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總包合同
承
包
合
同
發(fā)包方:
承包方:湖南國林鋼結構有限公司 簽 訂 日 期:年月日 簽 訂 地 點: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湖南國林鋼結構有限公司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chuàng)造條件,搞好配合協(xié)作,
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項工程建設任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概況:建筑面積約為平方米(工程結算以屋面水平投影面積計算)。采用鋼結構屋架(含鋼柱體),主要用材要求如下:
1) 結構鋼鋼柱鋼梁采用q235b;
2) 屋面板材選用海藍色厚820型彩瓦,外墻面板為白灰色厚900型彩瓦.
3) 油漆采用
四、 承包內容:
1. 乙方負責承建板、墻面板及配套附件的采購、制作、運輸、安裝等施工任務(設計如有變更變更部份按承包單價按實增減)。
2. 甲方負責基礎、1.2m高磚墻、地面、水溝等土建工程。
3. 甲方負責提供鋼結構藍圖及施工圖紙給乙方。
五、 工程造價:
1. 以承包界定工程量為工程總包,即包工、包料、包安全的大包干。
2. 鋼結構總工程總造價為(不含稅及施工單位收取的管理費):寫元整);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有效工期定為日歷天,工期計算的起止時間以簽訂合同后
的付預付款的下一天開始。在履約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xié)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
一、不可抗力:是指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六級以上的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二、 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所影響的工期。
三、甲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第三條:甲方責任
一、 施工安裝鋼結構件進場前一星期內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運輸?shù)缆贰⒔油ㄋ、電源和辦理報建,臨時場地,占用道路、排水等的批準手續(xù))。乙方用水電及接線由乙方負責,
費用由甲方負責;運輸?shù)缆罚ㄖ傅跹b工作范圍內)能行走平板車及16噸汽車吊。
二、 任命甲方駐工地代表必須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三、 負責工程撥款與其它有關部門的協(xié)調工作;
四、 負責監(jiān)督施工質量及工程進度; 第四條:乙方責任
一、負責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保證工程質量及生產進度;
二、負責施工現(xiàn)場乙方人員的安全保險工作;負責施工現(xiàn)場乙方的材料、設備等的保安工作。
三、嚴格按施工圖、會審記錄、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書并按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gb50205—95》進行施工,并做好自檢自查工作。
四、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以及施工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提供原始資料,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必須接受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甲方如發(fā)現(xiàn)乙方在其主要形象上拖延進度達7天時,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時,經質檢部門確認后,乙方必須在5天內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付款方式
鋼結構工程進度款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 合同簽定生效,支付40%預付款元(大寫:整);
二、 鋼柱鋼梁制作完畢進場,付20%進度款元整(大寫:整);
三、 彩板進場再付20%進度款元整(大寫:整);
四、 工程完工3日內,給付工程尾款10%元整(大寫:元整); 注:合同生效時間為預付款到賬當日。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工程分部隱蔽驗收
一、乙方單位必須堅持按施工詳圖及說明和操作規(guī)程精心施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圖紙
要求,達到施工圖說明和國家頒發(fā)的現(xiàn)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的驗收標準。對暫未有檢驗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可由甲、乙雙方和設計、質監(jiān)部門共同商定,如質量沒有達到上述要求的,在施工中造成損失,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工程如出現(xiàn)事故,甲乙雙方應會同設計單位和工程質量監(jiān)督、安全部門共同研究事故原
因,提出處理措施,分清事故責任,處理事故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一方承擔。
三、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四、工程施工中,甲方就有關工程質量提出的問題,乙方須先行解決,方可繼續(xù)施工。 第七條:竣工驗收
一、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提供自檢、自驗文件資料給甲方,甲方代表文件后在三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三天內提出驗收意見,如有修改乙方按修改意見修改,并承擔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如修改意見是屬于甲方另外要求更改,所產生的費用則由甲方負責。
