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年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員崗位培訓的通知-局便函
關于開展201*年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員崗位培訓的通知
各市運管機構、綏中縣運管局、昌圖縣運管處:
為深入落實《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guī)范》,全面履行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三關一監(jiān)督”職責,進一步做好進站營運客車安全例檢工作,結合當前部分汽車客運站因安全檢查人員流動或退休等原因造成人員配備數量難于滿足工作需要的實際情況,省局擬于近期舉辦車輛安全例檢員培訓班,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培訓人員
各汽車客運站現從事安全例檢工作但未取得從業(yè)資格,以及從業(yè)資格證過期人員。
一、二級客運站安全例檢人員配備不得少于4名;三級以下(含三級)客運站安全例檢人員配備不得少于2名。各汽車客運站安全例檢員配備具體數量應以滿足實際工作需要為限,凡達不到上述人員要求的,均需派人參加學習。對于過去已取得上崗證件,但過期或接近到期的人員必須參加本次培訓;對于班車客運企業(yè)和旅游包車客運企業(yè)為提高車輛管理人員素質,也可派人參加本次培訓學習。
二、參加培訓人員條件
具備高級汽車修理工以上資歷;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備車輛安全例檢實際經驗,無責任事故記錄,勝任本職工作。
三、報名程序
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轄區(qū)內參加培訓人員的資格審查,健全申報人員基礎檔案,市處帶隊負責人將基礎檔案于報到時一并上交。基礎檔案資料包括:《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員培訓考核登記表》(附件一)、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復印件和汽車修理資歷證明復印件。
為做好本次培訓組織和準備工作,請各市運管機構將參加培訓學習人員名單匯總表(附件二)于201*年4月18日前發(fā)至省局技術處電子信箱:Lnjishuchu@126.com(電話:024-83210359,傳真:024-83210389)。
四、其它事宜
1.全省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員崗位培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參加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員崗位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者,省局將發(fā)放全省統(tǒng)一的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員證件。對未經全省統(tǒng)一培訓的人員,今后一律不得從事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工作。
附件:
1.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員培訓考核登記表2.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員培訓報名匯總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1:
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員培訓考核登記表
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性別學歷照片手機承諾本人承諾上述所有內容真實、有效,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本人簽字:年月日所在單位意見該同志無責任事故記錄,具備參加培訓資格,同意參加培訓。(蓋章)負責人員簽字:年月日市級道路經審查,符合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員資格條件,同意參加全省統(tǒng)一運輸管理培訓考試。機構意見負責人員簽字:年月日科目考試記錄理論知識實際操作成績
附件2:
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員培訓報名匯總表
市別:
客運站名稱姓名性別職務技術職務學歷備注注:專業(yè)技術職務是指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高級汽車修理工、中級汽車修理工、初級汽車修理工。填表人:聯(lián)系電話:填表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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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
