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仁關鄉(xiāng)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拉黨字(201*)33號
關于上報《拉仁關鄉(xiāng)“集中排查調處矛盾
糾紛”活動工作總結》的報告
縣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據碌政法字(201*)027號文件的通知要求,我鄉(xiāng)結合工作實際,實事求是地對本鄉(xiāng)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認真總結,現將《拉仁關鄉(xiāng)“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工作總結》隨文報上,請查收。
附:《拉仁關鄉(xiāng)“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工作總結》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拉仁關鄉(xiāng)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
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題詞:上報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工作總結
中共拉仁關鄉(xiāng)委員會201*年8月28日印發(fā)
拉仁關鄉(xiāng)“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
活動工作總結
我鄉(xiāng)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fā)展觀,按照上級綜治工作的總體部署,在鄉(xiāng)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調處、防止激化”的原則,緊緊圍繞“加快發(fā)展,和諧發(fā)展”為目的,以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為主線,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責任,突出重點,完善機制,全面按排,狠抓落實。通過全鄉(xiāng)干部的共同努力和扎實工作,較好的完成了我鄉(xiāng)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鄉(xiāng)黨委政府從服務全局的戰(zhàn)略高度,深刻認識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此項活動作為保穩(wěn)定、促發(fā)展的重要政治任務,作為執(zhí)政為民的一件實事,切實從思想、組織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加強組織領導,從人力、財力、物力和制度上保證了這次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各項工作的落實。并把此次活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建立了拉仁關鄉(xiāng)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領導小組,按照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在全鄉(xiāng)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了拉仁關鄉(xiāng)“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工作制度;實行鄉(xiāng)機關干部聯系基層督察制度。確保了“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健全機制,落實措施。
1、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建立健全了矛盾排查調處機制。我們堅持把信訪苗頭的排摸解決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緊密結合起來,落實每月召開兩次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領導小組會議,傳達學習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聽取工作匯報,研究部署工作,堅持每月20日召開治保、調解工作例會,集中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時向上反映問題,向下通報情況。通過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鄉(xiāng)上共排查調處矛盾7起,調處成功率為100%,未發(fā)生因調處不當而引發(fā)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上訪等惡性事件。
2、加強法律宣傳,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機制。廣泛開展法律法規(guī)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廣大牧民群眾針對性的學習《社會治安管理法》、《森林法》、《水土資源保護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規(guī)知識,同時對惠民政策進行大力宣傳,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干部,遵紀守法意識,引導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通過合法途經反映問題,表達訴求,與此同時,我們對群眾所提出的矛盾糾紛,依法進行合情合理的調處,不推不拖,對排查的矛盾糾紛,及時有效地進行了調處,做到執(zhí)法公正嚴明,維護了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秩序。
3、堅持“兩排查一分析”制度,確保將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在“兩排查一分析”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情況在一線掌握,矛盾在一線化解”。牧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每月對牧村的矛盾糾紛排查兩次,每個村民小組的治安小組長都是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成員,及時針對本村的矛盾糾紛進行排查調解,一時解決不了的,由村委會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村中威望老人協商解決。確保了矛盾糾紛得到及時有效地排查調處,使牧村各種矛盾糾紛排查率達到100%,調節(jié)成功率達到95%以上,無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
