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署名文章工作總結
建設幸福山左口全力拼搏一季度
山左口鄉(xiāng)人大主席、黨委書記王 華
201*年度,山左口鄉(xiāng)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各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通過全鄉(xiāng)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經濟社會繼續(xù)保持又好又快的發(fā)展態(tài)勢,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標任務。 201*年,我們將緊緊圍繞縣委提出的“增創(chuàng)跨越新優(yōu)勢,打造核心競爭力”的年度工作主題,進一步提升標桿,創(chuàng)新創(chuàng)優(yōu),確保實現財政總收入7517萬元,其中一般預算收入4508萬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7.6億元,其中工業(yè)投資7億元;實際利用外資200萬美元;新開工投資過3000萬元工業(yè)項目6個,其中過億元項目1個。
為了實現以上目標,我鄉(xiāng)將著力做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一、培植優(yōu)勢,提高核心競爭力。工業(yè)經濟方面:進一步完善工業(yè)集中區(qū)配套功能,提升大項目承載能力,開工建設規(guī)劃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園區(qū)物流項目,配備大中型;返葘I(yè)運輸車輛。加快推進江蘇天潤孫武宴酒業(yè)3萬噸白酒項目和年產5萬噸秸稈燃料炭棒項目建設進程。鄉(xiāng)村建設方面:建設人工湖、文化居住小區(qū)、清泉河商住小區(qū)、古建筑商業(yè)區(qū)等項目,集聚鄉(xiāng)駐地人氣。打造東郯公路沿線形象,樹好以工業(yè)經濟為主的團林村和以高效農業(yè)為主的左莊村兩個新農村建設典型,放大典型示范效應。高效農業(yè)方面:在重點抓好農業(yè)龍頭企業(yè)招引的同時,發(fā)展山左口鮮切花基地,重點輻射中寨、魯莊、山左口等村,全年新增日光溫室100棟,基地面積達1000畝。民生工作方面:通過建設鄉(xiāng)駐地、石橋河、南北古寨三所幼兒園解決適齡兒童入園難問題。組建大賢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立金泰藝術團、金泰 —1—
禮儀慶典兩個分公司解決群眾娛樂難問題。
二、創(chuàng)新思路,破解發(fā)展瓶頸。全面深入分析制約發(fā)展的“政策、區(qū)位、人才、機制、資源”五要素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有針對性地成立四個專項工作組,即通過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組,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干部團隊和企業(yè)家團隊;通過機制創(chuàng)新工作組,科學制定考核指標,不斷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通過土地運作工作組,破解發(fā)展中土地制約因素;通過融資工作組,年內多方爭取項目資金、銀行資金、社會資金1600萬元,解決發(fā)展資金不足問題。深入細致地分析利用現有政策、爭取新政策,制定符合本地發(fā)展的本土政策。
三、建立機制,保障工作落實。建立科學合理的“幸福山左口”評價指標體系,將“建設幸福山左口”這一中心工作量化成具體指標和具體項目,系統(tǒng)地排出201*年度重點、亮點項目,采取“一事工作法”推進,“一事工作法”即讓班子成員每人負責一項建設工程或項目,責任明確到人,確保全鄉(xiāng)各項工作良好開局、完美收尾。同時在機關干部中推行“六有五定三評估”,在村干部中推行“一諾兩評三運用”。建立“一份付出一份回報相對等”的工作獎懲機制。用務實高效的工作作風保證工作落實,在落實工作過程中,采取定內容、定標準、定時限、定責任、定獎懲的“五定”工作方法。
我們將以全縣綜合目標暨招商引資總結表彰大會為起點,迅速進入工作狀態(tài),各項工作做到“抓早、抓先、抓前”,確!笆准鹃_門紅”,為推動山左口鄉(xiāng)科學發(fā)展、跨越發(fā)展、幸福發(fā)展開好頭,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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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作品署名