工作規(guī)范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以下簡稱安全例檢)工作,規(guī)范客運站安全例檢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6號)、《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年第2號)、《汽車客運站級別劃分和建設要求》(交通行業(yè)標準JT/T200-201*)等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本規(guī)范適用于三級及以上客運站。其他客運站可參照執(zhí)行。第三條營運客車實行安全例行檢查制度。本規(guī)范所稱安全例行檢查是指在受檢車輛進行了正常維護并檢驗合格的前提下,由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人員(以下簡稱例檢人員)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條件下,借助簡單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檢視的方法,對影響營運客車行車安全的可視部件技術狀況所實施的例行檢查。
第四條客運經營者和營運客車駕駛人(以下簡稱駕駛人)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綜合性能檢測與維護,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第五條客運站應高度重視安全例檢工作?瓦\站應與進入該站的營運客車所屬客運經營者簽訂營運客車進站協(xié)議,明確雙方關于安全例檢的責任和權利,并嚴格履行協(xié)議。
第六條客運班線單程營運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運班車和往返營運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營運班車,實行每日檢查一次;客運班線單程營運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運班車和往返營運時間在24小時(含)以上的營運班車,實行每個單程檢查一次。未經安全例檢或安全例檢不合格的營運客車,客運站不得排班發(fā)車,駕駛人不得用其運送旅客。
第七條客運站應設立安全例檢機構,負責安全例檢的組織實施。例檢機構應建立健全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和監(jiān)督機制等,保障安全例檢工作正常有效運行。第八條客運站應按日檢車輛數配備例檢人員?瓦\站例檢人員配置可以參照附件1執(zhí)行。
第九條客運站應當制訂安全例檢工作人員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和考核目標,做好培訓記錄與總結。
第十條例檢人員應具備必要的汽車專業(yè)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掌握客車構造和常用檢驗方法,熟悉客運管理相關政策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參加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崗前專項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持、有機動車維修質量檢驗員(安全例檢)從業(yè)資格證。
例檢人員工作中,應遵守行為規(guī)范,佩戴標識,用語文明,認真作業(yè),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第十一條客運站應及時向客運經營者通報安全例檢信息。第十二條客運站應當制訂包含安全例檢內容的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客運站應當建立安全例檢抱怨處理制度,接受駕駛人和社會的監(jiān)督。
客運站對接到的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第十四條客運站應設置例檢場所,其中應包括輔助用房。同時應設置明顯的車輛通行指示標志,正確引導營運客車順暢進入車輛安全例檢場所(以下簡稱例檢場所)。應在例檢場所醒目位置公布安全例檢流程圖示,安全例檢項目、檢查方法、技術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項。
第十五條例檢場所面積應滿足車輛安全例檢的作業(yè)要求,例檢場所地面應堅實、平整,并具備防風、防淋、防曬及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風等條件。例檢場所應配置對講設備。例檢場所應設有供檢查客車使用的地溝或舉升裝置。新建或改建的客車檢查地溝或舉升裝置配置數量可以參照附件1執(zhí)行。地溝的長度應當不小于承檢車輛最大長度的1.1倍,寬度不小于0.65m,深度不小于1.3m,并配備安全電壓的照明設施。
第十六條例檢場所應配備保證安全例檢工作安全的停車模及安全例檢工作所需的檢驗工具和量具。
檢驗工具和量具主要有:檢驗錘、便攜式照明器具、輪胎氣壓表、輪胎花紋深度尺,以及套筒扳手、扭力扳手、鋼卷尺、鋼板尺等。
第十七條檢驗量具須經法定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并取得計量檢定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十八條安全例檢機構應對設施設備加強管理,保持設施設備技術狀況良
好。
第十九條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工作流程可以參照附件2執(zhí)行。例檢人員應按照《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技術規(guī)范(試行)》(附件3)的要求進行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或錄入安全例檢信息管理系統(tǒng)。
