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回讀《圍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時候我喜歡的是金庸。
第二回讀《圍城》是高一,看著看著睡著了,因為覺得節(jié)奏太慢,不過就這么迷迷糊糊的還倒也讀下來了。
這是第三回讀。好像還真發(fā)現他的高處了:恕我直言,自《圍城》以后的中國大陸的小說沒有能超過他的。
先講一個故事:說柏拉圖問老師蘇格拉底什么是愛情?老師就讓他先到到麥田里去,摘一棵全麥田里最大最金黃的麥穗來,期間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頭。柏拉圖于是按照老師說的去做了。結果他兩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師問他為什么摘不到?他說:因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頭路,期間即使見到最大最金黃的,因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沒有摘;走到前面時,又發(fā)決總不及之前見到的好,原來最大最金黃的麥穗早已錯過了;于是我什么也沒摘。老師說:這就是“愛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圖問他的老師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師就叫他先到樹林里,砍下一棵全樹林最大最茂盛的樹。其間同樣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樣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頭。柏拉圖于是照著老師的說話做。這次,他帶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樹回來。老師問他,怎么帶這棵普普通通的樹回來,他說:“有了上一次經驗,當我走到大半路程還兩手空空時,看到這棵樹也不太差,便砍下來,免得錯過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帶不出來! 老師說:“這就是婚姻!”
這是一個公式、定律,《圍城》里的方鴻漸自然也可由此觀之。
方鴻漸就是唐曉芙那棵最大最金黃的麥穗,就是孫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樹。不過其實在方鴻漸眼中孫柔嘉也是那棵樹,但唐曉芙絕對是大麥穗。當然,也許唐曉芙并沒有覺得前面有棵好的麥穗,但總之是沒有摘成。最荒繆的是蘇文紈,她并不是真的愛方鴻漸,方鴻漸本也不愛她。可方鴻漸因為她而失去了唐曉芙,因為他認識了趙辛楣,因為趙而去的三閭大學,因為去三閭大學認識的孫柔嘉,——方鴻漸的婚姻還是拜她所賜呢。
在方鴻漸身邊的女人中,蘇文紈代表了女性的虛榮——她的所有活動都為了這兩個字。蘇文紈是因為虛榮所以親近、引逗、詆毀、嘲笑方鴻漸。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當然是焦點”這種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選擇方鴻漸也是認為他軟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鴻漸說“蘇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個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當然有面子,可也沒有誰會心甘情愿接受這個大小姐脾氣的。
唐曉芙正是方鴻漸的心上人,方鴻漸對她的感情最純潔,兩個人本來是最理想的愛侶?墒,方鴻漸不幸被她表姐選中了——“我得不到別人也別想得到”。于是這一對就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孫柔嘉在方鴻漸心目中只不過是“不討厭”。若依趙辛楣那句“經過長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討厭的人,才可結交做朋友”來看倒是不錯,兩人充其量只是朋友?蓻]想到這胖子接著發(fā)的那番先旅行后結婚的“高論”竟成了讖語,這對先經過旅行的男女果然結婚了(雖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鴻漸結婚的決定在我們看來好像沒必要,可是設身處地想:其實方鴻漸走的每一步都是當時唯一的途徑,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鴻漸荒謬的結果,這就是錢鐘書的手段高明之處了。
我以為小說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頌”(如《抉擇》),第二等曰“批判”(如《傷痕》),更高曰“幽默”(如《鐘擺》),而獨以“荒謬”為最高——《圍城》正是這種“荒謬”作品。
為何?因為生活本身就是荒謬的,萬萬不能較真,能看出這一層不易,化入小說中更難。因為不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謬,還要熟知這荒謬的生活是怎么樣運作的,方能在虛構的生活中表現出荒謬來,且荒謬而不做作,虛構卻顯真實。一個在平淡中娓娓道來的故事,圓滑自然的進行,最終化作無奈——“這個時間落伍的計時機無意中包含對人生的諷刺和感傷,甚于一切語言、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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