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yè)局201*年度目標考核管理辦法
普林字〔201*〕21號
關于印發(fā)《普定縣林業(yè)局201*年度目標管理考評辦法》的
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林業(yè)工作站、局屬各站、所、室、隊:
《普定縣林業(yè)局201*年度目標管理考評辦法》以及目標管理考評指標及任務分解情況已經局黨組會議研究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附件:1、《普定縣林業(yè)局201*年度目標管理考評辦法》
2、《普定縣林業(yè)局201*年度目標管理考評指標及任務
分解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普定縣林業(yè)局
主題詞:林業(yè)考核辦法通知報:縣委、縣政府
送: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目標辦
普定縣林業(yè)局辦公室201*年4月24日印發(fā)(共印30份)
附件1:
普定縣林業(yè)局201*年目標管理考評辦法
為進一步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建立職責明確、辦事高效、運行協(xié)調、行為規(guī)范、獎罰分明的工作運行機制,充分調動全局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營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和工作氛圍,提高我局科學管理水平,確保201*年林業(yè)各項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努力推動我縣林業(yè)生態(tài)建設更好更快發(fā)展,使201*年我縣林業(yè)各項工作再創(chuàng)佳績,再立新功,特制定該辦法:
一、考評對象
辦公室、派出所(含防火辦)、執(zhí)法隊、種苗站、林政站(含天保辦)、檢疫站、推廣站。
二、考評內容及分值
考評目標分業(yè)務目標、共性目標及綜合測評三部分。其中業(yè)務目標50分、共性目標30分、綜合測評20分(局全體干部職工測評7分,“兩代表、一委員”及服務對象測評3分,局領導班子考核評分10分)。
三、考評方式
(一)考評實行積分制,基本分100分。
(二)考評分半年考評和年終考評,半年考評占總分值的40%,年終考評占60%,兩次考核得分的加權平均值加加減分為各站(所、室、隊)的最終得分。
(三)考評由局機關黨組組織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查看等方式進行量化考核評分。
(四)考評結果:由考評小組將考評情況報局黨組會議審定,確定考評結果及評定等次。
四、加減分規(guī)定(一)加分項目及標準
1、招商引資。招商引資以50萬元為基準,單位或個人完成招商引資50萬元以上加0.1分,完成100萬元以上加0.2分,以此類推,所加分值為招商引資額以50萬元之比的數值(取整數部分),最高加2分。
2、獲獎加分。單位榮獲國家級表彰獎勵的,每項加3分,個人獲獎的,加個人所屬單位2分;單位獲省部級表彰獎勵的,每項加2分,個人獲獎的,加個人所屬單位1.5分;單位獲地廳級表彰獎勵的,每項加1.5分,個人獲獎的,加個人所屬單位1分;單位獲縣處級表彰獎勵的,每項加1分,個人獲獎的,加個人所屬單位0.5。同一工作獲多級召開經驗交流現(xiàn)場會或表彰的,只以最高級別加分(以表彰文件為準)。
3、單位成功承辦省廳、市林業(yè)局及縣委、縣政府綜合性活動的,每次加0.5分。
4、信息工作加分。在國家級報刊、雜志、網站上發(fā)表我縣林業(yè)工作信息的每篇加1分,調研報告、工作經驗總結或理論思考文章每篇加2分;在省級報刊、雜志、網站上發(fā)表我縣林業(yè)工作信息的每篇加0.5分,調研報告、工作經驗總結或理論思考文章每篇加1分;在地市級報刊、雜志、網站上發(fā)表我縣林業(yè)工作信息的每篇加0.2分,調研報告、工作經驗總結或理論思考文章每篇加0.5分;在縣級報刊、雜志、網站上發(fā)表我縣林業(yè)工作信息的每篇加0.1分,調研報告、工作經驗總結或理論思考文章每篇加0.2分(以已發(fā)表的原件或復印件為準)。
(二)減分項目及標準
1、單位負責人受黨紀、政紀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的,每件扣該單位2分,且本單位考核結果降低一個等次;單位成員受黨紀、政紀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的,每件扣該單位1分,受處分人員年終評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
2、年度各站(所、室、隊)負責的工作內容被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xié)(含縣委縣政府成立的各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通報批評的,每次扣該站(所、室、隊)0.5分,被通報3次及以上的不得評為一等獎;未按縣委、縣政府時限要求向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目標辦報送有關材料的一次扣0.1分,最高扣分不超過2分;各站(所、室、隊)所負責工作上報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三次以上的每次扣該站(所、室、隊)0.1分。