第二十條例檢人員對經檢驗合格的車輛簽發(fā)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作為營運客車報班發(fā)車的依據。
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自簽發(fā)時起,24小時內報班有效。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超過時限的營運客車,須重新進行安全例檢,合格后,方可報班。
《營運客車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式樣見附件4。實行安全例檢信息化管理的,可另行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安全例檢不合格的營運客車,需要修理的,由例檢人員開具安全例檢不合格項目告知單,交當班駕駛人將車輛送到具有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yè)進行維修。維修合格后,維修企業(yè)檢驗員開具維修合格憑證,加蓋維修企業(yè)印章。當班駕駛入憑維修企業(yè)出具的合格憑證到安全例檢機構辦理復檢。
第二十二條安全例檢機構應建立健全安全例檢臺賬并妥善保存,保存期不少于6個月。
第二十三條客運站應逐步建立安全例檢信息化管理系統(tǒng),提高安全例檢效率和質量。安全例檢信息化管理系統(tǒng)應能夠實現營運客車經車輛身份識別進入例檢場所完成安全例檢的功能。
第二十四條客運站所在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客運站監(jiān)督檢查。附件:1.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人員、設施配置推薦表2.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工作流程圖3.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技術規(guī)范(試行)4.營運客車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式樣)
附件1
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人員、設施配置推薦表
日檢車輛數(輛)例檢人員數(人)檢驗地溝數(條)或舉升裝置數(臺)600以上123400-60092200-40062100-201*1100以下21
附件3
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技術規(guī)范(試行)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的術語和定義、設施條件、檢查項目、檢查方法、技術要求和工藝流程。
本標準適用于營運客車的安全例行檢查。2、術語和定義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
在受檢車輛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了正常維護并檢驗合格的前提下,由車輛安全例檢人員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條件下,借助簡單的工具,采用人工檢視的方法,對影響營運客車行車安全的可視部件技術狀況所實施的檢查。
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與車輛的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為非替代關系。
3、設施條件
3.1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場所應滿足實施安全例行檢查、承檢車型和發(fā)車頻次的需要。
3.2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場所應設有車輛檢驗地溝或舉升裝置。檢驗地溝的結構尺寸、舉升裝置的規(guī)格應與承檢車型相適應。檢驗地溝推薦尺寸:長度不小于承檢車輛最大長度的1.1倍,寬度不小于0.65m,深度不小于1.3m。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場所及地溝內應安裝照明設施,地溝內的照明設施應采用安全電源。
3.3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車輛安全例行檢查應采用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具有車輛信息登錄、檢查數據存儲、檢查信息查詢、檢查報告生成、人工錄入等功能。
3.4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場所應配備無線擴音設備,具有車輛安全例行檢查人員間、車輛安全例行檢查人員與駕駛人間的語音聯(lián)絡功能。
3.5安全例行檢查場所應配備滅火器等消防設備,地溝內滅火器的放置數量不少于1具。
3.6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場所應具有醒目的文字標志和限速標志。3.7車輛安全例行檢查的工具及設備:a)檢驗錘;
b)便攜式照明器具;c)輪胎氣壓表;d)輪胎花紋深度尺;e)套筒扳手、扭力扳手;f)鋼卷尺、鋼板尺;
g)停車模,數量不少于2只;h)其它工具及設備。4、檢查項目、方法及要求4.1外觀
4.1.1目視檢查車身外觀及車內環(huán)境,車身應整潔、周正,無開裂、明顯銹蝕和變形,車窗玻璃齊全、完好,車內應整潔、無雜物。
4.1.2目視檢查左右后視鏡、內后視鏡,應完好、無損毀。
4.1.3打開前風窗玻璃刮水器開關,刮水器各擋位應工作正常,關閉刮水器時刮片應能自動返回到初始位置。
4.1.4目視檢查發(fā)動機、水箱,應無漏油、漏液現象。4.2制動系統(tǒng)4.2.1氣壓表工作狀況