二、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通知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3天內不能提出驗收意見,則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竣工結算手續(xù)。
三、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擅自動用或提前使用,則視為甲方承認工程驗收合格。
四、 乙方在合同確定的工程現(xiàn)場之生產、生活臨時設施,應在竣工驗收后7天內全部撤離,做到工完場清。 第八條:工程保修
自工程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如發(fā)生設計和施工質量的問題,由乙方免費保修。如屬使用不當或設計原因而發(fā)生的問題,可由乙方維修,但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滿如沒發(fā)生有保修項目,甲方應在7天內將質保金保修金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規(guī)定撥付工程款,從超過7天次日起,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甲方償
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直至結清之日,停工期間的窩工和其它損失按實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二、甲方逾期組織驗收交工工程(包括單項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結算的,以逾期7天次
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單項工程按單項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
三、一方逾期結算或退回工程尾款者,從逾期7天次日起,按應結清或退回數(shù)額,比照銀行
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對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四、工程停工或緩建。承發(fā)包雙方應即時協(xié)商,有關承包方現(xiàn)場材料的保管或交付應在平等互
利的前提下簽訂書面協(xié)議。 第十條:其它
一、乙方應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防護設施,遵守和執(zhí)行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
否則因而造成的損失或被有關部門處罰均由乙方負責。
二、甲、乙雙方因合同發(fā)生爭議,向合同簽發(fā)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之日止,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
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一條:附則
一、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jù)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guī)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對+于增加附件協(xié)議,以時間為后者有效。
二、 本合同訂立之前所有公函、協(xié)約,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有抵觸之處,則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時間:時間:
地點:地點:
第二篇:裝修總包合同
第二章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
第一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法規(guī)
1.1. 合同語言:本合同使用漢語書寫和解釋、說明。
1.2. 適用法律法規(guī):本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是中國和上海市法律、法規(guī),及合同文件
規(guī)定的部門法律、法規(guī)。
1.3. 適用標準、規(guī)范:本合同適用的標準、規(guī)范為國家和上海市頒布的標準、規(guī)范。
當對同一問題國家和上海市頒布的標準、規(guī)范產生不一致時,以國家和上海市頒布的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定嚴格者為主。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目標及獎罰
4.1.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義務履行《全裝修工程產品保護標準作法(試行版)》與
《鋁合金門窗工程成品保護作業(yè)指引》相關的條款。要確保甲方客戶滿意和細部創(chuàng)優(yōu)的要求,裝修質量達到要求。
4.2. 確保履行甲方規(guī)定的《工序檢查一覽表》(詳見附件)中的要求。
4.3. 處罰要求:
a) 施工過程中,沒有按照《工序檢查一覽表》中的要求進行申報檢查的就進行下一
道工序的,每發(fā)現(xiàn)一處(次)罰款500元到5000元。
b) 不能按照甲方物業(yè)細部檢查要求進行配合的,每發(fā)生一次罰款201*元到10000
元。
c) 施工段a完成后,乙方組織甲方、監(jiān)理進行驗收,得到書面同意方可進行施工段
b的施工,否則處罰10000到50000元,并負責未經同意的施工內容的拆除工作。 d) 甲方實行承包單位和施工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甲方有權要求考核不合格人員退
場,對不能配合的,處罰5000元/人/次。
e) 乙方施工前,必須報送乙供材料清單,清單在甲方認可后,組織施工,過程中需
要更改的,報送甲方、監(jiān)理認可,否則責令返工并處罰5000元/次。
第五條 工程保修期限
從本全裝修房開始集中辦理入伙之日起計,保修兩年。
第九條 工程質量
17.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招標文件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建筑裝飾裝修