【案情】
原告:胥祖文。
被告:鹿邑縣(更多內容請訪問首頁:www.weilaioem.com)志總編輯室。
1982年,鹿邑縣決定編篡縣志,成立了鹿邑縣志總編輯室(下稱總編室),調方玉、王殿舉、付開太等人分工參加縣志的編寫工作。1985年10月,因原負責縣志文化篇撰稿的付開太去世,總編室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方玉找到縣科委干部胥祖文,請其寫鹿邑縣志文化編的科技部分和統(tǒng)編縣志文化編。雙方口頭協(xié)議:"政治上給予署名,經濟上按字付酬。"同年11月,胥祖文作為文化編的編寫人員與方玉一起參加了地區(qū)召開的縣志文化編編寫會議。1986年7月,胥祖文寫出科技稿5篇,由方玉取走交給新調總編室負責文化編統(tǒng)編任務的王殿舉。后方玉和王殿舉又一同到胥祖文家取走胥祖文所寫的科技稿第6篇。王殿舉在胥祖文寫的科技稿基礎上,將縣志科技稿壓縮為約8000字。1988年2月,胡澤春調總編室任主任,在審查縣志初稿時,認為文化編科技部分缺材料,即讓王殿舉重寫,王殿舉沒有重寫。胡澤春即以胥祖文寫的科技稿進行修改、摘抄,于同年4月改寫成科技稿約18000字,并交胥祖文進行修改定稿。此稿和胥祖文原稿相比較,除個別語句和段落略有變動,字數不一致外,內容基本相同,沒有超出胥祖文原稿的范圍。另外,胥祖文還撰寫了縣志經濟編計量稿,被收入縣志經濟編。因總編室不同意胥祖文在出版的縣志上署名,也不付酬,雙方發(fā)生糾紛。胥祖文起訴到鹿邑縣人民法院,要求在鹿邑縣志上對其所寫部分署名并給付報酬。
總編室辯稱:縣志科技稿部分是在王殿舉的稿子基礎上寫成的,沒有見到胥祖文寫的稿,因此不同意給胥祖文署名,也不給付酬;承認縣志計量稿是胥祖文所寫。
【審判】
鹿邑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鹿邑縣志屬集體創(chuàng)作,所有參加該書創(chuàng)作的人都有署名權。胥祖文根據總編室負責人的邀請,參加了該書的創(chuàng)作,有權在該書上署名,并應為該書的特邀編輯,有權獲得報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四十八條之規(guī)定,于1992年11月20日判決如下:
一、胥祖文有權在《鹿邑縣志》上署名,總編室應為其署名;
二、胥祖文應為《鹿邑縣志》的特邀編輯;
三、總編室應依照規(guī)定使胥祖文享有其他特邀編輯的報酬權。
總編室不服此判決,以胥祖文沒有署名權,不應列為特邀編輯為理由,上訴至周口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胥祖文同意原判。
周口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胥祖文根據總編室負責人的邀請,撰寫和交付了科技部分6篇稿件。胡澤春后來所寫的科技部分,經與胥祖文所寫原稿核對,內容、數據、例子基本一致,僅是個別地方有調整,個別語句不同。胥祖文誤寫的部分,胡澤春也誤寫。原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可靠,程序合法,判決正確。上訴人上訴理由不足,不予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于1993年5月21日判決: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
如何正確處理本件著作權糾紛案,在于正確認定以下幾個問題:
一、關于《鹿邑縣志》的作品性質。首先,《鹿邑縣志》的創(chuàng)作,是根據特定要求,組織多人分頭撰寫,然后進行匯集編排而成的一部作品,符合編輯作品的特征,應為編輯作品。根據編輯作品的法律特征,編輯作品本身構成一個完整的作品,其著作權由編輯人享有。在本案中,編輯人就是"鹿邑縣志總編輯室"。因此,總編室在《鹿邑縣志》上署名,表明其是該編輯作品的著作權人,為著作權之署名權之行使。此點,不存在任何爭議。但是,編輯作品是由若干作品或若干作品的片斷進行匯集編排而成的一部作品,就發(fā)生一個被編輯作品或者叫做原作品的著作權的問題。著作權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編輯作品由編輯人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這里,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是指要將他人作品匯集編排進編輯作品,應經該作品著作權人同意,并按規(guī)定或者約定給付稿酬;在編輯作品中應表明被編輯作品作者姓名、作品名稱等這樣一些內容。如果在編輯作品中未表明被編輯作品的作者姓名,未向其付酬,就侵犯了被編輯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署名權和獲得報酬權。因此,從編輯作品意義上講,《鹿邑縣志》編進了胥祖文所撰寫的稿件,而未為其署名,也未向其付酬,就構成了侵權。
