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專戶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專戶資金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財政專戶資金撥付流程,明確股室間職責分工,加強財政專戶資金的管理與監(jiān)督,確保財政專戶資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一、業(yè)務股室主要職責
1、根據項目預算安排情況,負責向國庫股提出調撥項目預算資金計劃的申請,把項目預算資金調撥到相應財政專戶。
2、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和相關管理要求,負責向國庫股(支付中心)提出支付財政專戶資金的申請,把財政專戶資金支付給相關收款單位。
3、負責接收國庫股(支付中心)移交的收入和支付票據,并按項目管理要求進行會計核算,每月及時與國庫股對賬。
4、根據項目管理要求,負責監(jiān)督財政預算項目的實施,確保財政專戶資金的使用安全,充分發(fā)揮財政專戶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國庫股(支付中心)主要職責
1、根據業(yè)務股室提出的項目預算資金調撥計劃申請,負責進行審核和辦理調撥業(yè)務,把項目預算資金調撥到相應財政專戶。2、根據業(yè)務股室提出的財政專戶資金支付申請,負責進行審核、支付票據的打印、核對,并送銀行辦理轉賬,把財政專戶資金支付給相關收款單位。
3、負責到銀行領取財政專戶資金收入和支出票據回單,及時登記財政專戶資金日記賬后,并交業(yè)務股室做賬。
4、負責辦理各類財政專戶資金的往來結算,每月按時與銀行、業(yè)務股室對賬,確保財政專戶資金安全。三、財政專戶資金支付流程
1、歸口管理業(yè)務股室根據項目預算安排情況,登錄大平臺,錄入項目預算資金的調撥計劃申請,并打印紙質調撥計劃申請書,經股室負責人、領導審簽后,提交國庫股相關人員進行計劃審批,把項目預算資金調撥到相應財政專戶。
2、歸口管理業(yè)務股室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和項目管理要求,登錄財政專戶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錄入并打印《財政專戶資金支付申請書》,經股室負責人、領導簽批后,提交國庫股(支付中心)。
3、國庫股(支付中心)財政專戶資金支付經辦人審核并打印《財政資金支付憑證》,提交復核和稽核崗位工作人員核對并蓋齊銀行預留印鑒,送交銀行轉賬。
4、國庫股(支付中心)財政專戶資金支付經辦人到銀行領取財政專戶資金收入和支出票據回單,及時登記財政專戶資金日記賬后,移交給業(yè)務股室。5、業(yè)務股室根據項目管理要求,及時進行項目會計核算,督促財政專戶資金的支付和項目的實施。
6、國庫股(支付中心)財政專戶資金支付經辦人每月按時與銀行核對各財政專戶存款后,打印紙質《財政專戶資金對賬單》,送交業(yè)務股室對賬。
附:財政專戶資金支付流程圖
①調撥申請(國支付庫中股心)業(yè)務股室②辦理調撥國庫預外資金專戶③調撥項目預算資金④支付申請收款單位⑤辦理支付財政專戶⑥財政專戶資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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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財發(fā)[201*]號
關于印發(fā)《財政專戶賬務及對賬管理暫行規(guī)
定》的通知
局機關各股室,各鄉(xiāng)鎮(zhèn)財政所:
《財政專戶賬務及對賬管理暫行規(guī)定》已經局班子會研究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主題詞:核算賬務對賬管理規(guī)定
財政專戶賬務及對賬管理暫行規(guī)定
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我局財政專戶賬務及對賬管理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政部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財政資金管理的通知》(財辦[201*]1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制度規(guī)定切實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通知》(財辦[201*]19號)、《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切實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贛財庫[201*]5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暫行規(guī)定。
一、指導思想
通過本規(guī)定的制定出臺,進一步加強財政專戶賬務及對賬管理,消除資金安全隱患,堵塞資金安全漏洞,防范資金安全風險,健全和完善財政專戶兩級對賬制度和局內部相互制約、相互糾錯的內控機制。
二、基本原則(一)安全原則
財政資金的安全是財政資金管理的一條重要生命線,也是做好財政工作的基礎和根本,通過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明確內部崗位職責、規(guī)范資金收付流程、加強資金日常監(jiān)管等手段構筑多維、立體監(jiān)管防線,切實保障財政資金安全。
(二)高效運行原則
按照財政大平臺建設的統(tǒng)一規(guī)劃,積極推行財政國庫集
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及時高效地將資金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商或用款人賬戶。