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10-2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50300-201*、《上海市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db31/t30-1999)、《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0-88)、《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污染控制規(guī)范》gb50325-201*及其它相關的國家或行業(yè)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jù)。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
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jù)其責任分別承擔。
17.3乙方對甲方指定供應商產品驗收標準有異議的,最終以甲方的產品驗收標準為準。
第十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
通知甲方代表和監(jiān)理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和監(jiān)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代表和監(jiān)理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9.2. 甲方代表和監(jiān)理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24小時。甲方代表和監(jiān)理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代表和監(jiān)理應承認驗收記錄。
19.3. 無論甲方代表和監(jiān)理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
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4. 進行隱蔽工程驗收時,乙方根據(jù)分項分部工程內容提交以下材料:
a. 相關材料合格證及試驗報告;
b. 水壓試驗報告;
c. 自檢評定表;
d. 其他應提交的材料。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供應
20.1. 施工中所用材料如木制品、石材、墻地磚等規(guī)范要求的材料須有污染物含量測試
合格報告方能采用。乙方購買的材料需送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進行污染物含量測試,測試依據(jù)為《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污染控制規(guī)范》gb50325-201*,乙方對乙方購買的材料因污染物含量測試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返工和其他間接損失承擔一切責任。乙方購買材料污染物含量測試費用由乙方投標報價時一并考慮,甲方不再另行貼補。
20.2. 乙方按照甲方或規(guī)范要求采購供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并提供
產品合格證明和質量保證書。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甲方及監(jiān)理清點。 20.3.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
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0.4.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關于污染物含量測試費用按照20.1條規(guī)定。
20.5. 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乙方負
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0.6.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甲方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
以書面形式議定。
20.7. 驗收時參照實物封樣,以甲方對已封樣材料的技術要求及國家有關規(guī)范作為驗
收標準。
20.8. 如乙方不遵守20.1款的約定而定貨,甲方有權拒絕驗收。如乙方不能按時簽
定供貨合同,甲方可代為定貨。因此影響工期乙方應承擔責任。
20.9. 乙方負責甲供材料的驗貨、收貨、搬運、倉儲、安裝及成品保護。乙方應按有
關規(guī)范要求或供貨廠方技術要求進行安裝,并接受廠方技術人員的指導。 20.10. 乙方在甲供材料的收貨、驗貨、搬運、倉儲、安裝、成品保護過程中損壞甲供
材料時,應負相應的經濟賠償及工期索賠等連帶責任。
20.11. 乙方上報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上報甲供料詳細要料計劃和乙供材料采購計劃,
并對該計劃準確與否負責任。對于乙供材料甲方根據(jù)需要可要求乙方進行招投標,乙方不能無故拒絕。
第十二條 竣工驗收
21.1. 工程完工后,乙方通過自檢認為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應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
的竣工檔案資料、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上述資料后在約定時間三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全面的驗收,如果乙方提供的驗收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則驗收期順延。
21.2. 竣工驗收前,乙方必須先做好清潔和產品保護工作,做到手觸摸無明顯灰塵,無
明顯漆痕和木屑等小垃圾,衛(wèi)浴龍頭采取相應保護措施。
21.3. 甲方組織驗收后二天以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如初次驗收未通過,乙
方應按甲方及監(jiān)理所提修改意見整改并承擔整改費用,完成后再次申報。 21.4.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報告七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
后五天內不予批準,也不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工程結算手續(xù)。
