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冶科聯(北京)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規(guī)章制度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條 車輛管理
1.單位公務車的證照及稽核等事務統(tǒng)由辦公室負責管理。由辦公室負責人指派專人調派,車管專人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單位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填寫《派車單》;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
3.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抽查一次。發(fā)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并停止其借用權利。
4.每車設置“車輛使用記錄表”,由會計于每次加油及修護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并轉辦公室稽核。
第二條 車輛使用
1.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人員使用。
2.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fā)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fā)的后果負責。
3.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guī)則。
4.駕駛人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經單位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者例外。
5.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guī)、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私用”,并經領導核準后轉財務部會計稽核。
7.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8.私用時若發(fā)生事故,而導致違規(guī)、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第三條 車輛保養(yǎng)
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指定各廠牌保養(yǎng),特約修護廠維修,否則修護費一律不準報銷?勺孕行迯驼撸蓤箐N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500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4.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yǎng),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第四條 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因公務經特批的情況除外)。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即與辦公室及領導聯絡協助處理。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單位共同負擔。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單位經協商后共同負擔。
關于車輛使用的規(guī)定
公司的車輛專供于公司的業(yè)務,一切為公司服務是司機的天職,為真正起到這一作用,特做如下規(guī)定:
公司的高檔轎車只供公司中高層以上領導公出使用。
普通轎車供公司采購、業(yè)務、現場服務等使用。
其他工作人員因公務需用車時,必須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司機方可出車。 個人私事一律不準動用公車。
司機不得擅自用車,不得用公車為自己或他人辦私事。
擅自用車一經發(fā)現輕者扣當月工資的50%,重者當場解聘。
汽車司機要作好汽車的養(yǎng)護工作,按使用說明保養(yǎng)汽車。
在本市一律用油卡加油(包括近郊區(qū)縣),如未經批準者用現金加油,產生的費用自付。
如因工作失誤使車輛損壞,由司機本人負責修理,所有費用由本人承擔。
本規(guī)章制度的解釋權歸企業(yè)管理部
渤冶科聯(北京)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
第二篇: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xiāng)鎮(zhèn)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jiān)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 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tǒng)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 1
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更多精彩文章請關注好 范文網www.weilaioem.com),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 公車執(zhí)行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xù),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jié)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xù)。
3、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tǒng)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yǎng)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六、本規(guī)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單位車輛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jié)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企業(yè)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企業(yè)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權責單位
本企業(yè)的辦公用車統(tǒng)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企業(yè)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行政管理部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
第5條部門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tǒng)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行政管理部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企業(yè)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tǒng)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和相關操作規(guī)程,安全駕車。
(2)為體現企業(yè)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車隊主管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企業(yè)和與之相關發(fā)生的費用自理外,車隊可根據具體情節(jié)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并記入當年績效考核。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后由本部門主管簽字,總經理簽字再由車隊主管簽字,確定駕駛員。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后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負責人,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fā)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
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zhí)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xù),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企業(yè)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企業(yè)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后,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fā)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5)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wèi)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群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營運。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涂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準,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tài)度不好,影響企業(yè)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企業(yè)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yǎng)維修統(tǒng)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yǎng),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車隊長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車隊長審查后制訂修理計劃后,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企業(yè)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guī)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____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行政管理部經理審核;____元及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準。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19條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發(fā)放、修改、廢止等工作。
第20條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核準工作。
第21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第三篇: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商業(yè)管理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車輛的管理與有效使用,確保行車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公務用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車輛管理
1、行政車輛由人力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根據各部門業(yè)務需要進行調配使用。
2、行政車隨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由專職隨車司機負責登記,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
3、各業(yè)務部門用車時需填報《派車申請單》,注明用車時間、前往地點、主辦業(yè)務、乘車聯絡人、聯系電話、乘車人數等信息,經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
4、如需前往外地(揭陽市以外)的需提前半天填報《派車申請單》,并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5、行政車輛實行“一車一卡”定點加油。駕駛員必須到具備讀卡扣費功能的專業(yè)加油站加油。駕駛員每次加油時必須認真登記《車輛加油臺賬》。人力行政部應做好車輛用油的登記及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車輛使用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安全駕車。
2、出車前,司機要堅持做到檢查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
氣壓、制動轉向、喇叭和燈光的安全、準確、可靠,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tài)。發(fā)現不正常時,應立即報告,進行加補或調整。
3、行政車輛一律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車輛在無行車任務或收車后應按公司指定地點停放,司機離開車輛時,應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guī)、損毀、失竊將追究駕駛員的相關責任。
4、駕駛員未經批準一律不得私自出車或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
5、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輛用于與公司業(yè)務無關的事項。
6、司機要文明開車,不準酒后駕車,不開疲勞車,不準危險駕車。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7、司機應愛護車輛,經常檢查車輛狀況,保證機件、外觀良好,確保車輛正常行使,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11、司機應做好如下準備和收車工作。
(1)出發(fā)前,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2)收車后,司機應填寫行車記錄(包括目的地、乘車人、行車時間和行車距離等)。
(3)收車后須向相關管理人員報告。
12、司機對車輛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人力行政部反映。
第三章 車輛保養(yǎng)
1、車輛維修時,應先向車輛管理員請求批示,并到指定維修單位進行估計,經審批核準后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指定維修廠維修,否則修護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及時向車輛管理員報告,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
4、如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yǎng)管理,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司機或車輛管理員負擔。
5、人力行政部必須建立健全《車輛維修檔案登記表》。車輛維修后由駕駛員負責填寫維修檔案登記表,確保車輛檔案的建全,以備查驗。
第四篇: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單位車輛管理制度(范本)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xiāng)鎮(zhèn)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jiān)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 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tǒng)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
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 公車執(zhí)行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xù),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jié)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xù)。
3、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tǒng)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yǎng)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六、本規(guī)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五篇:單位車輛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公司指定專人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專車專管。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綜合部主管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6、外單位借車,需經綜合部辦公室同意,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7、駕駛員必須憑綜合部的派車通知出車,否則按私事用車處理。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部門主管向綜合部提出申請,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由綜合部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綜合部主管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2.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
3、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提前向綜合部提出申請,填寫《派車單》,聽從領導安排。
4、 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綜合部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5、公司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24小時隨時待命,聽從本公司統(tǒng)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
5、 公車執(zhí)行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xù),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jié)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綜合部主管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xù)。
4、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tǒng)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yǎng)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
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綜合部主管和總經理助理審核批準后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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