照當地工時發(fā)費用水平,準確確定工時費用。6準確掌握汽車零部件價格。2、定損價格的構成
材料費、工時費、其他費用。3、一般碰撞事故中的常用零件4、車身變形矯正修復
車身變形損傷的矯正與修復,實際上就是在確定車輛損傷程度及方向后,通過外力使變形損傷的部位恢復到原有的形狀和狀態(tài)。傳統(tǒng)的車身修復方法對于一般的輕微變形,主要采用對變形部位、構件進行切割、拆卸解體等,經過在下部矯正后,再焊接或安裝到原來位置。對于一些損傷較為嚴重的車身,也只是通過幾棵大樹、水泥柱等使用強力對變形部位進行牽引拉伸,直到碰撞區(qū)域基本恢復正常。所以,傳統(tǒng)的車身修復過程,一直被認為只是一種機械、笨重的體力勞動,并沒有多少技術含量,也不需要什么文化知識。但隨著現在各汽車生產廠家對車輛的設計和生產工藝方法的不斷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這種觀念也在逐步淡化和改變。因為現在設計優(yōu)越的汽車一經碰撞,撞擊力將使車身變形程度很不均勻,也更加分散復雜。這就對鈑金維修人員的專業(yè)素質、矯正設備、如何正確選擇牽拉位置及對牽引力的大小、方向、損傷點參數值的控制與和力消除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傳統(tǒng)的車身修復方法已完全不能滿足現代汽車特別是承載式車身的修復要求。其實,鈑金維修人員如能具有很強的專業(yè)素質及維修經驗,并根據力的可傳遞性,在對有可能導致的車身損傷變形進行正確分析與診斷的基礎上,制定出合理的作業(yè)程序,同時借助于專用矯正儀器和設備,那么車身的修復工作相對來說也將變得比較得心應手,輕松自如了。5、汽車外圍件的碰撞損壞及修復u汽車發(fā)生碰撞、翻滾、傾覆、等故障以后,車身外圍會首先收到損壞,損壞形式一班是皺褶、撕裂、凹陷等。修復方法:1捶擊修復凸凹痕2用汽車整形機修復凹痕3加熱收縮修復方法4起皺法5車身鈑金件表面裂紋修整6鈑金修復件銼平。6、發(fā)動機及附件碰撞損壞認定及修復
7、車身內外裝飾(包括儀表臺、座椅、安全帶等)損失的檢測認定及修復8、車身噴漆的修復工藝及流程
(1)整車修補涂裝:整車修補涂裝是汽車美容修補施工中最有代表性、最為全面的涂裝工藝。它的關鍵是要保持有濕邊,同時應盡量減少水平表面上飛漆,以防止漆霧沉積到已干的部位而造成砂狀表面在整車涂裝程序中,目前較為普及的是德國巴斯夫等公司推薦的兩種方法(如圖4-12所示)的噴涂順序最好。在噴漆室中首先噴涂車頂,然后是發(fā)動機前蓋和側面等(見圖4-12a所示),這樣在盡量減少水平表面上飛漆的同時總能保持“濕邊”,可以防止飛漆落到已干區(qū)域而產生砂狀表面。如果有可能,選用下吸式噴漆室較好。這時由于有氣流從車頂流向車底,霧形有所不同;另外一種方法是按照下圖412b所示的噴涂順序,它可以在保持飛漆最少的同時,使三個主要水平表面盡可能濕一些。按圖所示順序操作,漆工還可以根據需要噴涂后面涂層,而在層間不會因等待前一層閃干而浪費太多的時間。具體操作方法如下:車頂的噴涂。在車頂與風擋玻璃、后窗交界處采用帶狀涂裝法進行涂裝。首先從靠近漆工的車邊緣的地方開始噴涂。盡可能保持槍與車頂表面在15~20cm左右等距,從左到右,再從右到左進行噴涂,噴成中等濕度(每層走槍都是從車頂的邊緣開始)。由于修補施工時多采用重力式或虹吸式噴槍,受噴槍杯的影響,噴槍的俯角受到一定限制(要盡可能保持垂直,不要把噴槍拿歪)。每層扇幅重疊覆蓋60%~70%的方法從邊緣向中心噴涂,一直噴涂到可以看見明顯柔和的光澤時為止。
發(fā)動機前蓋的噴涂。首先用粘性抹布把表面擦拭干凈(注意:不得采用氣槍來消除表面,以免前蓋上灰塵吹到剛剛噴過涂料的車頂上)。采用帶狀噴涂法噴涂風擋玻璃與前蓋交界處(在前蓋邊緣最好不要采用帶狀噴涂法),扇幅重疊覆蓋60%~70%。每層都從邊緣到中心進行噴涂,隨后中另外一邊,從中心開始往邊緣移動進行噴涂,每層扇幅的覆蓋約10cm。后蓋的噴涂。用粘性抹布擦干凈表面,要準備足夠的涂料,避免噴涂中途涂料用完而造成色差。采用帶狀噴涂法,沿后窗玻璃的底邊噴涂一遍,兩層扇幅之間覆蓋約60%~70%。隨后換到另一邊,從中心開始向邊緣移動進行噴涂。在整個噴涂過程中,涂層要濕,走槍速度要快。每層扇幅的覆蓋約10cm。
側面的噴涂。和粘性抹布擦拭表面,備足涂料,由于汽車側面較長,需要采用分段噴涂法。在適合于漆工走槍的距離處采用帶狀噴涂法垂直向直噴涂一層,以此分隔成段。在這一段內從底部或頂部開始走兩道槍,先從左到右,再從右到左,采用一道噴涂法繼續(xù)噴涂下去。每一道槍之間扇幅覆蓋50%,直到這一段表面全部被噴涂覆蓋完畢。接著轉移到下一段,也是先采用帶狀噴涂法垂直向下噴一槍,劃出第二段。重復上述操作,噴涂第二段,如此重復直到該側面全部噴涂完畢。
(2)整板修補涂裝:汽車車身的某一部分,如前蓋、車門、后蓋等整板大面積的涂層遭到破壞時,就要進行整板修補涂裝。一般可能出現兩種情況:其一是在板面上沒有大的變形或裂痕,只需要對整塊板面進行面漆涂裝;其二就是板面被破壞,需要整修后面再安裝到車身上。前者可以在車身清洗后,涂抹封閉隔離漆,再直接噴涂面漆;后者必須在車身清洗后進行除銹、防腐涂底漆、刮膩子填補凹凸不平之處,噴涂中間漆、封閉隔離漆后,才能噴面漆。整板修補與整車修補不同。整車修補時,面漆的顏色不作重點考慮,因為只要保持整車顏色的一致性,與客戶指定的顏色色號相符即可。而整板修補必須考慮到這塊的顏色與車身上其他部位原廠漆的色差問題,所以,在進行整板修補之前,必須將修補漆的樣板與車身上其他原廠漆的部位進行嚴格比色,待正確無誤才能正式開始涂裝。具體操作如下:
1)硝基面漆的噴涂。硝基漆由于固體含量低,成膜較薄,因此,噴涂層數要多些,噴涂壓力為0.4~0.55MPa,粘度約18~23s(涂4粘度計)。
噴涂第一道硝基漆時宜少宜薄,如噴涂量過多過厚,稀釋劑易將底漆咬起。噴涂時,噴槍與物面距離可適當遠些,槍頭噴出扇面可適當調寬,重疊寬度約1/2~1/3。噴涂的時間間隔約20min左右。噴涂第二、第三道時,可采用橫噴,縱噴再橫噴,使漆膜均勻,待漆膜完全干燥后,用細砂輕輕打磨全部漆面,使漆面無光無桔面(注意不漏打、不磨穿,如用水砂紙需揩清水跡)。干燥后,用硝基快干膩子刮補砂眼及缺陷,再等干燥后用細砂紙打磨直到使整個漆面無砂眼、無缺陷。對整個漆面再噴涂硝基漆2~3層。
如果在噴涂時出現發(fā)白現象,可在稀釋劑中加體積分數20F1硝基漆防潮劑,即可消除發(fā)白現象。施工要求:噴涂均勻,色澤均勻鮮艷、無流痕、無粗粒,無桔皮。噴涂后10min表面干燥,完全干燥約10~12h。在噴漆施工中常用進口硝基漆,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硝基型素色漆,如英國ICIP030系列列單工序硝基純色磁漆;另一類為二工序硝基底色漆,如ICIP032系列二工序硝基銀底色漆(包括:二工序銀底色漆、三工序純色漆、二工序珍珠色漆、三工序珍珠色漆)。9、汽車玻璃的種類及特點