其次,《鹿邑縣志》是由單位組織,確定人選,分工撰寫后匯集編排而成的,這種編輯作品的創(chuàng)作,帶有為完成單位工作任務而創(chuàng)作的性質,因此,又可將《鹿邑縣志》認定為職務作品,是職務作品意義上的編輯作品。但是,對《鹿邑縣志》中所匯集編排的可以獨立使用的作品來說,根據其創(chuàng)作情況,不一定都能被確定為職務作品。本案屬于胥祖文的部分,是其應總編室的邀請獨立創(chuàng)作的,而且當時雙方口頭約定"政治上署名,經濟上付酬。"這等于是"受委托創(chuàng)作的作品",是以口頭合同形式約定了著作權歸受托人胥祖文享有。因此,胥祖文所創(chuàng)作的部分,應屬著作權歸受托人享有的委托作品,胥祖文對此作品當然享有署名權和獲得報酬權。退一步講,即使胥祖文創(chuàng)作的部分可被視為職務作品,在一般情況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也是歸作者享有;在著作權除署名權以外的其他權利歸單位享有的情況下,作者也享有署名權。本案胥祖文創(chuàng)作的作品,并不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作者僅享有署名權的職務作品的條件,應歸入前一類的委托作品。
二、關于總編室的修改是否可形成新作品。根據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作者對其作品享有修改權,即作者有自行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本案涉及爭議的作品,是由胥祖文創(chuàng)作的,由于其知道要編入縣志,又是接受邀請所創(chuàng)作的,故其在創(chuàng)作完成后交給總編室,實際上是將修改權授予了總編室。而總編室只要以胥祖文的原稿為基礎進行修改,就不是創(chuàng)作,只是被授權對作品所作的修改和按編輯要求對作品所作的編輯上改動。修改后和編輯后的作品,仍然是作者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不是變?yōu)樾薷娜嘶蚓庉嬋讼碛兄鳈嗟淖髌贰1景格阕嫖牡淖髌,先由王殿舉修改壓縮至8000字,后又由胡澤春根據胥祖文原稿還原改為18000字,經過與胥祖文原稿比較,沒有質的區(qū)別和大的變動,連誤寫都一樣,因此,胡澤春所改成的文稿,只能是胥祖文的作品,而不是胡澤春、王殿舉或總編室的作品。
綜上所述,本案一、二審法院肯定了胥祖文在《鹿邑縣志》中有其創(chuàng)作的作品,并確認胥祖文享有署名權和獲得報酬權,是正確的。但其判決尚有幾點不準確之處。一是沒有認定在該編輯作品中由胥祖文創(chuàng)作的作品的性質。二是沒有確定在該書上的具體署名方式,是在該書的前言或后記中說明那篇文章是誰所寫,還是在每一篇文章下注明作者姓名。對此應作具體判決,而不應作"有權在《鹿邑縣志》上署名"這樣含義不清的判決。這樣的表述容易被理解為胥祖文是《鹿邑縣志》的作者,而不是其中部分作品的作者。三是關于"胥祖文應為《鹿邑縣志》的特邀編輯"的判決缺乏根據。一方面胥祖文并無這種訴訟請求;另一方面,如胥祖文有這種訴訟請求,也應根據《鹿邑縣志》的編輯方案來確定。四是關于"總編室應依照規(guī)定使胥祖文享有其他特邀編輯的報酬權"的判決,不是確定性判決。依照什么規(guī)定,應獲得多少報酬,都應作出具體確定的判決。
第三篇:新農村署名文章
(以下題目和提綱內容供參考)
轉變農民生活方式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
張 鈺
引言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既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手段,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內容。胡錦濤總書記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從本世紀頭20年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到本世紀中葉我國基本實現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經過幾十年的艱苦努力!苯ㄔO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項事關全局的系統(tǒng)工程,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必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在把發(fā)展農村生產力作為首要任務,加快轉變農業(yè)農村經濟增長方式的同時,切實注重轉變農民的生活方式。
