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在社會管理方面呈現出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特別是社會流動人口的管理、刑釋解教人員的重新犯罪、社會青少年犯罪問題,已經引起了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的關注。*市司法局組織課題調研組,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先后在*縣召開機關、學校、企業(yè)、社區(qū)座談會,并查閱大量資料,對*市社會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社會閑散青少年的狀況進行調研,F將調研結果報告如下:
一、當前社會流動人口的基本規(guī)律和特點
關于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閑散青少年的概念,有著自身的內涵和外延,不能排列和等同,更不能混淆。流動人口的內涵可以包容刑釋解教人員和社會閑散青少年,流動人口在外延上大于刑釋解教人員和閑散青少年。從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角度看,雖然都屬于社會管理的范疇,但有其自身的規(guī)律性。
社會流動人口是指社會成員在社會結構中所處位置的變動,亦稱社會流動。它通常是指社會成員從一個階層向另一個階層的流動,有時只限于從一個職業(yè)群體向另一個職業(yè)群體的流動。這是一個深層次的社會管理學問題又是一個深刻的社會實踐問題,具有社會歷史性、綜合性和動態(tài)性特征,折射在人們的政治生活、經濟生活、文化生活和社會生活領域。社會主義轉型期的社會流動人口狀況,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素逐步滲透,尤其是生產力中人的活躍因素,其作用大于經濟和技術引起的流動,同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這個體系比資本主義社會更加開放,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出現了社會各種利益階層或利益集團,這些利益階層或利益集團和政治、經濟、文化均開始顯示獨立性,而且影響力日漸加大,引發(fā)了新的社會流動。(一)經濟發(fā)展型。*市和全國一樣,自“三線建設”以來,以**為代表的國有大中型企業(yè)的建設和發(fā)展,一大批優(yōu)秀人才和先進的科學技術進入*市,加快了工業(yè)化進程。同時存在的集體經濟、個體經濟、私營經濟、中外合資經濟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推動了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城市居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日益增長,為社會流動人口提供了物質基礎;在建設的進程中,加快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省級公路四通八達,為人流、物流提供了交通便利,促進了地方區(qū)域經濟的發(fā)展,成為周邊省、市人們向往發(fā)展的“寶地”,市中心城區(qū)人口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50,000余人,增加到現在300,000多人。
(二)政策引導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我們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上來,改革開放的政治經濟政策從沿海、東南向內陸延伸,人民的政治權利上升,把主要精力集中投向地位變動和經濟生活的富裕上來。在城市進行新的經濟體制改革,大量的股份制企業(yè)、股份合作制企業(yè)的涌動,推動企業(yè)所有制結構調整,產權制度的改革,企業(yè)資產重組,客觀上引導一部分才華精英的社會成員流向了*市,也刺激了當地的有用人才向東南沿海流動,就是人們常說的“孔雀東南飛”。在農村推行各種各樣的承包制,政府部門的部分權利下放,逐步放寬了農村與城市人口流動的限制,在傳統體制下的絕大多數農民深刻地理解了“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的科學道理,遵循“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的自然規(guī)律。于是,農村社會流動人口以前所未有的規(guī)模和速度展開,直到如今仍然保持著“開弓沒有回頭箭”的勢頭。實行土地承包之后的農民有了自主經營的權利和支配勞動時間的權利,在人多地少,石漠化嚴重的偏僻山區(qū),農業(yè)成本上升、農業(yè)效益下降的壓力下,面對城市較多的社會福利,紛紛離開家鄉(xiāng),涌入城市尋找生存的空間。
(三)資源分配型。社會流動意味著個人社會位置的改變,其目的是改變自己所處位置上的社會資源的質和量的分布狀況,大多數人爭取自己所期望或應得到的經濟利益、政治權利、職業(yè)聲望等社會資源,對整個社會資源進行再分配。*市自然資源極為豐富,素有“江南煤都”之稱,通過對煤炭資源開發(fā),鋼鐵、建材、電力、鋁業(yè)已成為國民經濟發(fā)展的支柱產業(yè)。在國民經濟發(fā)展的進程中,小城鎮(zhèn)建設步伐加快,服務業(yè)長足發(fā)展,基本形成有礦必有城,有廠必有鎮(zhèn),外地人口的流入,本地人口的自發(fā)流動,社會經濟關系、人口、生活方式等由農村向都市型轉化,必然形成人口集中和生活方式的傳播,使得城市人口相對于整個地區(qū)人口的比例上升,同時人們的價值觀念、行為模式、道德規(guī)范、閑暇娛樂發(fā)生了變化,生產方式不斷更新,對社會資源重新再分配。如盤縣境內的盤江礦區(qū)、城關鎮(zhèn)和紅果鎮(zhèn)片區(qū)人口比例占盤縣總人口116萬的60%左右。城鄉(xiāng)人口互動表明了投資的增長,推動了整個社會消費的增長,促進了經濟的良性循環(huán)。
二、社會流動因素對社會穩(wěn)定的影響
社會流動人口的閘門是依次被突破的,有著自身的運行規(guī)律。社會流動人口的浪潮第一波是從農村開始,億萬農民工主動適應社會化分工,打破社會階層之間的壁壘,使社會各個成員階層的人員處于不斷的更新變換、互動之中,增加改變社會地位的機會,向東西南沿海轉移,形成前所未有農民工浪潮;社會流動人口的第二波是從沒有職業(yè)社會閑散人員出于謀生的需要,在商品大潮的沖擊下,紛紛加入個體、私營經濟活動,借政策的傾斜和市場的短缺迅速致富;社會流動人口的第三波是從公有制內部流動的,一些人不愿意吃“大鍋飯”,不甘于平庸生活,又有一定能力和膽量的“公家人”躍入商品經濟的海洋,通過經濟致富改變社會地位。流動者成功的示范效應逐步擴散,更多的人受到啟示,開始對人生重新定位,希望通過變換新的職業(yè)或尋找第二職業(yè)帶來經濟收入和社會地位的變化。這一切都是在農村和城市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宏觀背景下發(fā)生,改革使社會流動人口的條件逐步形成,以往禁錮社會流動的政策與制度調整了,如戶籍制度、商品糧制度、勞動用工制度、人事制度、農民進