夾層玻璃夾層玻璃一般由兩片普通玻璃和玻璃間的有機膠合層構成,也可以是三層玻璃與兩層膠合層構成或有更多的層復合在一起。夾層玻璃的原片既可以是普通玻璃,也可以是鋼化玻璃、半鋼化玻璃、鍍膜玻璃、吸熱玻璃、熱彎玻璃等。中間層有機材料最常用的是PVB(聚乙烯醇縮丁醛),也有甲基丙烯酸甲酯、有機硅、聚氨酯等。具有高抗穿透性的夾層玻璃為A類夾層玻璃。
鋼化玻璃鋼化玻璃是一種預應力玻璃,為提高玻璃的強度,通常使用化學或物理的方法,在玻璃表面形成壓應力,玻璃承受外力時首先抵消表層應力,從而提高了承載能力,改善了玻璃抗拉強度。我們通常所說的鋼化玻璃均指物理鋼。
中空玻璃中空玻璃是由兩片或多片浮法玻璃組合而成,玻璃片之間夾有充填了干燥劑的鋁合金隔框,之間用丁基膠粘結密封后,再用聚硫膠或結構膠密封。
包邊玻璃包邊玻璃是汽車安全玻璃的總成化產品。玻璃包邊設計不僅體現了汽車廠家對審美的需求,同事也使玻璃與車體更緊密的結合在一起,具有提高汽車生產線裝配效率、縮短裝配周期和增強玻璃強度、提高密封性、降低噪音以及附加附件等有點。
防彈玻璃防彈玻璃是由三層玻璃與PVB膠片組成厚度所生產的夾層玻璃,可以成功地抵御子彈及子彈擊碎的玻璃碎片的穿透,成為防彈玻璃。玻璃的防彈性能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它的總厚度和子彈能量。憎水玻璃憎水玻璃技術可以被應用在汽車擋風玻璃中。使用憎水汽車玻璃,在下雨時,雨水會迅速從上方滑出擋風玻璃的范圍,可以增加駕駛者的視野,減少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憎水特性在普通的駕駛條件下可以持續(xù)6個月以上。這個技術不是用來取代刮水器的,而是用來和刮水器共同配合來達到最大的駕駛視野的。
天線玻璃玻璃上增加一定形狀的導體,起到接收天線的作用,與普通鞭式天線相比,由于天線隱藏在玻璃上,因此也叫隱藏式天線。
HUD前檔玻璃HUD是Head-UpDisplay的簡寫,該項技術最初是用于軍事用途,特別是用于戰(zhàn)斗機上。從1988年開始用在汽車工業(yè)上。HUD原理:通過放置在儀表臺上的發(fā)射器,將汽車的一些運行信息投射到玻璃上,成像在司機眼睛正前方2~3m的位置,正好在引擎蓋的上方。
隔音玻璃汽車在行駛過程中,乘客在車內會聽到來自很多方面的噪音:發(fā)動機,車輪與地面摩擦,汽車本身振動以及風噪等,普通的汽車玻璃能阻隔一部分的噪音,但是無法滿足目前乘客對噪音舒適性的要求。福耀目前采用隔音玻璃來達到這種要求。
隔熱玻璃目前汽車玻璃面積越來0越大,因此透過汽車玻璃傳遞到車內的熱量也相應增加,福耀目前已開發(fā)出4類隔熱玻璃,能降低太陽能的透射,以提高乘客舒適度,降低空調能耗。
加熱玻璃當您冬天啟動或駕駛汽車時,你一定會為前后風窗結冰著急,為確保您在惡劣天氣更加安全,我們?yōu)槟O計出加熱玻璃,加熱玻璃含兩種不同的加熱方式,包括:夾絲加熱,印刷材料加熱。
10、汽車水災損壞的評估
水災評估1水淹高度在汽車制動盤以下車身地板以下,乘員倉未進水水淹高度為一級損失率為0.1%左右2水淹高度在車身地板以上乘員艙進水,而水面在駕駛員座椅坐墊以下為二級損失率通常為0.5%-2.5%3水淹高度在駕駛員座椅墊面以上儀表臺以下定位三級損失率為1.0%-5.0%4水淹高度在儀表臺工作臺中部定為四級損失率通常為3.0%-15.0%5乘員倉進水水淹高度儀表臺以上頂棚以下定位五級損失率通常為10.0%-30.0%6水淹高度超過車頂汽車被淹沒頂部定位六級。損失率通常25.0%-60.0%11、汽車火災損失的評估
1汽車起火燃燒被及時撲滅了可能造成一些局部損失及可以確定損失金額2汽車起火燃燒一段時間之后撲滅雖然沒有對整車造成毀滅性的破壞但還是造成比較嚴重損失。3汽車起火燃燒程度嚴重,造成無法使用。12、現有市場上的零配件種類13、合理施救費用的界定現在的車輛保險都規(guī)定,對于車主為了使保險車輛不致于遭受更大的損失,而采取的施救措施產生的合理費用,在保險金額范圍內,保險公司將給予賠付。因此如何正確使用施救措施和合理支出費用,也是非常重要的。
施救措施是指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時,被保險人為了減少或避免保險車輛的損失所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搶救行為。如租用吊車、拖車、滅火器材等。保護措施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后,被保險人為防止保險車輛損失擴大或加重而采取的行為。如保險車輛受損后不能行駛,被保險人雇人看守等。合理費用是指采取施救保護行為而支出的直接的、必要的、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費用。其費用支出原則是盡可能減少保險車輛和其他財物的損失,按照實際情況,根據“合理”與“必要”兩個方面來考慮。而對于實際上不需要或需要但被保險人過分支出的施救、保護費用的超出部分,保險人也不負責賠償。施救、保護費用不僅包括對保險車輛本身進行搶救和保護所發(fā)生的費用,還包括向第三者進行追償所發(fā)生的協(xié)商與訴訟費用。
因此,如果不是特別緊急,建議您在采取各種施救、保護措施前,先向保險公司機動車輛保險的理賠部門咨詢一下,哪些費用屬于保險公司的賠付范圍,哪些不屬于賠付范圍熟悉
1、車輛事故直接損失與磨損及故障損失的鑒別(中高級:掌握)2、車身鈑金的修復方法(中高級:掌握)
3、非金屬車身部件的修復方法(中高級:掌握)
4、變速器及傳動軸的損壞檢測認定及修復(中高級:掌握)5、車輛懸掛系統(tǒng)損壞檢測認定及修復(中高級:掌握)6、轉向及制動系統(tǒng)零部件損失的認定(中高級:掌握)7、安全氣囊(SRS)系統(tǒng)的損失認定(中高級:掌握)8、電氣設備損失認定(中高級:掌握)了解
1、車身修復的焊接技術及焊接設備(中高級:熟悉)2、特種車的碰撞損失判斷(高級:掌握)
3、汽車制造機修理的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高級:熟悉)掌握:
1、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以及相關的保險責任、除外責任、賠償處理、殘值處理及相關術語含
義等
2、機動車輛保險的基本理賠流程