起動發(fā)動機,觀察氣壓表指示情況,氣壓表應能正確指示系統(tǒng)壓力。4.2.2制動管路密封性
采用氣壓制動的車輛,在儲氣筒保持一定壓力條件下,關閉發(fā)動機,踏下制動踏板,檢查各車輪制動氣室、氣閥及制動管路的密封性,應無漏氣聲。
4.2.3制動系統(tǒng)自檢
接通發(fā)動機起動開關,察看制動系統(tǒng)各故障指示燈指示狀況,應無故障報警。4.2.4空氣壓縮機傳動帶
目視檢查并指壓空氣壓縮機傳動帶,應無龜裂、油污和異常磨損,松緊度應適當。
4.3轉向系統(tǒng)
左、右轉動轉向盤,檢視球銷總成、橫直拉桿,球銷總成應無松曠和開裂,橫直拉桿應無變形和裂紋,各鎖銷齊全、緊固。同時檢查轉向機構連接狀況,各連接部位應連接可靠、無松動。
4.4傳動系統(tǒng)4.4.1傳動機構及連接
目視檢查傳動軸支架,傳動軸支架應無破損和變形。通過晃動傳動軸的方式檢查傳動機構連接狀況,萬向節(jié)、中間軸承應無松曠。
4.4.2自動變速器、液力緩速器密封性
對于同時裝有自動變速器和液力緩速器的車輛,目視檢查自動變速器、液力緩速器的密封狀況,油液應無泄漏。
4.5照明、信號指示燈4.5.1前照燈
目視檢查前照燈,前照燈應齊全、完好、表面清沽,無松脫;開啟前照燈,前照燈應工作正常;操作遠近光變換開關,遠近光變換應正常。
4.5.2信號指示燈
巡視檢查轉向燈(前、后、側)、制動燈、示廓燈、危險報警燈、前后霧燈,應齊全、完好、表面清潔;進行對應操作,分別目視檢查上述各信號指示燈,均應工作正常。
4.6輪胎4.6.1輪胎外觀
目視檢查胎冠、胎壁等部位,不得有長度超過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簾布層的破裂、割傷以及凸起、異物刺入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同時目視檢查并裝輪胎間,應無異物嵌入。
4.6.2輪胎花紋深度
目視檢查輪胎磨損狀況。必要時用輪胎花紋深度尺檢測輪胎胎冠花紋深度。營運客車轉向輪的胎冠花紋深度不小于3.2mm,其余輪胎胎紋深度不小于1.6mm。
4.6.3輪胎規(guī)格和花紋
目視檢查輪胎規(guī)格和花紋,同軸兩側輪胎規(guī)格、花紋應一致。4.6.4輪胎氣壓
巡視檢查各輪胎充氣狀況,必要時用氣壓表測量輪胎氣壓,輪胎氣壓符合要求。4.6.5輪胎及半軸螺栓、螺母
巡視檢查輪胎螺栓、螺母以及可視的半軸螺栓,各輪胎及半軸的螺栓、螺母應齊全、完好,緊固可靠。
4.7懸架系統(tǒng)
目視檢查懸架的彈性元件,應安裝牢固,無斷裂、塑性變形等異常情況。檢查空氣彈簧的氣密性,應無泄漏。
目視檢查鋼板彈簧的U形螺栓螺母、吊耳銷(套)、鎖銷等部件,U形螺栓螺母應齊全、緊固,吊耳銷(套)、鎖銷應齊全、無斷裂和松曠。
4.8安全設施4.8.1車門應急開關
目視檢查動力啟閉車門的車內應急開關,應急開關的標識、機件應齊全、完好。當對應急開關的技術狀況有質疑時,應進行啟閉檢查。
4.8.2安全頂窗
目視檢查安全頂窗,安全頂窗機件應齊全、完好。當對安全頂窗的功能有質疑時,應進行啟閉檢查。
4.8.3安全錘
目視檢查封閉式客車的應急窗,應配備安全錘并在規(guī)定的位置放置。4.8.4滅火器
目視檢查滅火器,應隨車配備。4.9攝像頭
目視檢查車內攝像頭,攝像頭的拍攝方向應符合規(guī)定且無遮擋。
5工藝流程
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應在駕駛人的配合下,由2名車輛安全例行檢查人員(以下稱例檢人員甲、例檢人員乙)進行。以發(fā)動機后置的營運客車為例,其安全例行檢查推薦工藝流程如圖1所示。
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報告單(式樣)
車牌號碼車屬單位營運證號年月日時分檢查記錄序號檢查項目檢查內容車身外觀車內環(huán)境1外觀視鏡刮水器發(fā)動機、水箱氣壓表工作狀況2制動系統(tǒng)制動管路密封性制動系統(tǒng)自檢空氣壓縮機傳動帶345轉向系統(tǒng)傳動系統(tǒng)照明、信號指示燈轉向機構及連接傳動機構及連接自動變速器、液力緩速器密封性前照燈信號指示燈輪胎外觀輪胎花紋深度6輪胎輪胎規(guī)格和花紋輪胎氣壓輪胎螺栓、螺母彈性元件7懸架系統(tǒng)U形螺栓螺母吊耳銷(套)、鎖銷車門應急開關8安全設施安全頂窗安全錘滅火器9攝像頭攝像頭的拍攝方向車輛安全例檢員簽字備注缺陷描述檢查結果檢查日期說明:1.不合格項目應在缺陷記錄欄中進行記載;2.有任一不合格項時,例檢結果為不合格;3.檢驗結果標記:"0"為合格,"X"為不合格;4.本表保存期應不少于六個月。
附件4
營運客車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式樣)
編號:XXXXXX營運客車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檢查合格時間:年月日時分車牌號碼/顏色:安全例檢員:(簽字)安全例檢機構:(蓋章)營運客車留存?zhèn)洳?/p>
(本通知單24小時內報班有效)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出站檢查工作規(guī)范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客運站)客車出站檢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6號)、《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部令201*年第2號)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等級客運站出站檢查工作,應當遵守本規(guī)范。
第三條本規(guī)范所稱出站檢查是指客運站經營者在客車出站前,對當班駕駛員資格、客車運營證件、客車安全例行檢查情況、客車實際載客人數、車上人員安全帶系扣情況、出站登記手續(xù)等是否符合規(guī)定所進行的核查活動。