城居住制度、個體和私營企業(yè)政策等,都做出了有利于社會流動的調整。但是,流動人口的大量增加,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因素增多,給社會秩序帶來了新的情況和新的問題。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是行為失范。社會主義社會轉型期行為失范,是指人們不認同規(guī)范,不遵守規(guī)則、破壞規(guī)范的行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前提是要求人們遵守社會規(guī)范,就是一個規(guī)范只有當人們認為公正而甘受約束時才有真正效力。在社會轉型期,老的標準被打破了,新的標準正在建立過程中,這段時間各種價值觀念產生沖突,特別是處在青春期的社會閑散青少年對是非標準模糊不清,很難區(qū)分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不公正的,什么是合情合理的。由此,在社會閑散青少年中的欲望失去了約束,社會生活的劇烈變化也自然而然地使欲望迅速增長。對社會閑散青少年的社會規(guī)范教育就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據統計:*市201*年小學在校生為395,228人,201*年小學在校生為411,152人,201*年小學在校生為414,051人;201*年初中在校學生為162,566人,201*年初中在校學生為172,780人,201*年初中在校學生為169,521人;201*年高中在校學生為33,452人,201*年高中在校學生為35,812人,201*年高中在校學生為40,482人,可以看出歷年高中生逐步增加,同時疊加201*年職業(yè)高中在校生319人,201*年職業(yè)高中在校生198人,201*年職業(yè)高中在校生410人,不能進入高中和職高系列的學生的比例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同時反映了家庭與社會管理、社會就業(yè)、社會福利的互動。尤其是離開學校的年青人,既無法改變自己的身份,也無法改變家庭經濟的來源,又沒有才華參與社會競爭,更無法把握自己的命運?释玫缴鐣䦂蟪,理性思維不受控制,導致心理失去理智,從而行為失范鋌而走險。
二是行為越軌。馬克思把社會基本形態(tài)概括為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社會。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邁向共產主義人類最高理想社會的進程中,難免有超越社會規(guī)范的行為,在社會發(fā)展階段的過程中,價值觀念沖突反映出來的越軌行為,主要表現在犯罪與違法之間,一方面,是指被法律法規(guī)進行規(guī)范的禁止性行為;另一方面,是指人們的道德規(guī)范已經不讓習慣容忍的社會行為,必須受到刑法和行政處罰。在法理學和行政法學上統稱為刑事追究和勞動教養(yǎng)處罰。受到刑事懲罰和行政強制處罰的刑滿釋放和解教人員回歸社會,不經意地就會被人們視為“不受歡迎”的人,因為越軌的負功能行為可能減少社會效益和擾亂社會秩序。據不完全統計:201*年至201*年全市刑釋解教人員3761人,其中:201*年刑滿釋放808人,解除勞動教養(yǎng)295人;201*年刑滿釋放718人,解除勞動教養(yǎng)516人;201*年刑滿釋放893人,解除勞動教養(yǎng)531人。重新犯罪33人。社會對這部分人的第一反映是:他們存在可能毀掉他人規(guī)范、他們可能毀掉人們預期的制度安排、他們可能會傷害他人和社會利益。尤其在法治社會和市場經濟條件下,這部分人在擇業(yè)上既無資金又無技術,不但受到市場的排斥,而且本身原來把家庭釀成支裂破碎,沒有經濟的支撐力進入市場進行經濟活動,有的只能打工度日,有的對城市低保費用不予滿足,有的對艱苦生活很茫然,重操舊業(yè)走上犯罪道路。這部分人統稱為有“劣跡”的人,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置幫教方面,人們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視性、排他性因素。然而,有個別人員不能正確判斷社會公正標準,甚至心存對社會進行報復,作案手段翻新,危害社會的程度更為兇險,也是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因素之一。
三是利益沖突。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尤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社會主義和發(fā)展社會主義是首選的歷史命題,以公有制為基礎多種經濟成份為補充的所有制結構已經發(fā)生深刻變化,在社會主義制度下要解決和必須解決的是各種經濟利益沖突?墒牵谏鐣洕顒又,高收入階層不愿對低收入階層負責,既得利益集團不愿為共同富裕作貢獻,社會強勢群體通過不正當競爭占有弱勢群體的物質成果,在人與人,群體與群體之間產生了利益沖突。黨中央提出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社會的經濟增長,讓人民得到實惠。社會流動人口的目標是獲得平等機會,經濟上參與并獲得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的個人所得從中受益,然而,這對大多數流動人口在現行法律和政策保障下可以實現。但是,對刑釋解教人員以公民身份參加“市場運作”比普通公民要困難得多,當既無資本又無技術無力參與經濟活動時,心理失衡,往往醞釀有悖于社會有序發(fā)展的矛盾和糾紛,制造不利于社會安定的事件;極少數人員心存逆反心理,一旦有機可乘,在我們內部尋找保護傘以達到違法占有別人物質成果的目的;有的個別極端分子把黑手伸向市場經濟中產生的“爆發(fā)富”和“新貴”,對需要安全的公民來說,這種個案雖然不多,但它的影響對社會危害極大。
三、堅持科學發(fā)展觀,維護社會穩(wěn)定
政法機關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把堅持科學發(fā)展觀落實在維護社會穩(wěn)定方面,關鍵在于宏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一方面,通過法律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通過法治實踐,實現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正確詮釋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妥善處理新情況和新問題,增強社會治安管控能力,依法管理社會流動人口,教育感化挽救刑釋解教人員,加強社會閑散青少年的教育,以實
現人的全面發(fā)展為目的,統籌城鄉(xiāng)治安穩(wěn)定,統籌區(qū)域安全,統籌內外防范,實現社會主義社會轉型期社會穩(wěn)定的新跨越。
一要堅持發(fā)展。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觀,不僅是經濟工作必須長期堅持的重要指導思想,也是解決當前社會穩(wěn)定中諸多矛盾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科學發(fā)展觀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現代化重要戰(zhàn)略的指導方針,也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指導方針。發(fā)展是治國理政的第一要務,沒有發(fā)展,就沒有穩(wěn)定,只有穩(wěn)定,才有發(fā)展。社會流動人口在社會經濟發(fā)展中具有積極的因素,對社會穩(wěn)定也會帶來負面影響。社會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社會閑散青少年的出現是一種正常的社會現象。壓縮流動人口中違反社會秩序的行為,減少刑釋解教人員的重新犯罪,教育閑散青少年遵守社會規(guī)范,必須采取專門機關與社會各責任部門相結合,搶抓機遇,加快發(fā)展,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完善城市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管理制度,改革現行戶籍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提高社會保障能力,加強宏觀就業(yè)引導,克服盲目流動,增強微觀就業(yè)指導,完善用工制度,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