出現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時報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外,還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一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險公司咨詢如何處理、保護現場,保險公司會教車友如何向對方索要事故證明等。車主在理賠時基本的車險理賠流程:(1)出示保險單證。(2)出示行駛證。(3)出示駕駛證。(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5)出示保險單。(6)填寫出險報案表。(7)詳細填寫出險經過。(8)詳細填寫報案人、駕駛員和聯(lián)系電話。(9)檢查車輛外觀,拍照定損。(10)理賠員帶領車主進行車輛外觀檢查。(11)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12)理賠員提醒車主車輛上有無貴重物品。(13)交付維修站修理。(14)理賠員開具任務委托單確定維修項目及維修時間。(15)車主簽字認可。(16)車主將車輛交于維修站維修。車險理賠流程重要四步(1)通知保險公司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應將保險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及造成的損失情況及保險單證號碼、機動車輛型號、保險險種險別,保險期限等事項,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險公司。如果機動車輛在異地出險受損,被保險人應向原保險公司及其在出險當地的分支機構或代理人報案。在保險公司抵達出險現場之前,被保險人應采取必要的搶救措施,并對受損的機動車輛進行必要的整理。被保險人在出險現場應服從消防部門或公安交通部門的現場指揮(2)接受保險公司檢被保險人應接受保險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員(如保險代理人、檢驗機關)在出險現場檢驗受損的機動車輛,并提供各種方便,以保證保險公司及時準確地查明事故原因,確認損害程度和損失數額(3)提出索賠申請并提供索賠單證被保險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并提供相應的索賠單證。機動車輛事故索賠一般應提供如下單證:1)保險單;2)出險通知書;3)保險車輛事故證明、責任認定書;4)有關修理費用及施救費用的發(fā)票及其清單;5)涉及第三者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的還要提供事故調解書和有關費用單據;6)對部分案件,保險公司還會要求提供駕駛員駕駛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輛丟失案件一般應提供如下單證:被保險人應及時向出險地公安部門報案,并在出險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遞交“出險通知書”。車輛被盜后3個月內公安部門仍未破獲案件,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索賠時要提供以下材料:1)保險單正本、保險證:2)出險通知書、出險地及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機動車輛被盜證明;3)車輛行駛證;4)保險車輛養(yǎng)路費繳費憑證;5)保險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憑證;6]購車原始發(fā)票;7)市公路局“存取機動車輛停駛憑證”收據、車輛全套鑰匙、權益轉讓書;8)如果有被隨車被盜或被公安部門扣留,應由公安部門在有蓁證明上注明,被保險人如能提供相應收據,索賠時,應一起交給保險公司。(4)領取保險賠款接到領取賠款通知后,被保險人應盡快領取保險賠款,賠款超出3個月不領保險公司視為放棄領取。領取賠款時,法人團體要在權益轉讓書及賠款收據上蓋章,個人要在權益轉讓書及賠款收據上簽字3、案件賠款的計算
4、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互碰自賠中車險理賠流程的相關規(guī)定
第一條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暢通,提高交通事故處理效率,配合廈門市道路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快速處理辦法的實施,做好理賠服務,加快理賠速度,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在本市道路上(除高速公路外)發(fā)生的,適用簡易程序快速處理辦法由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或由執(zhí)勤民警當場認定的交通事故,按照本規(guī)定實行快速理賠。
第三條適用簡易程序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按照“模糊責任”概念認定責任和理賠:1.一方當事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由責任方承擔全部損失,所有受損車輛統(tǒng)一由責任方保險公司負責查勘定損理賠。2.各方當事人共同責任的,各方的損失由各自承擔,受損車輛由各自承保的保險公司負責查勘定損理賠。
第四條設立統(tǒng)一的交通事故自行協(xié)商處理案件報案專用電話。第五條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處理的案件,按下列方式辦理理賠:1.各自向交通事故自行協(xié)商處理專用電話報案。
2.各方當事人一起駕車到保險事故車輛拆檢定損中心進行事故確認。3.填寫保險索賠申請書。
4.持《交通事故自行協(xié)商處理記錄單》到保險事故車輛拆檢定損中心進行
5.定損完畢,定損人員應當場出具定損單和提供有關的索賠單證并說明理賠流程。
6.責任方當事人持《交通事故自行協(xié)商記錄單》辦理索賠,保險公司應在受理后五個工作日內給予賠付。
第六條執(zhí)勤民警當場認定的,按下列方式辦理理賠:1.當事人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編有報案序號的《事故認定書》到保險事故車輛拆檢定損中心定損。2.定損完畢,定損人員應當場出具定損單和提供有關的索賠單證并說明理賠流程。