(三)管錢與管事相分離原則
財政專戶實行“歸口管理、統(tǒng)一開戶、監(jiān)管分離、?顚S谩钡墓芾碓瓌t,業(yè)務股負責財政專戶資金的指標管理、會計核算和跟蹤問效。國庫股負責財政專戶資金的收付及財政專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等日常管理。財政監(jiān)督局負責財政專戶資金的內部審計并監(jiān)督業(yè)務股與國庫股對賬制度的執(zhí)行。
三、操作程序(一)專戶資金到賬
代理銀行收到財政專戶資金后,及時打印財政專戶資金收入憑證,相關業(yè)務股會計核算崗根據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傳遞來的收入憑證(原件)和其他相關資料入賬,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根據收入憑證(復印件)分賬號、分資金性質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
(二)專戶資金支付
用款單位是縣直國庫集中支付預算單位的,由預算股憑專戶資金管理股室(單位)提供的專項資金分配文件錄入到款級專項指標并審核下達。專戶資金管理股室(單位)錄入到項級明細指標,并在預算單位編制的紙質用款計劃申請書經審核審批后,對其編制的網絡用款計劃進行初審,國庫股批
復下達。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根據經審核審批后的紙質用款計劃申請書將同等數額的資金從相應專戶劃入預算單位財政零余額賬戶所在行清算備用金賬戶。國庫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在財政指定銀行的財政零余額賬戶辦理支付。
用款單位是縣直非國庫集中支付預算單位的,由預算單位按原撥款程序辦理資金審核審批手續(xù)后,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根據撥款申請書(撥款聯(lián))將同等數額的資金從相應專戶劃入預算單位指定的銀行賬戶。
(三)會計核算
相關股室(單位)專戶會計憑銀行票據、用款計劃申請書(撥款申請書)和審批資料原件作專戶資金賬務處理,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根據銀行票據、用款計劃申請書(撥款申請書)相應聯(lián)次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
對該專戶對應多個資金管理股室,存有多項資金的,其利息收入由國庫股按各項資金月末余額占總余額比例分攤計息,業(yè)務股根據國庫股提供的分攤利息入賬。
(四)用款計劃申請
縣直國庫集中支付預算單位用款時,按現行國庫集中支付程序辦理用款計劃申請,由專戶資金管理股室(單位)及時完成初審,國庫股批復下達,國庫集中收付核算中心辦理支付。
縣直非國庫集中支付預算單位用款時,由專戶資金管理股室(單位)辦理審核審批手續(xù),國庫股辦理支付。
(五)對賬
1、對該專戶對應唯一股室的,由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專戶資金管理股室(單位)專戶資金會計分別于每月5日前和每月7日前與代理銀行核對銀行存款余額,完成兩級對賬,并分別填報《××財政專戶×月銀行存款余額對賬單》(見附件一)。同時,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專戶資金管理股室(單位)專戶資金會計應在每月10日前完成內部對賬,并填報《××財政專戶×月內部對賬單》(見附件二)。財政監(jiān)督局應在每月15日前對上述對賬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并填報《××財政專戶×月對賬工作檢查表》(見附件三)存檔備查。
2、對該專戶對應多個資金管理股室的,在國庫股設立“專戶總余額對賬員”,負責與各專戶資金管理股室分股、分資金性質核對資金余額,并與代理銀行核對專戶總余額,各專戶資金管理股室不與代理銀行核對銀行存款余額。具體為: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專戶總余額對賬員分別于每月5日前和每月7日前與代理銀行核對銀行存款余額,完成兩級對賬,并分別填報《××財政專戶×月銀行存款余額對賬單》(見附件一)。同時,國庫股專戶總余額對賬員、各專戶資金管理股室(單位)專戶資金會計應在每月10日前完成內部對賬,并填報《××財政專戶×月內部對賬單》(見附件二)。縣財政監(jiān)督局應在每月15日前對上述對賬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并填報《××財政專戶×月對賬工作檢查表》存檔備查
(見附件三)。
四、其它事項
(一)撥款(支款)憑證
撥款(支款)憑證由“四聯(lián)單”改為“五聯(lián)單”,增加第五聯(lián)“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留存聯(lián)”,用于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并據以與專戶資金管理股室(單位)進行對賬。
(二)銀行票據的傳遞
所有銀行票據由代理銀行在每月2日前送交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由國庫股專戶資金出納分賬號、分資金性質歸集整理后于每月3日前交專戶資金管理股室(單位)專戶資金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三)上述管理規(guī)定如有上級財政專戶資金管理辦法的,從其規(guī)定。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財政專戶×月銀行存款余額對賬單2、××財政專戶×月內部對賬單3、××財政專戶×月對賬工作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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