第四條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政策,按照本規(guī)范,制定出站檢查管理制度、工作規(guī)程和管理規(guī)則,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出站檢查工作人員配備應當與客運站業(yè)務規(guī)模相適應,原則上日發(fā)50個班次以下的客運站配置1名出站檢查人員;50個班次以上的,每增加150個班次,增加1名出站檢查人員。
第六條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加強出站檢查工作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和考核要求,確保出站檢查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出站檢查工作規(guī)范、具備必要的證照真?zhèn)伪鎰e知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第七條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將出站檢查工作情況列入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安全例會議程。
第八條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保障出站檢查工作經費投入。出站檢查工作經費主要包括:出站檢查設備設施的購置和維護、出站檢查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等經費。
第九條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及其他客流高峰期間的應急措施,保障出站檢查工作嚴格執(zhí)行和出站客車順暢有序。
第十條出站檢查工作人員應當對每一輛出站客車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并經出站檢查人員與受檢駕駛員簽字確認后才準予出站。
第十一條出站檢查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檢查出站客車報班手續(xù)是否完備,確?蛙嚦稣厩啊栋踩龣z合格通知單》、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客運標志牌等單證經過車站查驗且合格。
2.核驗每一名當班駕駛員持有的從業(yè)資格證、機動車駕駛證,確保受檢駕駛員與報班的駕駛員一致。
3.清點客車載客人數,確?蛙嚥怀d出站。如發(fā)現客車有超載行為,應當立即制止,并采取相應措施安排旅客改乘。
4.檢查裝有安全帶的客車乘客安全帶系扣情況,確?蛙嚦稣緯r所有乘客系好安全帶。
對出站檢查后的所有客車,客運站出站檢查人員均需填寫出站登記表,并由出站檢查人員和當班駕駛員簽字確認。出站登記表保存期不少于3個月,式樣見附件。
第十二條出站檢查工作人員應遵守行為規(guī)范,佩戴標識,用語文明,認真作業(yè)。
第十三條客車不配合出站檢查時,出站檢查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解釋和說服工作,經勸告仍不接受出站檢查的,客運站有權拒絕客車出站。經勸阻無效,仍滯留現場擾亂秩序的,客運站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安排客車上的旅客改乘并報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強行出站的,客運站應當立即報告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處理。對相應客車,客運站可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其進站發(fā)班。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qū)客運站客車出站檢查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重大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及其他客流高峰期間或根據工作需要,應派專人進駐客運站對客車出站檢查情況進行現場督查、抽查,確?瓦\站嚴格落實出站檢查制度。
附件:出站登記表
附件
出站登記表
序號單證是否車牌號齊備(√/×)是否超員免票兒童(√/×)(√/×)是否系好安全帶(√/×)駕駛員檢查員簽字簽字12345678910填寫說明:“單證是否齊備”填時,請注明不合格項:①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
②行駛證③道路運輸證④客運標志牌⑤駕駛證⑥“從業(yè)資格證戶是否超載”填√為不超載,×為超載。
目錄
1、《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裝例行檢查工作規(guī)范》釋義………………1
2、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工作規(guī)范……………………..713、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技術規(guī)范(實行)…………………………….76
3、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出站檢查工作規(guī)………………………………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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