3.責任方當事人持《事故認定書》辦理索賠,保險公司應在受理后五個工作日內給予賠付。第七條適用簡易程序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應在事故發(fā)生后2個小時內到保險事故車輛拆檢定損中心定損。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的,應征得承保保險公司同意,并按約定的時間進行處理。
第八條各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當事人以及其他人員在簡易程序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中,如發(fā)現有保險欺詐行為,騙取保險金的,應及時報警處理熟悉:
1、機動車輛保險業(yè)務的承保流程(高級:掌握)2、交強險與商業(yè)三者險的區(qū)別
交強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國家規(guī)定的必須強制購買的保險。簡而言之,只要買了車,就必須投保交強險,發(fā)生交通事故時,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賠償限額內賠償第三者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多出這個限額的部分,要由機動車輛一方承擔而商業(yè)第三者責任保險從名稱上就可以看出是商業(yè)保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內,發(fā)生意外事故,使得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依法本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對于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部分,由保險公司按合同規(guī)定負責賠償。不同于交強險,車主可自主選擇是否投保商業(yè)第三者責任險,也可自主選擇賠償額度。3、北京保險行業(yè)的車險理賠質量測評指標;指標釋義
理賠質量一般指的是效率指標:及時查勘率、現場查勘率、及時立案率、平均結案率、結案率、賠付率;
了解:
1、機動車輛保險產生和發(fā)展
2、醫(yī)療跟蹤審核(高級:掌握)
掌握
1、保險案件調查的主要任務
1、分析報案信息,初步了解案情,確立切入點對有以下出險情況的案件需重點關注:
A、出險時間:在深夜或臨晨,有人為制造假案可能;在中午或晚間的飯后時間、周末娛樂時間出險,有酒后駕駛可能;臨近保險期限或臨時加保的出險案件。B、出險地點:可能發(fā)生人為制造假案的偏僻地域。
C、出險車型:老舊車型、被盜搶車輛是否為易盜搶車型。
D、歷史出險情況:事故車輛多次出險,重點關注出險時間間隔較短的案件。E、報案信息:報案信息內容存在邏輯關系混亂2、及時展開調查,掌握第一手情況2、保險欺詐的定義、特征和常見表現形式
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guī),采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3、保險詐騙案調查的要點
a、事故詳細經過,案發(fā)時間、地點、原因(車速)等是否真實。b、事故損失是否真實、碰撞痕跡是否合理。c、是否存在故意行為,是否他人利用保險標的制造事故詐騙賠款。
d、駕駛員、車上人員身份的真實性,出險司機是否為被保險人同意的駕駛員,是否存在頂包情況。
e、事故處理情況情況是否真實,提供的相關單證是否真實。f、施救是否合理、委托修理情況被保險人是否知曉。g、以往投保出險情況,是否存在先出險后投保的行為。
h、標的車是否合法,是否隱瞞用途、是否從事非法活動時出險。了解:
1、調查取證的相關知識
2、心理學、邏輯學的相關知識
第三部分汽車修理及汽車配件相關知識掌握:
1、汽車車輛識別代號管理規(guī)則
1、車輛識別代號(VIN):是制造廠為了識別而給一輛車指定的一組字碼。
2、世界制造廠識別代號(WMI)L是VIN代號的第一部分,用以標示車輛的制造廠時就能使該廠識別標志,在與VIN代號具有唯一性。
3、車輛說明部分(VDS)是VIN代號的第二部分,它提供說明車輛一般特性的資料。
4、車輛指示部分(VIS)是VIN代號最后部分,制造廠為區(qū)別不同車輛而指定的一組字碼。這組字碼連同VDS部分一起,足以保證每個制造廠在30年之內生產的每輛車的識別代號具有唯一性。5、完整車輛:指除了添易于安裝的部件(如后視鏡或輪胎與輪輞總成)或進行小的精整作業(yè)(如補漆)外,不需要進行制造作業(yè)就能完成其預期的功能的車輛。6、非完整車輛:指至少包括車架/動力裝置/轉向裝置,懸架系統(tǒng)和制動系統(tǒng)等總成的車輛。車輛裝配到這樣的程即除了增添易于安裝的部件(如后視鏡或輪胎與輪輞總成)或進行小的精整作業(yè)(如補漆)外還需要進行制造作業(yè)才能成為具有預期功能的車輛。
7、制造廠:是指負責使某種車輛經過裝配工序而成為即可使用的產品的廠商或公司。制造廠對VIN代號的唯一性負責。
7-1、非完整車輛制造廠:指把一些部件裝配起來制成非完整車輛的制造廠,這些部件沒有一件能單獨構成一輛非完整車輛。
7-2、最后階段制造廠:指在非完整車輛進行制造作業(yè)使其變成完整車輛的制造廠。
7-3、中間制造廠:指在非完整車輛上進行制造作業(yè),但既不是非完整車輛制造廠,又不是最后階段制造廠。
8、車輛類型:指車輛的一種型式,它以車輛的普通特征使用目的和功能等區(qū)別。如轎車/載貨汽車/客車/掛車/非完整車輛和摩托車等都是單獨的類型。9、年份:是指制造車輛的公歷年份,或制造廠決定的車型年份。
10、分隔符:是一種可用以分隔VIN代號的各個部分或用以規(guī)定VIN代號的界限(開始和終止)的符號、字碼或實際界限。分隔符不能與阿拉拍數字或羅馬字母混淆2、四沖程汽油機和柴油機的基本組成
四沖程柴油機和汽油機一樣,每個工作循環(huán)也是由進氣行程、壓縮行程、做功行程和排氣行程組成。
3、排氣系統(tǒng)的組成
排氣管、催化式凈化器、消聲器、尾管。4、冷卻系的作用及冷卻方式
發(fā)動機冷卻系一般有水冷和風冷兩種發(fā)動機冷卻系的作用是保證發(fā)動機在一定的溫度下進行工作。另外還可以用來駕駛室取暖。5、冷卻系主要件的作用