21.5. 經甲方組織驗收認為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則自驗收結束之日起一周以
內,乙方將工程移交給甲方,撤出全部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和剩余材料。 21.6.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須達到下列要求:
a. 完成工程設計和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竣工條件。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現(xiàn)行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規(guī)定的要求,并經甲方和監(jiān)理核定為優(yōu)良。
b. 本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應具有產品質量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和材料檢測報告、質量保證書。
c. 具有完整的工程技術檔案和竣工圖,已辦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xù)。 d. 已簽署工程保修書
e. 經甲方召集的驗收部門及技術驗收組實地驗收通過。
21.7. 為辦好入住期間的驗收、維修工作,乙方須留部分維修人員協(xié)助甲方直到入住
結束或甲方認定可以撤走的日期為止。
21.8. 竣工資料管理詳見《施工合同專項條款》第五條的規(guī)定。
第十三條對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簡稱指定分包)、指定供貨商的管理
22.1. 乙方作為全裝修房裝飾工程的總承包單位,對與全裝修房有關的甲方指定分包單
位、指定供貨商如:櫥柜、地板、戶內門、家具部件等有義務進行配合和管理。 22.2. 指定分包工程如在乙方開工前已完成,或者在乙方工程竣工后進場后施工的,甲
方及指定分包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2.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的要求完成有關項目施工,提供具備指定分包工程開工條件。 22.4. 乙方應在進場前對已完成的工程及場地進行檢查、接收。
22.5. 乙方應對本工程(包括指定分包)的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護、
現(xiàn)場保安負責。
22.6. 乙方負責發(fā)放甲方、監(jiān)理所發(fā)出的所述工程指令,并負責督促指定分包執(zhí)行。 22.7. 乙方負責組織和主持與指定分包有關的協(xié)調會議,并在會議后三天之內向甲方、
監(jiān)理提交會議紀要。乙方建立每周1~2次的指定分包工程例會,每月一次月計劃會議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計劃會議;施工高峰期間,應進行每日碰頭會制度,用以協(xié)調第二天作業(yè)面的矛盾;各指定分包應提前一周在例會上提出對道路運輸、場地使用、樓面占用、大型機械吊運等要求。
22.8. 乙方須對工程整體進度負責,熟悉各甲指定分包工程的具體要求,尤其是對影響
土建施工進度的分部分項工程需特別注意。并應要求各指定分包提供專業(yè)承包的施工組織計劃與進度計劃,進行匯總分析,對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進行協(xié)調并找出解決辦法。
22.9. 乙方在各分項施工前須與指定分包聯(lián)系,核對清楚各分包工程圖紙與乙方圖紙間
相關聯(lián)的尺寸、標高等數(shù)據(jù)是否統(tǒng)一;了解其在分項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開槽、預留孔洞、預埋件等,并在每次隱蔽工程之前(如澆注混凝土)請指定分包配合確認。否則因此而導致的額外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22.10. 提供標高、定位點線等。
22.11. 乙方負責向指定分包提供合同約定的所有合理設施:
1) 乙方負責協(xié)調腳手架和垂直運輸設施的使用,在拆除前應報監(jiān)理批準。
2) 乙方須在每個層面設立若干滅火器,統(tǒng)一管理,各指定分包建立若干兼職消防員。明確動火證制度,執(zhí)行動火監(jiān)護的有關規(guī)定和申報制度。
3) 提供通道與場地(如現(xiàn)場已鋪設的腳手架等),負責安排作業(yè)面及作業(yè)時間;負責分配指定分包單位的施工、辦公、倉儲等用途的場地,分包單位自行解決辦公設施和倉儲設施。
4)指定分包負責將自己施工范圍內的垃圾運到乙方在現(xiàn)場指定的垃圾堆放點,乙方負責清運,乙方設立專業(yè)作業(yè)隊進行每天完工后的清場工作,如發(fā)現(xiàn)有關單位的建筑垃圾亂放,作業(yè)面清理不到位,則乙方作業(yè)隊將作業(yè)面清理后,所發(fā)生的人工費、機械費將在有關指定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情節(jié)嚴重的在例會中通報批評,甚至罰款。
5) 提供施工用照明用電、施工用水,并供應其調試所需負荷。每兩層須設臵一個配電箱,不再另行計費,提供指定分包的施工用電,為確保施工用電安全和各
線路的負荷平衡,乙方負責再各指定分包在使用電源之前,收集指定分包的負荷要求,并統(tǒng)籌安排,從配電箱引出的分電箱由分包自行解決;在每層樓面都需設臵臨時用水源,不再另行計費。
22.12. 其他方便指定分包工程施工的工作。
22.13. 乙方管理配合費包含以上所需費用,如不按要求內容向甲方指定分包單位提供配
合的,或配合不及時,甲方可另行處理,所發(fā)生的費用加20%的管理費后從當期的乙方工程進度款中直接扣除。
第一條 材料及設備
2.1. 乙方應根據(jù)施工進度要求,在開工當天向甲方提交甲供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及數(shù)
量。
2.2.
2.3. 甲供材料設備名稱:衛(wèi)生潔具、龍頭、衛(wèi)浴五金、櫥柜(包安裝)、開關面板、電器、灶具、內墻涂料、家具部品(包安裝)等,詳見甲供材料清單。 甲方指定供應材料:戶內門及踢腳線(包安裝)、地板及樓梯踏步板(包安裝)、
內保溫工程(包安裝)。乙方根據(jù)報價清單中暫估金額報配合管理費,此項費用包干(含稅),不得根據(jù)實際供貨金額而調整。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地熱、戶式中央空調。
甲方有權調整甲供材料設備的種類,對任何材料設備品牌、質量、價格等做出要求,必要時為確保質量和裝飾效果,甲方可指定廠家和產品品牌、規(guī)格、質量要求,再由乙方簽訂采購合同,乙方不得拒絕。 2.4. 2.5.