總之,通過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的全面落實,使影響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生產、生活方面的突出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各類社會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化解,各類社會治安隱患得到及時消滅,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不和諧因素的存在,達到了州、縣對于小的矛盾糾紛不出村,大的矛盾糾紛不出鄉(xiāng)的工作要求,人民調解成功率、民事調解成功率、行政調解成功率和群眾對調解工作的滿意率明顯提高;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上訪事件大幅度下降。為我鄉(xiāng)的經濟建設全面提速發(fā)展,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新農村建設,提供了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擴展閱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牙甫泉鎮(zhèn)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工作總結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和各種利益關系的再調整,牙甫泉鎮(zhèn)的各類矛盾糾紛有所增多,特別是土地承包糾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以及社金融債務等方面引發(fā)的民事糾紛日益突出,有些還釀成群體性事件,影響了社會安定穩(wěn)定。牙甫泉鎮(zhèn)201*年以來,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立足基層實際,扎實抓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探索出一套綜合運用組織、法律、行政、民間等手段,適合基層調解工作規(guī)律,符合人民群眾意愿的解決矛盾糾紛所有法,努力建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的安定穩(wěn)定。主要做法是:一、建章立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是一項牽涉面廣,影響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只有各部門齊抓共管,通力協作,方能有效運行。牙甫泉鎮(zhèn)及時總結、推廣幾年來的經驗和做法,建立以牙甫泉鎮(zhèn)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為依托,以司法所為支點,以各村治保調解主任為網眼的長期排查調處動態(tài)管理網絡。各村政府把組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議事日程,在“選、培”上狠下功夫。即:配齊、配強隊伍;組織短期業(yè)務培訓,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研究探索調解方法與技巧,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規(guī)則、工作范圍和工作方法。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節(jié)目及活動的重點排查,敏感時期及有關政策出臺前的超前排查,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有效規(guī)范了中心的“從業(yè)”行為,促進了“中心”的有效運轉,深得案件當事人的信服,群眾都說:“調處中心效率高,以后有事我們就找中心解決!边@充分體現了群眾對調處中心的信賴。
三是建立黨政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實行歸口調處的工作機制。完善滾動排查、信息報送、定期通報、領導包案、掛牌督辦等工作制度,不斷推進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對全牙甫泉鎮(zhèn)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糾紛隱患及重大信訪問題和積案及時進行通報,并由牙甫泉鎮(zhèn)五套班子領導掛鉤督辦;牙甫泉鎮(zhèn)直各有關部門積極主動地支持配合有關村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辦好自家事”,充分發(fā)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形成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內部、消除在萌芽、解決在基層,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堅持一線接訪制度,開設牙甫泉鎮(zhèn)委書記、牙甫泉鎮(zhèn)長信箱,開展人大代表下牙甫泉鎮(zhèn)巡回接訪等活動,拓寬了群眾信訪渠道。同時,建立健全群體性事件的處方案,密切關注土地征用、“兩勞釋解”人員等不穩(wěn)定因素的各種動態(tài),積極采取預警、疏導、處、化解等相應對策,把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的苗頭納入視線,做到早發(fā)現、早控制、早調處。二、明確責任
做好農村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是關鍵。按照“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地各單位黨政一把手是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有效形成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責任體系。
一是排查糾紛實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責任制。深人開展領導下牙甫泉鎮(zhèn)接訪和主動約訪活動,定期深入到所掛鉤的村,就本人負責督辦的和該牙甫泉鎮(zhèn)村已發(fā)生的矛盾糾紛進行調查研究,靠前指揮,面對面做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各村政府在本轄區(qū)劃分責任片區(qū),由村領導及“調處中心”工作人員分片掛鉤,定期進村入戶調查情況,掌握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并做到提前研究對策,提前入戶訪談,前移工作關口,及時化解不穩(wěn)定因素。
二是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責任追究制度。把領導干部做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實績與職務升降、獎懲掛鉤,立足本牙甫泉鎮(zhèn)實際,制定《落實信訪效能督辦制度實施意見》及《關于發(fā)生集體越級上訪問題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對工作失職、排查社會矛盾糾紛不力,或貽誤時機,致使小矛盾釀成大事端及問題較多、長期得不到解決釀成重大事件的責任單位領導和責任單位分清不同情形分別給予督辦告誡、效能告誡直至綜治“一票否決”。對各地各單位轄區(qū)或管轄范圍內發(fā)生集體越級上訪,造成不同程度惡劣影響的,分清不同情形對黨內責任給予黨內警告直到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對黨外責任人則按法律程序給予相應的處理。三、堅持走群眾路線
在全年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過程中,我們堅持以牙甫泉鎮(zhèn)為單位,以村委會為基礎,進行認真清理檢查,加強對各機關單位的重點部位進行檢查,防止發(fā)生重大的惡性事故,堅持專門在、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廣泛動員人民群眾,認真摸排分類統計,切實把治安混亂的地區(qū)治理好。截止6月8日,共排查出矛盾糾紛29件,其中村務公開1件,生活保障糾紛2件,土地草場糾紛12件,民間糾紛14件,在調處過程中,有27件經牙甫泉鎮(zhèn)穩(wěn)定辦、司法所聯合調處成功,調處成功率達94。
牙甫泉鎮(zhèn)穩(wěn)定辦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牙甫泉鎮(zhèn)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工作總結
牙甫泉鎮(zhèn)穩(wěn)定辦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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