冷卻系統(tǒng)主要由散熱器、水泵、水套、節(jié)溫器、水溫表、水溫感應塞、水管等組成。6、汽車行駛系組成
行駛系主要由車架、車橋、懸架和車輪組成7、輪胎規(guī)格的表示方法
輪胎規(guī)格標記方法有傳統(tǒng)沿用和國際標準兩種,傳統(tǒng)方法是以減號相連的兩組數字來標記輪胎,第一組數字表明斷面寬度,第二組表示輪輞直徑。如果是子午線輪胎胎側,連接兩組數字的“-”通常以R字母代替。由于這種原始標記方法起源于美國,故兩組數字均采用英制單位表示,如9.00-20,11.00R22.5,13.6-38,23.5-25等均為英寸。此外,有些國家采用公制或公制-英制混合標記,如260-508兩組數字均為毫米(mm),185R15前組數字為毫米(mm),后者為英寸等。
由于輪胎斷面輪廓不斷演變和發(fā)展,原來的傳統(tǒng)標記法已經不能適應新的要求,所以國際標準以輪胎斷面寬度(mm)、輪胎扁平率(%)、輪胎結構代號(如R代表子午線輪胎)和輪輞直徑代號(in)四項表示。
輪胎規(guī)格表示一般仍沿用傳統(tǒng)的標記方法,用外胎主要技術參數表示8、四輪定位的定義及作用
四輪定位的作用是使汽車保持穩(wěn)定的直線行駛和轉向輕便,并減少汽車在行駛中輪胎和轉向機件的磨損。由于各汽車生產廠家對四輪定位原設計的不同、制造的不同,使得各輪的各種傾角和束值就各有不同,并且有可調部分和不可調部分之分。做四輪定位就是通過四輪定位儀,檢測出被測車輛的各輪傾角和束值是否符合原廠標準,如不符合可做隨機調整。換句話說,當駕駛員感到方向轉向沉重、發(fā)抖、跑偏、不正、不自動復位或者發(fā)現輪胎單邊磨損、波狀磨損、塊狀磨損、偏磨等不正常磨損以及駕駛時車感飄浮、顛顫、搖擺等不正常的駕駛感覺,行駛中轉向盤不正或行車方向的跑偏現象出現時,就應考慮做四輪定位了。四輪定位相關的因素:主銷后傾角、主銷內傾角、車輪外傾角、前束角、包容角、推進角及磨擦半徑
9、轉向傳動機構的組成
轉向傳動機構由轉向搖臂、轉向直拉桿、轉向節(jié)臂和轉向梯形等零部件共同組成,其中轉向梯形由梯形臂、轉向橫拉桿和前梁共同構成。10、蓄電池的型號、組成及作用
①起動發(fā)動機時,鉛蓄電池給起動機提供強大的起動電流,同時給點火系、儀表系等用電設備供電。
②發(fā)電機電壓較低或不發(fā)電時,如發(fā)動機低速運轉或停轉時,蓄電池向用電設備供電。③發(fā)動機正常運轉,發(fā)電機的端電壓高于鉛蓄電池的電動勢時,蓄電池進行充電,將發(fā)電機剩余電能轉換為化學能儲存起來。
④發(fā)電機過載時,蓄電池能協(xié)助發(fā)電機向用電設備供電。⑤蓄電池還相當一只大容量電容器,不僅能保持汽車電系電壓穩(wěn)定,而且能吸收電路中出現的瞬時過電壓,保護電子元器件。
鉛蓄電池最突出的優(yōu)點是結構簡單、內阻小(約為0.01Ω)、起動性能好、價格低廉,在汽車上得到廣泛的應用。
汽車用鉛蓄電池按其結構特點不同,又可分為普通型、干荷電型、濕荷電型、免維護型和膠體型鉛蓄電池。
鉛蓄電池在汽車上的安裝位置根據汽車制造廠車型結構設計而定,一般轎車裝在發(fā)動機艙內,貨車裝在車架中前部的左側或右側,客車多裝在車廂底部。蓄電池都用特制金屬框架和防震墊進行固定。由于起動機電流較大,為減小起動時線路壓降,與蓄電池相連的起動機電纜及搭鐵電纜導電面積均較大。鉛蓄電池一般由三只或六只單格電池串聯(lián)而成,每只單格電池的額定電壓為2V。普通鉛蓄電池的結構如圖3-1所示,主要由正負極板、隔板、電解液、外殼、聯(lián)條、接線柱等部件組成。下面介紹各部件的具體組成及作用1極板極板是蓄電池的核心部分,蓄電池充、放電過程,電能和化學能的相互轉換就是依靠極板上活性物質和電解液中硫酸的化學反應來實現的。
極板由柵架及活性物質組成,如圖3-2所示。普通蓄電池正極板厚度一般為2.2mm,負極板厚度為1.8mm。
柵架由鉛銻合金澆鑄而成。架銻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機械強度和鑄造性能,但銻具有副作用,會加速氫的析出而加速電解液消耗,引起自放電和柵架腐蝕。活動性物質就是極板上的工作物質。正極板上的活性物質為二氧化鉛(PbO2)、呈暗棕色;負極板上的活性物質為海綿狀純鉛(Pb),呈深灰色。將正負極板各一片浸入電解液中,就可獲得約2.1的電動勢。為增大蓄電池容量,可將多片正、負極板分別并聯(lián),用橫板焊接成正負極板組。正負極板相互交錯嵌合,中間插入隔板后裝入蓄電池單格內,便形成單格電池,如圖3-3所示。在每個單格電池中負極板總比正極板多一片。因為正極板活性物質比較疏松,且正極板處的化學反應比負極質上的化學反應劇烈,反應前后活性物質體積變化較大,所以正極板夾在負極板之間,可使其兩側放電均勻,從而減輕正極板的翹曲和活性物質脫落。2、隔板隔板的作用是使正負極板盡量地靠近而不至于短路,縮小蓄電池的體積,防止極板變形和活性物質脫落。隔板用微孔塑料制成,具有多孔性,以利于電解液滲透,還具有良好的耐酸性和抗氧化性。隔板的面積一種做得比極板稍大些,一面制有縱向溝槽?紤]正極板在充放電過程中化學反應劇烈,電解液流通量較大,安裝時隔板帶有溝槽的一面應朝向正極板,且溝槽與外殼底部垂直。溝槽既能使電解液上下流通,也能使氣泡沿槽上升,還能使脫落的活性物質沿槽下沉。
3、電解液電解液的作用是形成電離,促使極板活性物的溶離,產生可逆的電化學反應。它是由相對密度為1.84的化學純硫酸和蒸餾水按一定的比例配制而成。其相對密度一般在1.24~1.31g/cm3,使用時應根據當地最低氣溫或制造廠的要求進行選擇(表3-1)。電解液的純度是影響蓄電池的電氣性能和使用壽命的重要因素,因此要用HGB1008-59標準二級專用硫酸和蒸餾水。工業(yè)用硫酸和一般的水中因含有鐵、銅等有害雜質而增加自放電和極板損壞,不能用于蓄電池。
不同氣溫下的電解液相對密度(15℃)11、空調系統(tǒng)的組成及工作原理汽車空調制冷系統(tǒng)主要由壓縮機、冷凝器、儲液器、膨脹閥、蒸發(fā)器、風機及管路與控制部件等組成。
壓縮機是制冷系統(tǒng)的制冷劑循環(huán)動力源。壓縮機工作時可把制冷劑氣體壓縮成高壓液態(tài),并可持續(xù)不斷推進制冷劑循環(huán),完成吸熱、放熱過程。汽車空調壓縮機通常由發(fā)動機帶動,通過空調皮帶輪后面的電磁離合器的吸合與打開來控制。
冷凝器是一種散熱器,類似于發(fā)動機水箱,主要由翅片與排管組成。冷凝器安裝在冷卻水箱前面,與冷卻水箱共用一個冷卻風扇,通過流動的空氣帶走冷凝器中制冷劑的熱量。制冷劑冷凝后貯存在儲液罐內,進行干燥吸濕處理,以去除制冷劑中的水分,濾掉雜質,通常這個罐也稱作干燥罐。
膨脹閥用于控制高壓液態(tài)制冷劑向氣態(tài)的轉變。
蒸發(fā)器正好與冷凝器作用相反,此時蒸發(fā)器吸收外部空氣的熱量。再通過風機與管道就可將涼空氣送到車廂內了。