就我國當前的情況來說,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與推進城鎮(zhèn)化相結合,但我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70%,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們不可能大規(guī)模拆并自然村,集中建立遠離耕地的新鎮(zhèn)新村。除了高度發(fā)達的城市近郊,或在不應該有經濟活動的禁止開發(fā)地區(qū)和沒有生存條件的貧困山區(qū),農民應該轉移出來外,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應該以現在已經形成的、在耕地附近的自然村為建設對象。這就決定了在整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政府給予一定的財力支持是必 1
要的和可能的,但建設主體必須依靠廣大農民。
“村容整潔”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之一。近日,我在調研中發(fā)現,一些村莊臟亂差的問題十分突出。這些問題當中,有些如能源問題、房舍問題是需要投資解決的,有些如糞土隨便堆、垃圾遍地扔等問題,則是農民傳統(tǒng)的不良生活習慣造成的。農民的生活習慣是長期以來形成的,生活習慣的改變也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因此,應把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改變農民的生活方式,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從現在抓,長期抓,貫穿整個新農村建設全過程。
加強政治思想教育,轉變農民生活觀念。
要堅持把提高農民素質、造就新一代農民作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和重要保證。要在廣大農村深入開展“八榮八恥”教育活動,提高廣大農民的思想覺悟;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宣講活動,使廣大農民充分認識落后的生活方式對新農村建設的危害,自覺倡導健康文明的新風尚。
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強化農村行政管理。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充分發(fā)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加強行政管理。要適應新農村建設的客觀要求,結合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日益發(fā)展的實際,不斷探索和拓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新路子,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
力、凝聚力和創(chuàng)造力,充分發(fā)揮農村黨組織的對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領導核心作用。要強化制度建設,制定符合實際的鄉(xiāng)規(guī)民約,強化對農民不良行為制度約束,實現農村管理制度化。
積極推進農村能源建設,促進農民生活方式轉變
造成農村臟亂差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農村能源問題。要把農村的小能源建設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一大抓手來對待,以“文明生態(tài)村”建設為龍頭,在農村興起一場新能源革命。當前各級政府要通過補貼的方式給予引導和鼓勵,重點加快“一建三改”步伐,積極發(fā)展農村循環(huán)經濟。要以農戶為基本單元,建設沼氣池,利用沼氣發(fā)酵技術,將農戶的人畜糞便、廢棄秸稈、生活污水進行無害化處理,形成改豬圈、改廁所、改廚房一體化;改變農民能源利用方式,使農民用沼氣做飯、照明、洗。焕谜右、沼渣進行養(yǎng)殖、種植生產,實現資源的循環(huán)利用,促進農民生活方式的轉變。
