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斜巷運輸安全設施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裝備、安裝和使用維護,確保斜坡運輸安全,對斜坡安全設施做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分工:
技術部門負責斜坡運輸安全設施的設計,機電科或供應科負責安全設施的采購,機電運輸區(qū)及安全部門負責監(jiān)督安全設施的安裝。以上單位都有權監(jiān)督安全設施質量、裝備的完好和使用情況。各使用單位負責管理范圍內的安全的設施安裝和使用維護。(轉載請注明來自:公文素材庫 http://www.weilaioem.com/ )
二、裝備要求:
1、斜巷運輸參照《小絞車運輸規(guī)范》執(zhí)行。
2、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傾斜井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
(二)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qū)段的阻車器。
(三)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設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
(四)在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
(五)在變坡點下方略大于1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xù)往下跑車的擋車欄。
(六)在各車場安設甩車時能發(fā)出警號的信號裝置。
上述擋車裝置必須經(jīng)常關閉,放車時方準打開。兼作行駛人車的傾斜井巷,在提升人員時,傾斜井巷中的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是常開狀態(tài),并可靠地鎖住。
三、使用維護管理:
1、井口安全部門建立安全設施檔案。使用單位建立維護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和維護標準。
2、斜坡運輸在投入運行前,必須由井口生產(chǎn)、安全、機電部門組織驗收,并有驗收記錄,井口安全部門負責存檔。
3、安全設施必須掛牌管理,統(tǒng)一編號。
4、斜坡運輸安全設施變更使用單位時,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井口機電部門移交手續(xù)。在驗收前必須確保安全設施的完好,否則,不予移交。
5、在提升運輸時,必須首先對安全設施進行安全確認,正確使用安全設施,嚴禁甩掉安全設施進行運輸。
6、使用單位必須建立使用維護記錄,定期對安全設施進行維護和檢查,時常保持設施的完好。
四、處罰:
違反以上規(guī)定時,按照礦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0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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