二要改善就業(yè)。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以抓經濟增長,拉動就業(yè)增長;以抓產業(yè)結構調整,提供就業(yè)機會;以抓統籌城鄉(xiāng)經濟發(fā)展,改善區(qū)域就業(yè)平衡;以抓西部大開發(fā),改善整個社會就業(yè)需求;以抓發(fā)展非公有經濟,吸收社會剩余勞動力;以抓勞動力素質的提高,適應經濟發(fā)展的就業(yè)需求,是解決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閑散青少年就業(yè)的根本出路。要求社會各責任部門要堅持勞動自主擇業(yè),市場調節(jié)就業(yè)和政府促進就業(yè)的工作方針,實施積極的就業(yè)政策,改革創(chuàng)業(yè)和就業(yè)環(huán)境,把現有的就業(yè)資源最大限度利用起來,促進社會就業(yè),同時,建立健全失業(yè)和社會保障體系,對失業(yè)人員實行完善的社會救濟和社會保障。就業(yè)是民生之本,要進一步做好就業(yè)再就業(yè)的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再就業(yè)制度,規(guī)范勞動力市場秩序,為他們就業(yè)和再就業(yè)創(chuàng)造好的環(huán)境。
三要標本兼治。解決社會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閑散青少年犯罪問題,必須實行綜合治理,標本兼治。把深化改革,促進發(fā)展和社會治安管理結合起來,加強公、檢、法、司基層組織建設,提高基層干警素質,增強社會治安管控能力,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進一步深化社區(qū)建設,建立社區(qū)、家庭、學;又贫,推動安置幫教健康發(fā)展。深化法治建設,在全社會加大對公民的普法力度,堅持法治教育與德治教育相結合,打防并舉,提高社會防范功能,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總之,要著力處理好經濟發(fā)展與社會穩(wěn)定的關系,處理好不同利益群體的關系,處理好經濟增長同資源、環(huán)境、人口的關系,處理好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關系。歸根到底,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的發(fā)展觀,促進社會全面和諧穩(wěn)定。
第二篇:對市社會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社會閑散青少年的調研報告對市社會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社會閑散青少年的調研報告
社會調研報告
對市社會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社會閑散青少年的調研報告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在社會管理方面呈現出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特別是社會流動人口的管理、刑釋解教人員的重新犯罪、社會青少年犯罪問題,已經引起了專家學者和社
會各界的關注。*市司法局組織課題調研組,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先后在*縣召開機關、學校、企業(yè)、社區(qū)座談會,并查閱大量資料,對*市社會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社會閑散青少年的狀況進行調研,F將調研結果報告如下:
一、當前社會流動人口的基本規(guī)律和特點
關于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閑散青少年的概念,有著自身的內涵和外延,不能排列和等同,更不能混淆。流動人口的內涵可以包容刑釋解教人員和社會閑散青少年,流動人口在外延上大于刑釋解教人員和閑散青少年。從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角度看,雖然都屬于社會管理的范疇,但有其自身的規(guī)律性。
社會流動人口是指社會成員在社會結構中所處位置的變動,亦稱社會流動。它通常是指社會成員從一個階層向另一個階層的流動,有時只限于從一個職業(yè)群體向另一個職業(yè)群體的流動。這是一個深層次的社會管理學問題又是一個深刻的社會實踐問題,具有社會歷史性、綜合性和動態(tài)性特征,折射在人們的政治生活、經濟生活、文化生活和社會生活領域。社會主義轉型期的社會流動人口狀況,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素逐步滲透,尤其是生產力中人的活躍因素,其作用大于經濟和技術引起的流動,同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這個體系比資本主義社會更加開放,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出現了社會各種利益階層或利益集團,這些利益階層或利益集團和政治、經濟、文化均開始顯示獨立性,而且影響力日漸加大,引發(fā)了新的社會流動。(一)經濟發(fā)展型。*市和全國一樣,自“三線建設”以來,以××為代表的國有大中型企業(yè)的建設和發(fā)展,一大批優(yōu)秀人才和先進的科學技術進入*市,加快了工業(yè)化進程。同時存在的集體經濟、個體經濟、私營經濟、中外合資經濟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推動了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城市居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日益增長,為社會流動人口提供了物質基礎;在建設的進程中,加快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省級公路四通八達,為人流、物流提供了交通便利,促進了地方區(qū)域經濟的發(fā)展,成為周邊省、市人們向往發(fā)展的“寶地”,市中心城區(qū)人口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50,000余人,增加到現在300,000多人。
(二)政策引導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我們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上來,改革開放的政治經濟政策從沿海、東南向內陸延伸,人民的政治權利上升,把主要精力集中投向地位變動和經濟生活的富裕上來。在城市進行新的經濟體制改革,大量的股份制企業(yè)、股份合作制企業(yè)的涌動,推動企業(yè)所有制結構調整,產權制度的改革,企業(yè)資產重組,客觀上引導一部分才華精英的社會成員流向了*市,也刺激了當地的有用人才向東南沿海流動,就是人們常說的“孔雀東南飛”。在農村推行各種各樣的承包制,政府部門的部分權利下放,逐步放寬了農村與城市人口流動的限制,在傳統體制下的絕大多數農民深刻地理解了“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的科學道理,遵循“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的自然規(guī)律。于是,農村社會流動人口以前所未有的規(guī)模和速度展開,直到如今仍然保持著“開弓沒有回頭箭”的勢頭。實行土地承包之后的農民有了自主經營的權利和支配勞動時間的權利,在人多地少,石漠化嚴重的偏僻山區(qū),農業(yè)成本上升、農業(yè)效益下降的壓力下,面對城市較多的社會福利,紛紛離開家鄉(xiāng),涌入城市尋找生存的空間。
(三)資源分配型。社會流動意味著個人社會位置的改變,其目的是改變自己所處位置上的社會資源的質和量的分布狀況,大多數人爭取自己所期望或應得到的經濟利益、政治權利、職業(yè)聲望等社會資源,對整個社會資源進行再分配。*市自然資源極為豐富,素有“江南煤都”之稱,通過對煤炭資源開發(fā),鋼鐵、建材、電力、鋁業(yè)已成為國民經濟發(fā)展的支柱產業(yè)。在國民經濟發(fā)展的進程中,小城鎮(zhèn)建設步伐加快,服務業(yè)長足發(fā)展,基本形成有礦必有城,有廠必有鎮(zhèn),外地人口的流入,本地人口的自發(fā)流動,社會經濟關系、人口、生活方式等由農村向都市型轉化,必然形成人口集中和生活方式的傳播,使得城市人口相對于整個地區(qū)人口的比例上升,同時人們的價值觀念、行為模式、道德規(guī)范、閑暇娛樂發(fā)生了變化,生產方式不斷更新,對社會資源重新再分配。如盤縣境內的盤江礦區(qū)、城關鎮(zhèn)和紅果鎮(zhèn)片區(qū)人口比例占盤縣總人口116萬的60左右。城鄉(xiāng)人口互動表明了投資的增長,推動了整個社會消費的增長,促進了經濟的良性循環(huán)。