3、領導交辦工作屬該站(所、室、隊)職責范圍內的不得推諉、扯皮、敷衍、拖延,不得借工作提無理要求,違反一次扣0.2分(確實遇到客觀困難無法辦理的,需向領導說明原因)。
4、各站(所、室、隊)負責工作在全市本系統(tǒng)年度業(yè)務工作考核中名列
第五位及以下的減0.5分,在全市排位與上一年比較退一位的扣0.2分。
5、考勤考核扣分。單位所屬干部職工日常上班遲到1次扣該單位0.1分,缺曠1天扣0.2分,事假1天扣0.1分;會議、重要活動遲到1次扣0.2分,缺席1次扣0.5分,扣完該項分值為止(有主要領導特別批注的除外)。
6、信息工作扣分。各站(所、室、隊)每月少報送1篇信息或者每季度少報送1篇調研類文章扣0.1分,報送信息不實受到相關部門通報批評的1次扣1分。
7、各站(所、室、隊)負責工作指標完成情況上報數據如有虛、漏、瞞、錯的一次扣0.1分,且虛、漏、瞞、錯率超過5%或遲報的,該項指標為“0”分。
8、各站(所、室、隊)負責實施的項目,被省砍掉項目的一次扣3分,被市砍掉項目的一次扣2分,且不得評為一等獎;被上級業(yè)務部門通報一次扣0.5分通報二次以上的降一個考核等次。
9、各站(所、室、隊)因相關工作滯后導致調度會在普定召開的,國家級的扣3分,省部級的扣2分,市級(廳級)的扣1分,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五、實行“一票否決制”事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核評比資格:
(1)各站(所、室、隊)主管工作出現(xiàn)重大安全事故或人員死亡的;(2)年度內本單位工作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人口計生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工作落實不到位的;
(3)“整臟治亂”工作被兩次以上黃牌警告的;
(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被縣委、政府或相關單位通報的;(5)本單位工作人員群體性到市級及以上非正常上訪的;
(6)本單位年度業(yè)務工作在全市同行業(yè)排名倒數第一的,取消年終評獎資格。
六、獎懲
考核設先進集體獎一、二、三等獎;優(yōu)秀個人獎十名(只限于鄉(xiāng)鎮(zhèn)林業(yè)工作站)。考核結果在年終按得分多少進行排序并公示。
(一)獲獎等次分值的確定。一等獎98分及以上;二等獎9598(不
含98分);三等獎85分95分(不含95分);85分以下為不合格。有效分值取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進行統(tǒng)計。
(二)獎金獎勵1、先進集體獎
一等獎:獎勵該站(所、室、隊)所有人員人民幣各2500元。二等獎:獎勵該站(所、室、隊)所有人員人民幣各1500元。三等獎:獎勵該站(所、室、隊)所有人員人民幣各1000元。獎勵部門人民幣1000元。
獲先進集體獎的單位,另獎站(所、室、隊)負責人人民幣500元。2、優(yōu)秀個人獎
獎獲獎個人人民幣1000元(只限于鄉(xiāng)鎮(zhèn)林業(yè)工作站)。3、班子成員獎勵。
(1)以高出所分管站(所、室、隊)獲獎單位人員平均獎勵金額1000的標準給予獎勵。
(2)在本年度縣級目標考核中,我局獲一等獎,獎班子成員人民幣各5000元;獲二等獎,獎班子成員人民幣各3000元;獲三等獎,獎班子成員人民幣各201*元。
4、局各站(所、室、隊)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扣發(fā)該站(所、室、隊)所有人員第13個月工資,并按相關人事管理規(guī)定處理。
(三)組織考核
年終單位、個人年度評先評優(yōu)工作成績,作為上級部門對我單位干部職工考核評價和推薦提拔人員的重要依據。
(四)其他須注明事項
因工作需要,經組織抽調的人員在原部門考核獎勵;本年度內因工作變動或退休的人員,按在職在崗的月份計發(fā)。發(fā)放標準由局黨組研究決定。
七、組織領導
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夏德剛(局黨組書記、局長)副組長:楊德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梅勇(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杜守明(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員有:梅謝、張順磊、楊雪松、安英、高詩彪、何仕燕、郭健、勾承馥、熊賢。
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梅勇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有:梅謝、張順磊、楊雪松、安英。辦公室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八、本考核辦法由普定縣林業(yè)局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普定縣林業(yè)局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擴展閱讀:201*林業(yè)站工作績效目標考核管理方案
