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讀后感1000字:
從未想到要去讀一本有關(guān)狼的書。朋友推薦李微漪的《重返狼群》,出于對朋友的信任和尊重,便翻開此書,沒想到被強烈吸引,居然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讀完五十多萬字厚厚的一本書,僅僅用了兩天時間。
我沒有見過狼,對狼的刻板印象都是從書本上來的:狼都是兇殘、狡猾而且無情的。提到狼的成語沒有一個是褒義的: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狽為奸、引狼入室等等。而此書中,作者筆下聰明可愛的格林(狼的名字)狼,完全顛覆了狼那可怕而卑鄙形象。
讀完第一部后,心中念念不忘的是:格林重返狼群后是否能夠適應(yīng)野狼的生活?能否被完全接納?有沒有遇到心儀的母狼?時時處處,不經(jīng)意就會想起,就像牽掛自己的孩子。
《重返狼群》第二部出來后立馬買來,兩天廢寢忘食的閱讀,完全沉浸在作者描述的嗷星人的世界里,不敢落下一個字,太想從字里行間找到格林的影子。作者真摯的母愛和強烈的社會責(zé)任感,觸動了心底最柔軟的地方,各種情感潮水般涌來,讓人欲罷不能,淚眼模糊地讀完了后半部分。
其實讀第一部的時候也流淚了,是感動的淚水。感人至深的鏡頭:一是媽媽(作者)生病時,格林不僅日日守護,還把自己僅有的半只獺兔給了媽媽;二是媽媽身體復(fù)原返回獒場時,格林冒著被劃破肚皮送命的危險,從高墻上一躍而下?lián)涞綃寢寫驯е;最打動人的還是結(jié)尾時,格林戀戀不舍地離開媽媽,一步三回頭地隨狼群遠去,那濃得化不開的親情,讓人不禁潸然淚下。
但是,總體上第一部的主旋律是歡快的。書中格林完全是主角,作者記錄了他成長的點點滴滴,格林的聰明、調(diào)皮和成長,給作者帶來的是成就感,給讀者帶來的是愉悅感。
讀到第二部時的淚水是酸澀的,心頭有一種沉重的壓迫感。催人淚下的有對格林的孩子們因盜獵者的傷害非死即傷的心痛,有對盜獵者和死牛販子的恐懼和憤怒,公文素材庫()有對狼群和牧民惡劣生存環(huán)境的擔(dān)憂。非常欽佩作者的大愛和吃苦耐勞的精神,為了格林和狼群,為了若爾蓋草原的牧民,為了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她和男朋友拋棄了城市舒適的生活,舍生忘死,深入草原,呵護狼群,常常命懸一線。
危險不是來自狼而是來自人,無道德底線的惡人。每每想到他們身旁懷揣打狗棒的盜獵者和站在他們身后手持彎刀的死牛販子,背后便冒出一股寒氣。
狼是為了生存而殺死牧民的羊,而且是老弱病殘的那些;而人戴狼牙穿狼皮又是為什么呢?格林在生存都很困難的情況下,還送獵物反哺養(yǎng)育他的人類媽媽,讓同為人類的我除了感動,還感到羞愧。
身為人類,我們能做點什么呢?
我們可能沒有能力去呵護格林和他的族群,但若能放下人類的自私、自戀和自大,不打擾他們的生存,不購買他們的皮毛,就會少些兇殘的殺戮,這個世界就會多些和諧。
讀來不由得感嘆作者的大愛、格林的睿智、惡人的無情、善良的無助和正義的無奈。作者:孫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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