二、社會流動因素對社會穩(wěn)定的影響
社會流動人口的閘門是依次被突破的,有著自身的運行規(guī)律。社會流動人口
的浪潮第一波是從農村開始,億萬農民工主動適應社會化分工,打破社會階層之間的壁壘,使社會各個成員階層的人員處于不斷的更新變換、互動之中,增加改變社會地位的機會,向東西南沿海轉移,形成前所未有農民工浪潮;社會流動人口的第二波是從沒有職業(yè)社會閑散人員出于謀生的需要,在商品大潮的沖擊下,紛紛加入個體、私營經濟活動,借政策的傾斜和市場的短缺
迅速致富;社會流動人口的第三波是從公有制內部流動的,一些人不愿意吃“大鍋飯”,不甘于平庸生活,又有一定能力和膽量的“公家人”躍入商品經濟的海洋,通過經濟致富改變社會地位。流動者成功的示范效應逐步擴散,更多的人受到啟示,開始對人生重新定位,希望通過變換新的職業(yè)或尋找第二職業(yè)帶來經濟收入和社會地位的變化。這一切都是在農村和城市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宏觀背景下發(fā)生,改革使社會流動人口的條件逐步形成,以往禁錮社會流動的政策與制度調整了,如戶籍制度、商品糧制度、勞動用工制度、人事制度、農民進城居住制度、個體和私營企業(yè)政策等,都做出了有利于社會流動的調整。但是,流動人口的大量增加,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因素增多,給社會秩序帶來了新的情況和新的問題。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是行為失范。社會主義社會轉型期行為失范,是指人們不認同規(guī)范,不遵守規(guī)則、破壞規(guī)范的行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前提是要求人們遵守社會規(guī)范,就是一個規(guī)范只有當人們認為公正而甘受約束時才有真正效力。在社會轉型期,老的標準被打破了,新的標準正在建立過程中,這段時間各種價值觀念產生沖突,特別是處在青春期的社會閑散青少年對是非標準模糊不清,很難區(qū)分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不公正的,什么是合情合理的。由此,在社會閑散青少年中的欲望失去了約束,社會生活的劇烈變化也自然而然地使欲望迅速增長。對社會閑散青少年的社會規(guī)范教育就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據統計:*市201*年小學在校生為395,228人,201*年小學在校生為411,152人,201*年小學在校生為414,051人;201*年初中在校學生為162,566人,201*年初中在校學生為172,780人,201*年初中在校學生為169,521人;201*年高中在校學生(更多請你搜索www.weilaioem.com)為33,452人,201*年高中在校學生為35,812人,201*年高中在校學生為40,482人,可以看出歷年高中生逐步增加,同時疊加201*年職業(yè)高中在校生319人,201*年職業(yè)高中在校生198人,201*年職業(yè)高中在校生410人,不能進入高中和職高系列的學生的比例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同時反映了家庭與社會管理、社會就業(yè)、社會福利的互動。尤其是離開學校的年青人,既無法改變自己的身份,也無法改變家庭經濟的來源,又沒有才華參與社會競爭,更無法把握自己的命運。渴望得到社會報酬,理性思維不受控制,導致心理失去理智,從而行為失范鋌而走險。
二是行為越軌。馬克思把社會基本形態(tài)概括為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社會。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邁向共產主義人類最高理想社會的進程中,難免有超越社會規(guī)范的行為,在社會發(fā)展階段的過程中,價值觀念沖突反映出來的越軌行為,主要表現在犯罪與違法之間,一方面,是指被法律法規(guī)進行規(guī)范的禁止性行為;另一方面,是指人們的道德規(guī)范已經不讓習慣容忍的社會行為,必須受到刑法和行政處罰。在法理學和行政法學上統稱為刑事追究和勞動教養(yǎng)處罰。受到刑事懲罰和行政強制處罰的刑滿釋放和解教人員回歸社會,不經意地就會被人們視為“不受歡迎”的人,因為越軌的負功能行為可能減少社會效益和擾亂社會秩序。據不完全統計:201*年至201*年全市刑釋解教人員3761人,其中:201*年刑滿釋放808人,解除勞動教養(yǎng)295人;201*年刑滿釋放718人,解除勞動教養(yǎng)516人;201*年刑滿釋放893人,解除勞動教養(yǎng)531人。重新犯罪33人。社會對這部分人的第一反映是:他們存在可能毀掉他人規(guī)范、他們可能毀掉人們預期的制度安排、他們可能會傷害他人和社會利益。尤其在法治社會和市場經濟條件下,這部分人在擇業(yè)上既無資金又無技術,不但受到市場的排斥,而且本身原來把家庭釀成支裂破碎,沒有經濟的支撐力進入市場進行經濟活動,有的只能打工度日,有的對城市低保費用不予滿足,有的對艱苦生活很茫然,重操舊業(yè)走上犯罪道路。這部分人統稱為有“劣跡”的人,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置幫教方面,人們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視性、排他性因素。然而,有個別人員不能正確判斷社會公正標準,甚至心存對社會進行報復,作案手段翻新,危害社會的程度更為兇險,也是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因素之一。
三是利益沖突。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尤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社會主義和發(fā)展社會主義是首選的歷史命題,以公有制為基礎多種經濟成份為補充的所有制結構已經發(fā)生深刻變化,在社會主義制度下要解決和必須解決的是各種經濟利益沖突。可是,在社會經濟活動中,高收入階層不愿對低收入階層負責,既得利益集團不愿為共同富裕作貢獻,社會強勢群體通過不正當競爭占有弱勢群體的物質成果,在人與人,群體與群體之間產生了利益沖突。黨中央提出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社會的經濟增長,讓人民得到實惠。社會流動人口的目標是獲得平等機會,經濟上參與并獲得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的個人所得從中受益,然而,這對大多數流動人口在現行法律和政策保障下可以實現。但是,對刑釋解教人員以公民身份參加“市場運作”比普通公民要困難得多,當既無資本又無技術無力參與經濟活動時,心理失衡,往往醞釀有悖于社會有序發(fā)展的矛盾和糾紛,制造不利于社會安定的事件;極少數人員心存逆反心理,一旦有機可乘,在我們內部尋找保護傘以達到違法占有別人物質成果的目的;有的個別極端分子把黑手伸向市場經濟中產生的“爆發(fā)富”和“新貴”,對需要安全的公民來說,這種個案雖然不多,但它的影響對社會危害極大。
三、堅持科學發(fā)展觀,維護社會穩(wěn)定
政法機關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把堅持科學發(fā)展觀落實在維護社會穩(wěn)定方面,關鍵在于宏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一方面,通過法律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通過法治實踐,實現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正確詮釋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妥善處理新情況和新問題,增強社會治安管控能力,依法管理社會流動人口,教育感化挽救刑釋解教人員,加強社會閑散青少年的教育,以實現人的全面發(fā)展為目的,統籌城鄉(xiāng)治安穩(wěn)定,統籌區(qū)域安全,統籌內外防范,實現社會主義社會轉型期社會穩(wěn)定的新跨越。