陽林業(yè)文[201*]25號簽發(fā):邢宏喜
關于印發(fā)《201*年林業(yè)站工作績效目標考核
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鎮(zhèn)(區(qū))林業(yè)站,二級單位,各科室:
為進一步強化林業(yè)工作責任意識,充分調動林業(yè)站工作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全面完成今年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推動我縣林業(yè)工作更好更快地發(fā)展,經局黨委研究同意,現(xiàn)就《201*林業(yè)站工作績效目標考核管理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1、201*年林業(yè)站工作績效目標考核管理方案。2、201*年林業(yè)站工作績效目標管理統(tǒng)計表。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主題詞:綜合考核通知陽新縣林業(yè)局辦公室201*年5月8日印
201*林業(yè)站工作績效目標考核管理方案
一、考核項目及分值設置
(一)營林生產25分。其中:1、營造林任務6分;2、油茶基地建設10分;3、未成林造林地撫育5分;4、跟蹤管理和指導服務4分。
(二)森林防火20分。其中:1、基礎設施6分;2、預防設施5分;3、一事一議防火經費統(tǒng)籌3分;4、火災損失6分。
(三)自身建設10分。其中:1、經濟實體5分;2、站容站貌2分;3、素質形象2分;4、檔案管理1分。(四)林政管理20分。其中:1、資源管理5分;2、集體林權制度改革5分;3、生態(tài)公益林管理5分;4、林政案件及時上報處理2分;5、無越權處罰1分;6、收費情況1分;7、證件辦理1分。
(五)財務管理8分。其中:1、原始憑證等符合財務制度2分;2、無超預算支出2分;3、報表1分;4、無坐收坐支1分;5、票據管理2分。
(六)黨風廉政建設12分。其中:1、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制度健全、責任明確2分;2、黨務、政務、財務及時公開1分;3、負責人及全體職工廉潔自律2分;4、無私設小金庫行為2分;5、無挪用公款行為2分;6、無隱瞞收入弄虛作假行為1分;7、無“三亂”行為1分;8、民主生活會落實情況及總結材料1分。
(七)工會2分。其中:1、工會組織開展活動參與0.5分;2、職工工資福利待遇1分;3、按工資總額的2%及時完成經費任務0.5分。
(八)信息宣傳3分。其中:1、日常交辦材料及報表1分;2、是否及時報送新聞信息稿件2分。二、評分標準
(一)以100分為基礎進行評分,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給滿分(見附表)。
(二)對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給予適當獎勵。(三)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給予扣分或者倒扣分(見附表)。
三、考核辦法
(一)年終在各站自查的基礎上,縣局組織統(tǒng)一考核。(二)按照《201*林業(yè)站工作績效目標考核管理方案》進行核查。
(三)考核工作的組織。
1、造林科負責營造林、林業(yè)科技示范園區(qū)建設的考核。2、林政科負責林業(yè)資源管理、林木憑證采伐和辦證合格率、征占用林地等目標的考核。3、防火辦負責森林防火目標的考核。4、計財科負責財務管理方面的目標考核。
5、黨建辦、監(jiān)察室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考核。6、黨委包片責任人負責各站自身建設方面的考核。7、工會負責工會方面的考核。
8、辦公室負責宣傳方面的目標考核。四、獎懲
(一)按考核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公開通報或獎勵。
(二)本年度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年度評先資格:
1、沒有完成當年造林任務的50%并在完成率中排名倒數第一的營林生產工作(由造林科提供)。
2、發(fā)生一起重特大涉林案件,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森林公安及林政科提供依據)。
3、轄區(qū)內發(fā)生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或森林受害率在全縣排名第一的(由防火辦提供依據)。
4、站領導班子成員或工作成員在林業(yè)工作中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受到黨紀、政紀或刑事處分的(由監(jiān)察室提供依據)。
五、考核的組織及其他
(一)年度目標考核工作在局黨組領導下,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二)本辦法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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