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風(fēng)箏的人讀后感600字(一)
對于總是在奉獻的羔羊,我們會有意無意地推動它走向這樣一個結(jié)局:徹底為自己獻身。否則,便只有我們?yōu)樗I身,因為它此前的奉獻是如此之重,我們已無法承擔(dān)。
所以,在小說、電影和電視中,我們?吹竭@樣的局面——勇于獻身者,最后的結(jié)局常是徹底獻身。
追風(fēng)箏的人讀后感600字(二)
在我看來,第一流的小說必須具備一個特質(zhì):情感的真實。
具備這一特質(zhì)后,一部小說的情節(jié)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誕,讀起來都不會有堵塞感。
因而,錢鐘書的《圍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說,因為小說中一些關(guān)鍵情節(jié)的推進缺乏情感的真實,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鴻漸、唐曉芙愛上方鴻漸和方鴻漸愛上孫柔嘉,這幾個情節(jié)中的情感描繪都缺乏真實感,讓我覺得相當(dāng)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風(fēng)箏的人》就具備"情感的真實"這一特質(zhì)。
這部小說講的是兩個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爾是少爺,而小他一歲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們都失去了媽媽,阿米爾的媽媽生阿米爾時死于難產(chǎn),哈桑的媽媽則在哈桑出生幾天后跟一群江湖藝人私奔了。這兩個男孩吃一個奶媽的奶長大,擁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誼。然而,當(dāng)哈桑為捍衛(wèi)阿米爾的榮譽而被人凌辱時,阿米爾卻選擇了逃避。不僅如此,阿米爾還設(shè)計將哈桑驅(qū)逐出自己家門。后來,已移居美國并成為知名小說家的阿米爾接到一個電話,電話那邊是阿米爾父親的好友拉辛汗,他說哈桑已死,他要阿米爾回阿富汗,要他將哈桑的兒子索拉博從戰(zhàn)亂中的阿富汗帶出來,不僅是因為他以前辜負(fù)了哈桑,還因為哈桑是阿米爾的同父異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這部小說中,高潮一個接一個,但不管情節(jié)多么令人震驚,它們似乎都是可信的,因為伴隨著的細(xì)致的心理描寫會令你感覺到這一切的發(fā)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說末尾的一個高潮——11歲的索拉博的自殺,看似離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時你會明白,自殺是這個遭受了太多磨難的小男孩再自然不過的選擇。
追風(fēng)箏的人讀后感600字(三)
雖然這本書曾經(jīng)被"快樂大本營"里宣傳過,但是今日,我還是忍不住要向大家介紹起這本書來,因為它使我久久不能忘懷。
本書作者是卡勒德·胡賽尼,他在1965年生于喀布爾,后隨父親逃往美國!蹲凤L(fēng)箏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說,具說本書里有他的自傳。書中主要講了12歲阿富漢富家少爺阿米爾與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次追風(fēng)箏比賽后,發(fā)生了一件偷盜的事情,是阿米爾干的,哈桑不忍心看到他受懲罰,雖然明知道他背叛了自己,還是與往常一樣,替他頂了"罪名".在被冤枉的情況下,哈桑最終還是走了。是阿米爾逼走了哈桑,使阿米爾非常自責(zé)。在為哈桑盡最后一點心力時,卻發(fā)現(xiàn)了一個驚天謊言。在最后一次的追風(fēng)箏比賽中,阿米爾回想起了哈桑。張開雙臂,迎風(fēng)而跑。追吧,孩子,這次是為哈桑而追……
讀完這本書,哈桑的忠誠讓我感動,同時還有他們的友誼。即使是主仆關(guān)系,即使是阿米爾背叛了他,可是哈桑的忠誠仍然不變,寧愿自己吃苦也要守護"我".