一要堅持發(fā)展。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觀,不僅是經濟工作必須長期堅持的重要指導思想,也是解決當前社會穩(wěn)定中諸多矛盾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科學發(fā)展觀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現代化重要戰(zhàn)略的指導方針,也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指導方針。發(fā)展是治國理政的第一要務,沒有發(fā)展,就沒有穩(wěn)定,只有穩(wěn)定,才有發(fā)展。社會流動人口在社會經濟發(fā)展中具有積極的因素,對社會穩(wěn)定也會帶來負面影響。社會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社會閑散青少年的出現是一種正常的社會現象。壓縮流動人口中違反社會秩序的行為,減少刑釋解教人員的重新犯罪,教育閑散青少年遵守社會規(guī)范,必須采取專門機關與社會各責任部門相結合,搶抓機遇,加快發(fā)展,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完善城市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管理制度,改革現行戶籍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提高社會保障能力,加強宏觀就業(yè)引導,克服盲目流動,增強微觀就業(yè)指導,完善用工制度,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
二要改善就業(yè)。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以抓經濟增長,拉動就業(yè)增長;以抓產業(yè)結構調整,提供就業(yè)機會;以抓統籌城鄉(xiāng)經濟發(fā)展,改善區(qū)域就業(yè)平衡;以抓西部大開發(fā),改善整個社會就業(yè)需求;以抓發(fā)展非公有經濟,吸收社會剩余勞動力;以抓勞動力素質的提高,適應經濟發(fā)展的就業(yè)需求,是解決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閑散青少年就業(yè)的根本出路。要求社會各責任部門要堅持勞動自主擇業(yè),市場調節(jié)就業(yè)和政府促進就業(yè)的工作方針,實施積極的就業(yè)政策,改革創(chuàng)業(yè)和就業(yè)環(huán)境,把現有的就業(yè)資源最大限度利用起來,促進社會就業(yè),同時,建立健全失業(yè)和社會保障體系,對失業(yè)人員實行完善的社會救濟和社會保障。就業(yè)是民生之本,要進一步做好就業(yè)再就業(yè)的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再就業(yè)制度,規(guī)范勞動力市場秩序,為他們就業(yè)和再就業(yè)創(chuàng)造好的環(huán)境。
三要標本兼治。解決社會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閑散青少年犯罪問題,必須實行綜合治理,標本兼治。把深化改革,促進發(fā)展和社會治安管理結合起來,加強公、檢、法、司基層組織建設,提高基層干警素質,增強社會治安管控能力,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進一步深化社區(qū)建設,建立社區(qū)、家庭、學校互動制度,推動安置幫教健康發(fā)展。深化法治建設,在全社會加大對公民的普法力度,堅持法治教育與德治教育相結合,打防并舉,提高社會防范功能,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傊μ幚砗媒洕l(fā)展與社會穩(wěn)定的關系,處理好不同利益群體的關系,處理好經濟增長同資源、環(huán)境、人口的關系,處理好改革、發(fā)
第三篇:201*年流動人口調研報告談如何加強流動人口管理 板栗鄉(xiāng)黨委政府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高度重視,思想統一,優(yōu)化服務,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流動人口數量的不斷增長,外出務工人員流動性太活、太強,流出地不易掌握,造成了流動人口難管,針對這個問題究竟我們該如何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呢?為此對板栗鄉(xiāng)八個村進行了認真調研,調研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全鄉(xiāng)流入育齡人口生育情況。
在流入的36人中,育齡婦女數11人,已婚育齡婦女數11人,《婚育證明》持證人數10人。流入人口已采取措施的9例:其中結扎5例,包括男扎2人,女扎3人,放環(huán)4例。
(二) 全鄉(xiāng)流出育齡人口生育情況。
在流出的4626人中,育齡婦女數1415人,已婚育齡婦女數1016人,截止201*年03月我鄉(xiāng)共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500余份,流動人口信息采集卡已采集3700余份。已落實各種避孕節(jié)育措施611人,無孩婦女18人,其中待、在孕11人、無措施7人;一孩婦女318人,其中放環(huán)222人、結扎3人、藥具1人、待、在孕8人、離婚喪偶2人;無措施78人;二孩婦女374人,其中放環(huán)151人、結扎171人、離婚喪偶16人、無措施36人;多孩婦女114人,其中放環(huán)6人、結扎98人、離婚喪偶5人、無措施5人。
二、當前流動人口的動態(tài)特征。
(一)心理功利化。流動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對自身處境不滿才流入他鄉(xiāng)。他們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掙錢,以此改善自己當前的生活處境。
(二)結構復雜化。流動人口的流動,在很大程度上處于無序狀態(tài),來源廣泛,流出地多,其來去行蹤不易掌握,且成份復雜,良莠不齊。
(三)行為短期化。大部分流動人口所從事的職業(yè)均非正式,無正式勞動合同書,雇主或雇用單位辭退他們異常隨意,再者流動人口由于從業(yè)場所和職業(yè)的多變,使他們居無定所,呈流動居住態(tài)勢。
三、 目前流動人口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流動人口難以管理,違法生育隱患較大。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在大多數農民看來,最好的保險仍是多生幾個兒子養(yǎng)兒防老,沒有兒子的家庭或是想超生的育齡人員在外躲避計劃生育管理,違法生育孩子,長期在異地居住。
(二)外出務工人員流動性太活、太強,流出地不易掌握,其戶籍地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管理。
(三)外出務工人員,其中一部分是初中才畢業(yè)的學生,生殖健康知識缺乏,又處于青春懵懂期,早婚早育現象嚴重。
四、 流動人口管理應采取的對策。
一、加強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堅持以“誰看房、誰帶孩、誰種地”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協議保證金制度,村委會與流動人口簽定遵守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協議,并收取不低于1000元的保證金,若出現違法生育的,扣除所交保證金,并執(zhí)行最高限額處罰。凡外出誤工的已婚育齡婦女,不按時寄回醫(yī)學監(jiān)護證明的一律視同不參加醫(yī)學監(jiān)護,一孩放環(huán)的缺一次收取不低于100元的違約金,實行補檢;二孩放環(huán)的一次無條件實行結扎,且村民自治的村扣除保證金300元。