當空調制冷系統(tǒng)開關打開時,空調壓縮機開始運行并將制冷劑送到蒸發(fā)器,蒸發(fā)器被制冷劑冷卻,它再冷卻來自鼓風機的空氣。12、車身的分類
汽車車身結構從形式上說,主要分為非承載式和承載式兩種。熟悉:
1、汽車的總體構造和主要性能參數
汽車的總體構造一般由發(fā)動機、底盤、車身和電氣設備等四部分組
1.整車裝備質量(kg):汽車完全裝備好的質量,包括潤滑油、燃料、隨車工具、備胎等所有裝置的質量。
2.最大總質量(kg):汽車滿載時的總質量。3.最大裝載質量(kg):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時的最大裝載質量。4.最大軸載質量(kg):汽車單軸所承載的最大總質量。與道路通過性有關。5.車長(mm):汽車長度方向兩極端點間的距離。6.車寬(mm):汽車寬度方向兩極端點間的距離。7.車高(mm):汽車最高點至地面間的距離。8.軸距(mm):汽車前軸中心至后軸中心的距離。9.輪距(mm):同一車轎左右輪胎胎面中心線間的距離。10.前懸(mm):汽車最前端至前軸中心的距離。11.后懸(mm):汽車最后端至后軸中心的距離。12.最小離地間隙(mm):汽車滿載時,最低點至地面的距離。13.接近角(°):汽車前端突出點向前輪引的切線與地面的夾角。14.離去角(°):汽車后端突出點向后輪引的切線與地面的夾角。15.轉彎半徑(mm):汽車轉向時,汽車外側轉向輪的中心平面在車輛支承平面上的軌跡圓半徑。轉向盤轉到極限位置時的轉彎半徑為最小轉彎半徑。16.最高車速(km/h):汽車在平直道路上行駛時能達到的最大速度。17.最大爬坡度(%):汽車滿載時的最大爬坡能力。
18.平均燃料消耗量(L/100km):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每百公里平均燃料消耗量。
19.車輪數和驅動輪數(n×m):車輪數以輪轂數為計量依據,n代表汽車的車輪總數,m代表驅動輪數。
2、發(fā)送機的基本術語
上止點:活塞在氣缸里做往復直線運動時,當活塞向上運動到最高位置,即活塞頂部距離曲軸旋轉中心最遠的極限位置,稱為上止點。下止點:活塞在氣缸里做往復直線運動時,當活塞向下運動到最低位置,即活塞頂部距離曲軸旋轉中心最近的極限位置,稱為下止點。活塞行程:活塞從一個止點運動到另一止點的距離,即上、下止點之間的距離稱為活塞行程。一般用s表示,對應一個活塞行程,曲軸旋180°。曲柄半徑:曲軸旋轉中心到曲柄銷中心之間的距離稱為曲柄半徑,一般用R表示。通;钊谐虨榍霃降2倍,即s=2R。氣缸工作容積:活塞從一個止點運動到另一個止點所掃過的容積,稱為氣缸工作容積燃燒室容積:活塞位于上止點時,其頂部與氣缸蓋之間的容積稱為燃燒室容積。氣缸總容積:活塞位于下止點時,其頂部與氣缸蓋之間的容積稱為氣缸總容積。氣缸總容積就是氣缸工作容積和燃燒室容積之和發(fā)動機排量:多缸發(fā)動機各氣缸工作容積的總和,稱為發(fā)動機排量。壓縮比:壓縮比是發(fā)動機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壓縮比表示了氣體的壓縮程度,它是氣體壓縮前的容積與氣體壓縮后的容積之比,即氣缸總容積與燃燒室容積之比稱為壓縮比。通常汽油機的壓縮比為610,柴油機的壓縮比較高,一般為1622.工作循環(huán):每一個工作循環(huán)包括進氣、壓縮、做功和排氣過程,即完成進氣、壓縮、做功和排氣4個過程叫一個工作循環(huán)。
3、四沖程汽油機的工作原理
四沖程汽油機的工作過程由進氣、壓縮、燃燒膨脹、排氣四個行程組成。1、進氣行程
此時,活塞被曲軸帶動由上止點向下上止點移動,同時,進氣門開啟,排氣門關閉。當活塞由上止點向下止點移動時,活塞上方的容積增大,氣缸內的氣體壓力下降,形成一定的真空度。由于進氣門開啟,氣缸與進氣管相通,混合氣被吸入氣缸。當活塞移動到下止點時,氣缸內充滿了新鮮混合氣以及上一個工作循環(huán)未排出的廢氣。2、壓縮行程
活塞由下止點移動到上止點,進排氣門關閉。曲軸在飛輪等慣性力的作用下帶動旋轉,通過連桿推動活塞向上移動,氣缸內氣體容積逐漸減小,氣體被壓縮,氣缸內的混合氣壓力與溫度隨著升高。、燃燒膨脹行程
此時,進排氣門同時關閉,火花塞點火,混合氣劇烈燃燒,氣缸內的溫度、壓力急劇上升,高溫、高壓氣體推動活塞向下移動,通過連桿帶動曲軸旋轉。在發(fā)動機工作的四個行程中,只有這個在行程才實現熱能轉化為機械能,所以,這個行程又稱為作功行程。
排氣行程此時,排氣門打開,活塞從下止點移動到上止點,廢氣隨著活塞的上行,被排出氣缸。由于排氣系統(tǒng)有阻力,且燃燒室也占有一定的容積,所以在排氣終了地,不可能將廢氣排凈,這部分留下來的廢氣稱為殘余廢氣。殘余廢氣不僅影響充氣,對燃燒也有不良影響。排氣行程結束時,活塞又回到了上止點。也就完成了一個工作循環(huán)。隨后,曲軸依靠飛輪轉動的慣性作用仍繼續(xù)旋轉,開始下一個循環(huán)。如此周而復始,發(fā)動機就不斷地運轉起來。4、四沖程汽油機和柴油機的相同點和不同點相同點:汽油機和柴油機的四系二機構都一樣。
不同點:汽油機多個點火系。汽油機是火花塞。柴油機是油泵和噴油嘴。
5曲柄連桿機構的作用及組
曲柄連桿機構的作用是提供燃燒場所,把燃料燃燒后氣體作用在活塞頂上的膨脹壓力轉變?yōu)榍S旋轉的轉矩,不斷輸出動力。(1)將氣體的壓力變?yōu)榍S的轉矩
(2)將活塞的往復運動變?yōu)榍S的旋轉運動
曲柄連桿機構由機體組、活塞連桿組、曲軸飛輪組三部分組成。
(1)機體組:氣缸體、氣缸墊、氣缸蓋、曲軸箱及油底殼、曲軸箱、汽缸套(2)活塞連桿組:活塞、活塞環(huán)、活塞銷、連桿
(3)曲軸飛輪組:曲軸、飛輪、扭轉減振器、平衡
6、配氣機構基本組成:配氣機構主要由氣門組和氣門傳動組組成。7、電子控制汽油噴射系統(tǒng)的組成和基本原理
汽油發(fā)動機電子控制系統(tǒng),盡管類型不少,品種繁多,但它們都具有相同的控制原則,即以電控單元(ECU)為控制核心,以空氣流量和發(fā)動機轉速為控制基礎,以噴油器、點火器和怠速空氣調整器等為控制對象,保證獲得與發(fā)動機各種工況相匹配的最佳混合氣成分和點火時刻。相同的控制原則決定了各類電控系統(tǒng)具有相同的組成和類似的結構。發(fā)動機電子控制系統(tǒng)大致可分為進氣系統(tǒng)、燃油系統(tǒng)、點火系統(tǒng)和控制系統(tǒng)四個部分。8、電控汽油噴射系統(tǒng)中供油系統(tǒng)的組成