"為你,千千萬萬遍。"這句話多次出現(xiàn)在這本書中,可我每每讀到這兒時我都會深受感動,是啊,這一句短短的句子里包含了多么深的含義。∵@不僅僅是哈桑對阿米爾的忠誠,更是哈桑對阿米爾的信任。
其實,文中的風(fēng)箏不僅僅是指的本意,它既可以是親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誠實。對于阿米爾來說,風(fēng)箏隱于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為健全的人。
每個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風(fēng)箏,不管它的意義是什么,它總讓我們勇敢的去追。
合上這本書,我不得不閉上眼睛仔細(xì)斟酌一下書中的精華所在。作者用細(xì)膩的寫法寫出了家庭與友誼,背叛與救贖。雖然沒有直接說自己想表達(dá)的東西,但是通過描寫,更加加深了我們對這本書的印象,看上去輕筆淡描,卻令人回縈難忘。
追風(fēng)箏的人讀后感600字(四)
我是被這本書的封面吸引的,一片絢爛的晚霞,粉色和紫色的霞光占據(jù)了整本書的封面,一條長長的風(fēng)箏線輕柔的牽扯著菱形風(fēng)箏,那么唯美純凈的畫面,美得令人窒息。
剛看完小說的第一章,盡管內(nèi)容不多,但我還是被卡勒德胡賽尼優(yōu)美的文筆,深深地吸引了進去,我被阿米爾和哈桑而感動,小說是以阿富汗戰(zhàn)爭為背景的12歲的富家少爺阿米爾與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場風(fēng)箏比賽后,發(fā)生了一件悲慘不堪的事,阿米爾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責(zé)和痛苦,無法面對哈桑,于是用計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發(fā)生事變,自己跟隨父親逃往。
成年后的阿米爾始終無法原諒自己當(dāng)年對哈桑的背叛。為了贖罪,阿米爾再度踏上暌違二十多年的故鄉(xiāng),希望能為不幸的好友盡最后一點心力,卻發(fā)現(xiàn)一個驚天謊言,兒時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異母的兄弟。
寫到這,回憶小說到這,我感到自己被騙局包圍起來,阿米爾欺騙了哈桑,阿米爾的父親和拉辛汗又欺騙了阿米爾和哈桑還有可憐的阿里(哈桑的爸爸)。
我并不喜歡童年的阿米爾,對父親對哈桑的關(guān)愛似乎感到忌妒,或許是阿塞夫的挑唆,或許是骨子里種族的不和,宗教派別的歧視,在那年風(fēng)箏節(jié),對于哈桑被阿塞夫的欺凌置之不理的是他,把哈桑和阿里趕走的也是他。我更愛戴走上贖罪道路他,面對成為塔利班的阿塞夫,面對即將駕鶴西去的拉辛汗的坦白,面對哈桑的死,面對哈桑的兒子索拉博,面對多年來自己的錯誤去彌補的人,那么他現(xiàn)在是對的。
我喜歡哈桑,喜歡他忠誠的性格,喜歡他對于友誼所一貫的執(zhí)著,喜歡他的那句話"為你千千萬萬遍。"
喜歡他對《沙納瑪》的崇敬,在我眼里,也許他不是兔唇,不是那個像中國娃娃的哈扎拉人,那個被普什圖人叫做"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載貨蠢驢","巴巴魯"的男孩,他勇敢強壯,機靈懂事,有普通男孩所沒有的純樸,在某一角度,也許勝過他的"阿米爾少爺".他最終被塔利班無情的殺害。
巧妙,驚人的情節(jié)交錯,讓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我想到了在故鄉(xiāng),在那個有許多種族之分的城市,我離開了那,來到了一個陌生城市。
大城市的繁華,的確令我迷亂了眼睛,但在寂靜之時,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校園里最矚目的五個人。我與她們?yōu)橛,讓我變得更?yōu)秀起來。
這本小說告訴我的,就是去珍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家人,還有愛你的人,當(dāng)你離開他們或者他們離開你時,你便會清楚地發(fā)現(xiàn),原來愛已融進時間里,變成刻骨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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