二、開展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查驗工作,重點針對流入人口婚育證明的查驗。
三、開展流動人口統計臺帳的建立與計劃生育統計臺帳同步進行。
四、加強對外出務工人員節(jié)育措施的落實,采用“誰看房、誰帶孩、誰種地”誰負責的原則對外出務工人員實行監(jiān)管,對外出務工人員婚育證明的辦理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同時加大對流動人口辦證工作的宣傳,堅決按流動人口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督促流動人口完清計生手續(xù)。
五、拓寬服務領域,采取有效措施,有針對性地滿足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
第四篇:201*流動人口調研報告定稿建設辦事處流動人口調研報告
201*年建設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在海拉爾區(qū)計生局的指導
下,建設辦事處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精神、《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規(guī)定和全國“流動人口一盤棋”工作的要求認真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經濟建設的快速發(fā)展,流入我辦事處的外來人口數量日益增多。當前,已成為我辦事處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201*年建設辦事處黨委、政府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高度重視,采取積極措施,強化管理,優(yōu)化服務,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流動人口的不斷增長趨勢對我辦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還是帶來了較大的壓力。當務之急是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解決流動人口的綜合治理、提供更全面的優(yōu)質服務。建設辦事處地處城鄉(xiāng)結合部,人員居住性質復雜。由于我辦事處地理位臵通達且海拉爾區(qū)的工業(yè)園區(qū)建于我辦事處轄區(qū),為流動人口提供了較多的就業(yè)機會 ,促使大量外地人員涌入我辦就業(yè)并暫住。外來人員在建設辦就業(yè),一方面可以群策群力,有利于促進建設辦的經濟發(fā)展,另一方面也給我辦就業(yè)、就學、計劃生育等各項工作造成很大壓力,影響了我辦社會治安的穩(wěn)定。因此強化對流動人口管理工作,以人為本,為流動人口建立寬松、和諧的就業(yè)、居住環(huán)境,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提供數據依據,為此我辦根據實際情況,調動大量人員,于5月10日—
—6日30日,利用一個半月的時間對辦事處轄區(qū)內的流動人口做了全面、深入、細致的調查,逐一入戶登記、核實,完成全員人口信息庫的初建工作,對于沒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流動人口下大力度進行催辦證,每月隨時變更完善流動人口信息,F對流動人口情況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況
據統計截止到8月末,我辦流動人口已達3246人,其中流出人口為463人,流入人口2783人。流動人口中已婚育齡婦女為789人(流出的為 138 人 ,流入的為 651人)。其特點:
1、是流入人口數量大,占流動人口總數的 86%是流出人口的6倍;流入已婚育齡婦女651人,驗證率86.2%;流出已婚育齡婦女138人,驗證率100%。
2、是流向復雜,流動頻繁,流出人口主要流向北京、天津、大連、上海等經濟較發(fā)達地區(qū);流入人口主要來自黑龍江省、山東省、吉林省、興安盟、呼倫貝爾市內流動;山東省流入的人員多在農閑季節(jié)來此從事廢品收購行業(yè),流動性、季節(jié)性特別強;由于建設辦事處打造物流帶,現在原301國道兩側由河北省流入的人員開具多家彩鋼、鋼構門市房;吉林省多來此開汽車修理部;其他無資金、無技術的流動人口從事重體力勞動。
3、是流動人口大多處于生育旺盛期,育齡婦女所占比重大,多為隨從流動。
4、是流動人口季節(jié)性強,流動人口文化素質偏低,多為初
中、小學文化,法制意識淡薄。由于流動人口分布廣、流動性大、人員組成復雜,居住地點、從業(yè)處所和計劃生育信息變化快等因素,致使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開展困難。
二、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計劃生育出現的新情況,我辦事處計生辦積極探索、拓展工作思路,從轉變觀念著眼,從完善管理體制入手,立足優(yōu)質服務,強化綜合治理,取得了明顯效果。具體做法是:
1、領導重視,責任明確。
201*年我辦事處黨委、政府抓計劃生育工作思路明確,認識到位,堅持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統籌安排。并建立了切實可行的經常性工作制度。各部門領導結合各自的工作親自解決流動人口難題,協調政策措施。
2、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積極推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部門管理目標責任制,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納入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體制,明確了各相關部門的責任,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定期召開相關部門協調制度,及時解決綜合治理中的問題。
3、加強流動人口的規(guī)范管理。
按海拉爾區(qū)流動人口“雙居工程”的各項工作實行流入人口與常住戶籍人口同服務同管理,納入經常性管理服務范圍。加強流出地、流入地之間的聯系、協調,組建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
在對全辦流動人口進行全員錄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針對流出重點對象進行分類管理,加強監(jiān)控。對已婚育齡婦女統一登記,規(guī)范管理程序、以及有關證、單、表、卡的管理和使用,及時錄入《流動人口信息平臺》加強信息網絡建設,實行動態(tài)管理,促進了“流入地流出地”間的信息交換和信息反饋工作。
4、以人為本,強化服務。
進一步完善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功能。免費為流入育齡群眾提供避孕節(jié)育、生殖保健和優(yōu)生優(yōu)育、日常生活、辦證、入學、入托、就業(yè)、政策法律咨詢等方面的服務與指導。在流動人口幫扶救助方面加大救助力度,積極為流出人員免費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形成了變管理為服務的工作機制。
5、加強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清查與監(jiān)督
為加強流動人口清查力度,要求各村、社區(qū)每月將流出、流入月增加人員進行登記并要求上報計生辦,對流入人員進行周隨訪、月見面。對非符合政策懷孕和生育行為隱蔽性強這一特點,我們對此難以發(fā)現和掌握,我辦充分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的作用,在全辦范圍內實行群防群治。有效的控制非符合政策出生。
三、存在問題和困難
1、在以后的工作中還需要拓展思路、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以滿足廣大流動人口的實際需求。
