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門工作職責
1、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出具法律意見書。對運作項目進行法律風險評估,為具體實施方案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在法律要求的范圍內設計或提出不同實施方案或方式;
2、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就公司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fā)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函件,發(fā)表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4、針對公司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協助律師搜集、整理證據;
5、代表公司對外洽商、談判,及處理相關突發(fā)事件;
6、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員工辦理入職、離職手續(xù);
8、協助處理新公司、工作室的工商注冊、變更、注銷事宜;
9、歸納整理公司全部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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