第四篇:創(chuàng)新思路 優(yōu)化服務,積極打造城鄉(xiāng)一體化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高文慶署名)1
努力構建城鄉(xiāng)一體黨建新格局
中共壽光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高文慶
近年來,壽光市圍繞加快城鄉(xiāng)統(tǒng)籌進程,積極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健全完善工作體系,整合各類社會資源,努力構建城鄉(xiāng)一體的黨建新格局,取得明顯成效。
建立城鄉(xiāng)聯(lián)動的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建立了市級班子黨員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抓黨建責任制,從市委一把手到市級班子其他黨員領導干部,按照分管部門、鎮(zhèn)(街道)和領域,在市直部門、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和企業(yè)建立黨建工作聯(lián)系點76個,做到黨建工作統(tǒng)籌城鄉(xiāng)一起抓,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時指導督促基層開展好黨建工作。市委和鎮(zhèn)(街道)、市直副科級以上機關事業(yè)單位、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村(居)等各級黨組織,分別成立了由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為主任的黨務中心,作為各級黨組織抓黨建工作的專門組織,市級黨務中心對城鄉(xiāng)各級黨務中心協(xié)調調度,實現了黨建工作城鄉(xiāng)同頻共振。為使城鄉(xiāng)黨組織之間加強溝通和交流,增進深入了解,建立了黨建工作城鄉(xiāng)換位督查制度,每個季度組織14個鎮(zhèn)(街道)黨(工)委的組織委員、黨務中 1
心工作人員,與市直14個市委直屬黨(工)委的政工科長、黨務中心工作人員對調互換,由市委組織部工作人員帶隊,進行一次黨建工作大檢查,不僅促進了城鄉(xiāng)黨建工作的良性開展,而且有效豐富了黨務工作人員的業(yè)務知識,提高了素質能力。
推行城鄉(xiāng)一體的黨組織互幫互助機制。適應城鄉(xiāng)一體化發(fā)展新要求,以整合城鄉(xiāng)資源為基本途徑,統(tǒng)籌開展城市和農村兩個領域的基層黨建工作,做到謀劃黨的建設城鄉(xiāng)“一盤棋”,促進城鄉(xiāng)黨的建設在優(yōu)勢互補、資源共享中共同提高。結合每年開展的“百村扶強”活動,打破行政事業(yè)單位、企業(yè)、行政村的建制,對全市按照10%比例倒排出的100個左右工作薄弱村,組織市直部門、大型企業(yè)和經濟強村,采取組建“部門+村”、“企業(yè)+村”、“強村+弱村”聯(lián)合黨組織的形式結對互助,對薄弱村給予信息、資金、技術等方面的幫助,選派結對部門、企業(yè)和強村的黨員干部到薄弱村掛職鍛煉。201*年以來,市直部門、企業(yè)和強村共與110個工作薄弱村結對,先后組織村干部集中學習培訓2186人次,幫扶資金、物資折款460.55萬元,幫助籌集新農村建設資金達7200多萬元,為村級組織和農民群眾解決了大量的難題難事,實現了以強帶弱、共同發(fā)
展。
構筑城鄉(xiāng)共享的黨組織為民服務網絡。圍繞構建基層黨組織和黨員聯(lián)系服務群眾工作體系,不斷探索創(chuàng)新為民服務的手段和途徑。在市區(qū),設立市級行政服務中心,組織67個職能單位進駐,由服務中心黨總支對進入中心的黨員干部統(tǒng)一考核管理,對群眾申辦事項“一站式”辦結。各鎮(zhèn)(街道)分別設立為民服務大廳,由黨(工)委專職副書記兼任主任,組織有關職能站所集中辦公,向群眾提供“一條龍”服務;在各個行政村建立公共服務中心,配套設置計生服務室、衛(wèi)生醫(yī)療室、文體娛樂室、治安調解室以及生產資料超市、生活用品超市等“十室、兩超市”,由農村黨員干部兼任工作人員,全程代理群眾行政審批事項,向群眾提供無償或微利服務,初步建立起了市鎮(zhèn)村三級上下貫通,城鄉(xiāng)配套聯(lián)動的一體化為民服務網絡。201*年以來,為群眾辦理各類事項3.4萬件,協(xié)調解決矛盾糾紛600多起。同時,對各類信息網絡資源進行整合,投資100多萬元建立了信息咨詢視頻服務中心,與全市各遠程教育終端站點和互聯(lián)網用戶鏈接,組織市直有關執(zhí)法執(zhí)紀和涉農部門及部分農業(yè)服務組織進駐辦公,通過視頻形式,向城鄉(xiāng)群眾提供政策法規(guī)宣傳、實用技術培訓、信息咨詢服務,