2、流動人口數量大,季節(jié)性強,工作量大,個別人沒有攜帶有效身份證明,信息無法一次性登記完整,清查難度較大。
3、由于流動人口文化素質偏低,各地對流動人口催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要求還有所差距,全國有些地區(qū)甚至取消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辦理,如從湖南省流入到我處的孫新明、李娟夫妻來我處居住并要在此生育。居委會向其索要相關有效證件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而其戶籍地卻已不再辦理此《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在居委會工作人員再三催促下才辦來,而且有效期為三個月,三個月后又面臨無證。不辦證的思想還會影響到其他人,因此,給我們催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工作帶來困難。
全年的工作已經完成,在這一年里我辦的流動人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工作中還有許多缺點和不足。在以后工作中我們會繼續(xù)加強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實行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推動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一盤棋”格局的形成,積極做好流動人口“雙居工程”各項工作,再接再勵使建設辦事處的計劃生育工作上新臺階。
建設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第五篇:關于城市流動人口管理調研報告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fā)展,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城市,同時產業(yè)化的地區(qū)差異,也促使外來人口的大量流動。至今年6月底,我縣已登記的暫住人口就達到4125人。外來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為當地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資源,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fā)展,另一方面也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給當地的治安環(huán)境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特別是外來人口違法犯罪現象已成為社會關注的治安焦點,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面臨極大挑戰(zhàn)。為此,亟需將流動人口管理納入政府及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一項戰(zhàn)略性基礎性工作,在正視流動人口管理存在問題的同時,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動人口管理新路子。
一、當前流動人口的動態(tài)特征
(一)素質低能化。在流動人口中,大部分人來自于生活貧窮、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他們自身文化程度較低,法律知識匱乏,缺乏勞動技能,且缺少學習和培訓的機會。
(二)心理功利化。流動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對自身處境不滿才流入他鄉(xiāng)。他們背井離鄉(xiāng)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掙錢,以此改善自己當前的生活處境。這些人口中不乏為了經濟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擇手段之人。部分流動人口因對自身處境不滿,對社會產生仇視心理,并通過各種形式發(fā)泄私憤。還有一部分流動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響,為達到自己物質上滿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動機,走上犯罪道路。如201*年10月3日,我縣南安鎮(zhèn)新安村發(fā)生一起兩名湖南籍流動人員為達到侵財目的入室搶劫殺死二人的特大案件。
(三)結構復雜化。流動人口的流動,在很大程度上處于無序狀態(tài),來源廣泛,流出地多,其來去行蹤不易掌握,且成份復雜,良莠不齊。流竄犯罪分子混跡其中,成為一個特殊的危險群體,隨時都有重新違法犯罪的可能性。從近幾年犯罪方式看,外來流竄犯罪人員相互結成團伙進行作案越來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鳥獸散,給追捕和辦案、結案造成很大困難,給社會治安也造成了極大的危害性。
(四)行為短期化。大部分流動人口所從事的職業(yè)均非正式,無正式勞動合同書,雇主或雇用單位辭退他們異常隨意,再者流動人口由于從業(yè)場所和職業(yè)的多變,使他們居無定所,呈流動居住態(tài)勢。行為短期化極易造成順手牽羊,打一槍換一炮的犯罪動機。
二、目前流動人口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對流動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還不完備,盡管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規(guī),但是隨著形勢的變化,已經不適應當前需要,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明顯滯后。由于流動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滯后,給社會治安穩(wěn)定帶來了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會治安的違法犯罪活動也呈上升趨勢。據有關數字統計,違法犯罪案件當中,流動人口占70%之多。當前流動人口在管理上還存在以下弊端。
(一)管理體制不暢。流動人口的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社會性工作,但從目前情況看,流動人口管理未真正納入政府行政行為的管理軌道,有關部門側重于文件的上傳下達或做協調工作,沒有真正投入力量進行宏觀調控和微觀管理,沒有很好地發(fā)揮和調動用人單位的作用,相關部門、單位、基層組織缺乏信息溝通、制度約束、責任追究機制,無法形成強大的管理合力,從而造成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機關單槍匹馬、孤軍作戰(zhàn)的具體管理的現狀。
(二)協作配合不順。從近年來的工作看,流動人口的流出地與流入地間相互脫節(jié),流出地不能積極主動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暫住人口的發(fā)函均達到100%,但是回函卻了了無幾。特別是對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跡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時機,給流動人口管理帶來了一定難度。