第三篇:關于總包合同的幾點建議
關于總包合同的幾點建議
一) 、土建、安裝由承包人提供的主材可否建議注明品牌、生產廠家, 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業(yè)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fā)包人審核批準;
二) 、人防穿洞墻套管預留、預埋是放在總包單位合同里還是給消防做,避免這一塊遺漏;
三) 、如果出現(xiàn)因發(fā)包人原因而導致總工期延長,除相應順延承包人的工期外,承包方賠償費用是否可以考慮計入合同明確,避免日后扯皮;
四) 、如果發(fā)生簽證零星用工是否按照建筑人工單價58元/工日,裝修人工單價62元/工日,安裝人工單價58元/工日執(zhí)行;
五) 、像門、窗等工程是否可以考慮甲方提供材料,由總包單位考慮安裝,這樣可以不影響工期,還可以節(jié)省費用;
第四篇:14-總包合同
for purpose hereof, the term “turnkey basis” means contractor shall furnish equipment, labor, and perform services as herein provide to drill a www.weilaioem.comount www.weilaioem.coment becomes due for all turnkey services when contractor completes the drilling to turnkey depth and performs the services as specified under the contract. payment for such work shall be due and payable upon presentation of invoice to operator and operator’s acceptance of work performed as specified in paragraph 10.
總包方式:支付承包商按合同鉆至總包深度和完成了規(guī)定的服務。向作業(yè)者提交發(fā)票,并且承包商按照第10條規(guī)定所完成的工作得到作業(yè)者的認可后,承包商可立即得到這些工作的報酬。
第五篇:鋼結構工程總包合同
鋼結構承包qq948607429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
發(fā)包單位:
承包單位:
發(fā)包方經批準進行的鋼結構建設工程,由承包方承擔,未明確雙
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
法規(guī)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
第三條 承包的范圍和內容:
單層普通鋼結構農貿市場,建筑面積約 9150 平方米,鋼筋混凝
土獨立基礎;按圖紙要求施工(包含:鋼結構設計說明、天面平面圖、
基礎及基礎梁平面布置圖、基礎及基礎梁大樣圖、鋼柱平面布置圖、
屋面結構布置圖、屋面檁條拉條及隅撐)。
第四條 施工工期期限為日歷 120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第五條 雙方主要責任
一、 發(fā)包方
1、辦理正式工程和臨時設施范圍的土地征用和租用,工地范圍封閉
只預留一出口;
2、開工前接通施工現(xiàn)場水源,電源和施工道路;
3、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fā)包方在合同規(guī)定開工日期前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
鋼結構承包 - 1 -qq948607429
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guī)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xù)影響8小時以上者;
(3)未按合同規(guī)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
響施工進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fā)生的
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以上要工期順延。
4、發(fā)包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7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xù),
如建筑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筑施工許可證等手續(xù)而引發(fā)的相關責
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二、承包方
1、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
做好施工前的各種準備工作。
2、及時向發(fā)包方提出開工通知書,施工計劃表,中間工程驗收通知,
竣工驗收通知,付款計劃。
3、工程完工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4、提供雙方約定的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參加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按實際面積結算,價格每平方550(伍佰伍拾元)元,總造價
503萬元(伍佰零叁萬元)。
2、本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質量,按合同約定價款結算。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十天內結算完畢。
4、付款方式:雙方合同簽訂后,承包方組織人員到場后發(fā)包方需按
總造價預付%;按月施工進度付款。
第七條工程質量和驗收標準
1、承包方嚴格按照施工圖及國家相關的鋼結構規(guī)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材料運到工程現(xiàn)場后,發(fā)包方應在承包方通知后三小時內對材料進行驗收并出具簽證手續(xù),所有材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筑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fā)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
5、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fā)的施工驗收規(guī)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jù)。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通知發(fā)包方,發(fā)包方接到通知后,三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fā)包方管理,如發(fā)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方承擔。
第八條、施工期間臨時停電、停水每次一天以上的損失由發(fā)包方承擔,憑簽證順延工期。
第九條 其他條款:驗收由發(fā)包方組織主要人員確認為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發(fā)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變更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
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2、工程未經驗收,發(fā)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因此而發(fā)生的質量等問題,由發(fā)包方承擔責任。
3、超過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驗收,按每日工程總造價萬分之一的比例補償過逾期違約金。
4、不按合同規(guī)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工程造價結算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發(fā)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權停工,發(fā)包方承擔一切停工損失。發(fā)包方如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十天內付清工程款,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5、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fā)生的實際損失。
二、承包方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負債修理或返工。
2、承包方方必須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的要求制作施工。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向合同簽訂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jù)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guī)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以
結算付清工程款后為本合同終止時間。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發(fā)包方(全稱) :承包方(全稱) :
(蓋章)(蓋章)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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