幫助解決農業(yè)技術難題,受到全市上下一致好評。
搭建城鄉(xiāng)互動的黨員管理平臺。積極推行城鄉(xiāng)一體黨員動態(tài)管理,市里設立了黨員服務中心和咨詢服務電話,與市直各部門和各鎮(zhèn)(街道)熱線聯(lián)動,及時協(xié)調解決黨員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在“壽光黨建”網站開通了黨員信息咨詢系統(tǒng),設立了“流動黨員之家”,全市黨員能夠隨時網上查詢、在線交流。全市各級黨組織層層設立了黨員服務站,建立了流動黨員臺帳,公安、民政、計生、工商、勞動等部門設立了專門的服務窗口,聯(lián)手為流動黨員提供信息采集、關系接轉、權益維護等服務,每名黨員不論何時何地都能接受組織管理、得到組織服務。同時,針對部分市直機關黨員干部存在的工作不夠扎實、服務不夠到位等問題,積極開展機關黨員短期實踐鍛煉,組織機關黨員干部“到農村當一天農民”、“進車間做一天工人”、“到工地當一天小工”,體驗群眾甘苦,幫助解決難題,使廣大機關黨員干部錘煉了黨性,磨煉了意志,提高了覺悟。
(聯(lián)系人:中共壽光市委組織部 葛樹濤,電話:5221218)
第五篇:署名信訪制度
一、網上信訪登記制度
1、在商丘市國土資源門戶網站上設立信訪舉報信箱。
2、對網上的信訪件及時進行收取登記,根據來信提出的不同事項、不同情形進行摘要登記,對投訴請求、信訪事項,應當摘錄投訴請求及事實理由。
3、根據“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信訪內容,區(qū)分不同情況,及時報局領導批閱后,交職能相關科室辦理;對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信件書面或網上函告當事人;對不屬于本部門受理的信件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關部門提出。
4、對有詳細網址、詳細通訊地址并署名的信訪件,應將辦理結果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過電子郵件或書信等形式答復信訪舉報人。
二、網上信訪復查、復核制度
1、信訪工作機構應嚴格審查網上信訪提出的復查、復核請求,如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應通過電子郵件或書信等形式告知信訪人不予受理;如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應呈報局領導閱批。
2、復查、復核要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意見建議合理。
3、對于事實清楚、證據材料充分的網上信訪事項,可以書面復查、復核;對于事實不清、證據材料不全或其他需要赴信訪事項發(fā)生地調查的,應當赴當地進行復查、復核。
4、復查、復核應在法定時間內進行,復查、復核結果應通過電子郵件或書信告知信訪人。
三、信訪工作保密制度
1、信訪舉報信箱設立密碼,并由專人維護。
2、嚴禁將網上信訪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單位或被舉報人。
3、對網上信訪人的網址、姓名、家庭住址等有關情況及信訪內容必須嚴格保密。
4、信訪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復印、扣壓、銷毀。
5、信訪工作人員不得向無關人員出示查閱網上信訪舉報材料。因工作需要,確需查閱的,須經局領導批準。
6、對于故意或過失泄漏網上信訪有關內容,造成不良后果的,應追究責任。
四、信訪資料歸檔制度
1、對網上信訪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資料、軟盤,按立卷規(guī)定,逐年整理歸檔。
2、網上信訪資料歸檔的內容:
(1)軟盤、登記表及信訪人的申訴、舉報、控告材料。
(2)各鄉(xiāng)鎮(zhèn)國土所網上信訪件處理的報結材料,本局處理網上信訪案件中形成的各種文字材料。
(3)涉及網上信訪案件的其他材料。
3、根據網上信訪案件不同性質,分類歸檔。
4、網上信訪案件檔案應完整、準確,符合有關檔案整理、歸檔標準。
5、外單位借閱網上信訪檔案,必須憑單位介紹信,經局領導批準,并辦理登記后,方可借閱,并限期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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