(三)雇用責任不明。雇用流動人口的單位和個人不明確自身的法律責任,為了達到自己的經濟利益,對“誰管理、誰負責、誰用人、誰負責、誰留宿、誰負責”的原則置若罔聞,不如實呈報外來務工人員的底數,貪圖方便,存有僥幸心理,隨意留用“三無”人員等違反流動人口管理規(guī)定的比比皆是,極大地減弱了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難度大。流動人口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收入不穩(wěn)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約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其人身財產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護時,往往盲目地采取聚眾鬧事等群體行為,給社會帶來危害。外來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個體小旅店、建筑工地棲身。公安機關由于警力不足,難以經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東、個體老板見利忘義,有意庇護,使這些場所成為違法犯罪的“避風港”,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給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難度。
三、流動人口管理應采取的對策
目前,正值流動人口流動高峰與刑事案件發(fā)案高峰的雙高峰期,盡快形成新的管理機制,在確保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進一步提高對流動人口的管控能力,成為當前公安機關面臨的新挑戰(zhàn)。
(一)轉變管理觀念,提供平等的社會保障。作為流動人口管理的主體,尊重和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是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礎。應當首先考慮如何改善廣大流動人口的生活、工作條件,為他們創(chuàng)造更好的環(huán)境,使他們安居樂業(yè),創(chuàng)造更多的財富。流動人口應當享有與城市居民相同的權利,我們不能把他們當“外人”看待,也決不能將他們視為治安惡化的罪魁禍首,隨意侵犯他們的合法權益。應當逐步減少對流動人口各種各樣的限制。同時,要通過開展職業(yè)技能培訓、引導就業(yè)、改善就業(yè)環(huán)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等工作,為流動人口更好地工作與生活創(chuàng)造更加有序的社會管理環(huán)境,從而引導、促進流動人口有序流動,促進社會和諧,經濟健康發(fā)展。
(二)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的基層基礎建設。黨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門要以改革強化基層、創(chuàng)新建設基層、發(fā)展服務基層為目標,花大力氣、下真功夫研究解決基層基礎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從政策導向、力量配置、經費保障、技術裝備等方面向基層傾斜,增強基層實力,激發(fā)基層活力,提高基層效率,切實推動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在基礎工作方面,各鄉(xiāng)鎮(zhèn)應建立由綜治、派出所、工商、計生、民政、司法等部門組成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構,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計生部門要以底數清、情況明、信息靈為目標,大力加強以人口登記為基礎的暫住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辦理和查驗等項基礎工作,全面、準確掌握流動人口底數和有關情況,加強對具有現實和潛在社會危害性的高危人員的管理,積極預防、控制犯罪。在基層工作方面,要重點加強基層黨組織和政權組織建設,積極發(fā)揮鄉(xiāng)、鎮(zhèn)和街道等基層政權組織和黨組織在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協調利益關系、化解社會矛盾、為流動人口排擾解難。在流動人口聚居區(qū)和用工單位建立各種服務協會,充分發(fā)揮這些組織和團體在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guī)范行為、化解矛盾的扶危濟困方面的積極作用。與此同時,要充分發(fā)揮社區(qū)在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設開放型、多功能的城鎮(zhèn)社區(qū),緊緊依靠和利用社區(qū)資源,使社區(qū)成為政府各部門對流動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務的紐帶,成為流動人口融入城鎮(zhèn)生活的橋梁。鼓勵和支持流動人口參與社區(qū)工作,激發(fā)流動人口投身社區(qū)的意識和活力,促進流動人口融入社區(qū)生活,與當地居民和睦相處。
(三)加強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加強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順管理體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分別管理出租房屋的體制,改由流動人口管理部門統一領導,并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房屋租賃市場的綜合管理,強化流動人口落腳點控制,落實“以房管人”的工作機制。并且要認真落實綜合治理責任制,依法嚴厲處罰違反《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覺管理承租人的意識,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環(huán)軌道,為更有力地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基礎保證,從而確保廣大居(村)民安居樂業(yè),確保房主和承租人員的合法權益。公安機關對流動人口的治安管理要著重從日常跟蹤管理、流動管理入手,突出對形跡可疑人員的重點查控。這就需要民警真正樹立一切依靠群眾的觀念,深入群眾,與群眾打成一片,依靠群眾了解情況,發(fā)現線索,然后實行重點跟蹤查控。要在流動人口中發(fā)展治安積極分子,取得他們的理解與支持,通過他們了解和掌握流動人口中可疑人員的動向。
(四)樹立“科技強警”觀念,強化流動人口信息化管理。一是切實加強流動人口信息錄入工作,加快電腦錄入進度,確保流動人員信息實時登記、實時錄入。二是加強信息檢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網上追逃人員信息,實行不間斷的檢索比對工作,及時從中發(fā)現在逃人員。三是加強流動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加快旅館業(yè)計算機聯網管理的進程。各有關部門要加快暫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館業(yè)、人力資源市場、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設步伐,并推動信息資源跨部門、跨系統的共享進度。
本站小編推薦其他精彩文章: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調研報告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調研報告
201*年流動人口管理調研報告
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機制調研報告
出租屋及流動人口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來源:網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生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