9、電控汽油噴射系統(tǒng)中供氣系統(tǒng)的組成及作用10、三元催化劑轉換器、廢氣再循環(huán)裝置、電子節(jié)氣門等的作用(中高級:掌握)11、潤滑系統(tǒng)的作用、組成及潤滑方式若不對發(fā)動機內各機件表面進行潤滑,它們之間將發(fā)生強烈的摩擦。金屬表面之間的干摩擦不僅增加發(fā)動機的功率消耗,加速零件工作表面的磨損,而且還可能由于摩擦產生的熱將零件工作表面燒損,致使發(fā)動機無法運轉。潤滑系統(tǒng)的功用就是在發(fā)動機工作時連續(xù)不斷地把數量足夠、溫度適當的潔凈機油輸送到全部傳動件的摩擦表面,并在摩擦表面之間形成油膜,實現液體摩擦。從而減小摩擦阻力、降低功率消耗、減輕機件磨損,以達到提高發(fā)動機工作可靠性和耐久性的目的。油底殼機油泵、機油濾清器、主油道、限壓閥、機油泵吸油管、曲軸箱通風裝置。潤滑方式:1、壓力潤滑、2、飛濺潤滑12、潤滑系基本油路的組成和主要件的作用
潤滑系的基本循環(huán)油路是一個串并聯(lián)油路,即機油底至主油道這一段為串聯(lián)油路,傳動齒輪、曲軸、凸輪軸、搖臂、機油細濾清器和限壓閥等為并聯(lián)油路;狙h(huán)油路是:機油底一集濾器-機油泵一粗濾器一主油道一并聯(lián)油路(傳動齒輪、曲軸軸頸、凸輪軸軸頸、搖臂軸、機油細濾清器和限壓閥)一機油底13、柴油機燃油供給系統(tǒng)的基本組成
柴油機供給系統(tǒng)的部件可以分為供給燃油的燃油箱、燃油濾清器、輸油泵、帶調速器的噴油泵(高壓油泵)和噴油器;供給空氣的空氣濾清器和迸氣管;排出廢氣的排氣管和消聲器14、中間冷卻器(中高級:掌握)15、電控柴油噴射系統(tǒng)的基本原理(中高級:掌握)16、變速器的作用、變速基本原理、變速操縱機構的工作原理17、雙向作用筒式減震器、液壓減震器、彈簧減震器基本原理(中高級:掌握)18、電控空氣懸架組成及基本原理(中高級:掌握)19、動力轉向系統(tǒng)的組成(中高級:掌握)20、轉向系統(tǒng)的組成、循環(huán)球式轉向器組成、齒輪齒條式轉向器組成21、液壓制動裝置組成(中高級:掌握)22、ABS的工作原理(中高級:掌握)23、安全氣囊工作原理及檢修注意事項
1)安全規(guī)范除原設計的線束外,嚴禁將其他[綜述圖片]線束接到氣囊系統(tǒng)線束上;禁止使用萬用表以及其他能產生電源的儀器檢測點火器;存放安全氣囊時,應按照氣囊向上和連接器向下的方式放置,萬一誤爆時,這樣放置的危險性較;不要試圖用工具打開安全氣囊的氣袋或點火器,并禁止對其加熱;維修焊接前應拆掉蓄電池正極;連接電氣線束前,認真檢查線束是否處于斷電狀態(tài)。(2)拆卸注意事項進行任何拆卸工作前,應先進行下列操作。①先接通點火開關,檢查儀表板上安全氣囊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②關閉點火開關,拔出鑰匙。斷開蓄電池正極,等待2min以上,如果安全氣囊指示燈工作異常,斷開蓄電池正極后應該等待10min,再進行操作。拆卸轉向盤時,應使用專用工具將轉向柱鎖定在“直向前”的位置,以保證控制裝置和螺旋線束在安裝中不會被損壞。③只能安裝與原車零部件編號相同的配件,點火器是有失效期的,要遵守配件上注明的使用期限。④接通蓄電池后,打開點火開關時,維修人員不要將身體放在安全氣囊打開的軌跡之內。⑤安裝完畢后,檢查安全氣囊指示燈運行是否正常。組件的功用和工作過程如下:(1)將從碰撞傳感器接收的電信號傳給充氣器的引爆劑;(2)引爆劑像根“電火柴”通電後著火,然後再點燃充氣器組件內的擴爆劑,擴爆劑又稱為引爆管;(3)擴爆劑點燃後,點燃主裝藥-主推進劑。傳統(tǒng)的主推進劑由氮化鈉氧化劑組成,也有些使用壓縮氮氣或氬氣,還有兩種混合應用;(4)推進劑燃燒生成氮氣流;(5)迅速膨脹的氣體經過過濾進入折囊墊,形成安全氣囊雛形;(6)充氣器使充入安全氣囊的氣體壓力增高,并開始推壓安全氣囊飾罩;(7)安全氣囊飾罩上的壓力不斷上升,飾罩材料延伸變形和撕裂薄弱區(qū)的接縫;(8)隨著裂縫的出現,飾罩門開啟,為充氣安全氣囊的噴出提供最佳通路;(9)氣體壓力繼續(xù)增長,安全氣囊張開至織物繃緊;(10)乘員接觸和壓迫安全氣囊,實現安全保護;(11)通過氣體的粘性阻尼作用,乘員前移能量被吸收和耗散,安全氣囊中過壓氣體經過安全氣囊通氣孔排出而不致傷害乘員。24、交流發(fā)電機的組成及作用
交流發(fā)電機主要由三相交流發(fā)電機和硅二極管整流器兩大部分組成。三相交流發(fā)電機主要由轉子和定子以及前后端蓋、風扇、皮帶輪等組成。①轉子的作用是產生磁場。它主要由兩塊爪形磁極、勵磁繞組和滑環(huán)等組成。兩塊形狀相同的爪極交叉對壓在軸上,其內空間裝有鋼質的磁扼和勵磁繞組,勵磁繞組的兩端分別焊在彼此絕緣的滑環(huán)上,兩個電刷弓|出分別與發(fā)電機后端蓋上的"搭鐵"接柱和"磁場"接柱相接。當勵磁電流通過時,便形成相互交錯的6對磁極。②定子又叫電樞,主要作用是產生三相交流電。它由鐵芯和三相繞組組成。定子鐵芯由五相絕緣的內圓帶槽的環(huán)狀硅鋼片疊成,定子槽內繞有三相對稱繞組,作星形連接。③發(fā)電機的前后端蓋是鋁合金壓鑄件,后端蓋內有電刷架。硅二極管整流器作用是將發(fā)電機產生的三相交流電整流為直流電。它由六個二極管組成,分別壓在鋁合金元件板和后端蓋上,構成三相橋式整流電路。對負極搭鐵的發(fā)電機,裝在后端蓋上的三個二極管為負極管,其外殼為正極,三個二極管外殼接在一起成為發(fā)電機的負極,其中心引線為管子的負極;裝在元件板上的三個二極管為正極管,其外殼為負極,三個二極管外殼接在一起成為發(fā)電機的正極,其中心引線為管子的正極。
25、起動機的組成及作用
起動機又叫馬達,它由直流電動機產生動力,經起動齒輪傳遞動力給飛輪齒環(huán),帶動飛輪、曲軸轉動而起動發(fā)動機26、點火系的組成及各組成的結構和作用點火系是將低壓電變成高壓電,再按照發(fā)動機的作工順序依次分送給火花塞跳火,點燃氣缸內被壓縮的混合氣。
點火系由點火線圈、容電器、分電器、導線、火花塞及點火開關等組成。27、輔助電氣設備的組成
1風窗清潔裝置2電動座椅3電動門窗4電動后視鏡5中央集控門鎖6啟動預熱裝置。28、承載式車身的組成
我們可以看到車身的外殼、車頂和地板以及通常我們所說的A、B、C三根柱都是連接在一起的。在沖壓階段,鋼板先被沖壓成不同的形狀,然后焊接成一個完整的車身。其實這些部件按照功能可以大致分為兩種:車身覆蓋件和結構件
29、車身的基本結構30、渦輪增壓、缸內直噴等發(fā)動機新技術工作原理了解
1、汽車的不同分類方法及含義
汽車的分類有關于名稱含義:轎車、客車、貨車、多用途車、越野車、專用汽車、商務用車、國民車、家用轎車、大型汽車、小型汽車、實驗安全車、原型樣車、概念車、安全汽車、智能汽車、綠色汽車。2、汽車標牌的位置及內容
3、汽車發(fā)動機常用燃料的性能4、配氣機構的作用
5、常見可變配氣相位的形式和基本作用6、電腦ECU的作用
7、電控汽油噴射系統(tǒng)中傳感器的名稱及作用8、離合器的作用工作原理
9、自動變速箱的分類及工作原理(中高級:熟悉)10、轉向驅動橋的功用及組成11、液壓動力轉向的分類與工作原理12、循環(huán)球式轉向器調整、齒輪齒條式轉向器的調整13、微機控制點火系的組成、分類(中高級:熟悉)14、前照燈的種類、結構、特點15、汽車儀表的種類及組成16、電子線路的組成17、電子防盜裝置的種類和組成
第四部分定損人員從業(yè)規(guī)范和基本禮儀掌握:1、《北京地區(qū)機動車輛保險定損人員分級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guī)范北京地區(qū)財產險公司車險定損人員的職業(yè)行為,提高車險理服務質量,促進從業(yè)人員素質的提高及良性流動,北京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組織,并經各財險公司同意,在行業(yè)實施《北京地區(qū)機動車輛保險定損員分級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個公司應遵照執(zhí)行,對從事機動車輛保險定損工作人員按照本辦法進行管理。凡與個公司有合作關系,向客戶提供定損服務的保險公估公司或其他用人渠道的定損員按照本辦法管理。定損員級別劃分
第四條級別劃分。根據定損員實際業(yè)務能力和考評情況,從弟到高劃分為初級定損師、中級定損師、和高級定損師三個級別。初級定損師:掌握基本的保險理論和法律法規(guī)知識,具有相應的汽車配件和汽車維修知識,熟悉車險查勘定損實務,參加并通過初級定損師考試。中級定損師:除具有初級定損師的要求外,需要中級定損師考試從業(yè)限達到5年以上報考具有對較大金額和較復雜事故的查勘定損工作能力。
高級定損師:除具有需通過中級定損師要求外,徐通過高級定損師考試,具有對較大金額和較復雜事故及特種車輛的查勘定損工作能力。定損員分級考試
分級考試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各級別定損員應通過相應級別考試。
初級考試每年至少組織兩次,中級考試一般每年組織一次;高級考試一般每兩年組織一次。考試成績三年有效?荚嚭细裾邔@得不同級別的等級證書。同時應領取“崗位服務胸牌”。定損員行為標準
公司應要求定損員遵守以下從業(yè)行為標準:
1愛崗敬業(yè),鉆研業(yè)務,做到定損有依據,定損金額準確合理;定損完畢后,應向客戶客戶詳細告知后續(xù)理賠所需手續(xù)及相關流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客戶理賠難度,延長理賠時間2為客戶提供服務過程中,應誠實守信,盡職盡責,不得以任何形式擴大損失或盈滿損失;并使用文明用語,嚴禁忌語和簡單粗暴。3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客戶提出的合理要求,也不得隨意向公司以外人員透露客戶資料信息。4耐心詳細回答客戶對理賠業(yè)務提出的提問,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推諉、搪塞。5應佩戴崗位服務胸牌上崗工作。定損員行為管理
建立行業(yè)定損員信息庫。各公司定損員的等級證書取得參加培訓、年審等信息,有邪乎負責錄入;各公司對定損員工作考核,年度評價、人員流動等信息由公司負責錄入。各公司新入司定損員的信息由所在公司實時錄入到行業(yè)定損員休閑褲,待通過定損員分級考試,取得等級證書和崗位服務胸牌后,可獨立定損工作。各公司對離司或離職定損員,應將其從也情況,在職的工作情況表現錄入行業(yè)定損員信息庫,流動至另一家公司后,應有該公司為其領取崗位胸牌。定損員在從業(yè)過程中不應存在以下行為,發(fā)現問題,各公司核實后應及時報協(xié)會并錄入定損員信息庫中。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司法部門刑事處罰的2因個人職務原因,給行業(yè)帶來重大負面影響的3收受客戶、汽修廠或其他相關利益方的現金、有價證、購物卡、或其他貴重物品的4開辦、經營或參股汽車修理企業(yè)的5借職務之便吃拿卡要,謀取私利的6制造或協(xié)助制作虛假賠案的明知虛假賠案默認或指導客戶隱瞞的7辱罵客戶且與客戶發(fā)生斗毆的8一年內,因服務問題被投訴到保監(jiān)管理部門打3次以上者,且被證實屬于定損員責任的9因服務問題被媒體曝光,給公司或行業(yè)帶來重大負面影響的。各公司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錄入并報送定損員各項信息。定損員考核
各公司按年度對定損員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業(yè)務技能、職業(yè)道行文規(guī)范等方面考評結束后將考評結果實時錄入行業(yè)定損員信息庫。
定損員《等級證書》每三年審驗一次,定損員應按時參加協(xié)會組織新車型新技術及職業(yè)道德禮儀等方面培訓,等級證書方能通過審驗,未按時審驗的將失效。3、行業(yè)關于車險服務行為準則的相關規(guī)
應確保所有文件的有效性和準確性,不得代簽名、代體檢、偽造客戶回訪記錄。應客觀、公正、及時理賠,不得拖賠、惜賠。應迅速回應客戶咨詢,及時提供服務,不得推諉懈怠。
保險機構應嚴格按照本準則規(guī)范從業(yè)人員行為。對遵守本準則表現突出的人員,應予表彰;對違反本準則的,應予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應依據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4、查勘定損員的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要求,查勘定損人員在工作中應當做到: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專業(yè)勝任、客觀公正、勤勉盡責、廉潔奉公、用心服務、保守秘密。4、查勘定損員的工作紀律掌握:
1、儀容儀表規(guī)范2、服務用語規(guī)范3、常用社交禮儀
友情提示:本文中關于《車險定損員五級培訓》給出的范例僅供您參考拓展思維使用,車險定損員五級培訓:該篇文章建議您自主創(chuàng)作。
來源:網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生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