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著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并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于學法律的我來說,更得關(guān)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jīng)驗,為更好的規(guī)劃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礎(chǔ)。這道檻對于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20**年12月24號——到20**年1月5號的實習是在新浦區(qū)人民法院進行的。平時我們都是在課堂上學習理論知識,了解社會實踐,但說到真正的去辦案,去運用法律知識,同學們都還沒什么經(jīng)驗,所以本次實踐課——實習,成了同學們走進社會、了解社會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經(jīng)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jīng)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著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盡管我仍會想回學校,但我已經(jīng)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扎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技能,養(yǎng)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zhuǎn)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tài)度。所以感恩這些天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獲,我是快樂的。
在過去的這兩周實習過程中,讓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應該說,了解并熟悉掌握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實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內(nèi)容,而這個內(nèi)容并不是僅僅只能通過親身經(jīng)歷立案、庭審、結(jié)案等才能掌握的,親身經(jīng)歷只是完成這一內(nèi)容的一個途徑,而另一個重要途徑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為案件結(jié)案之后的檔案整理,是對案件的進展流程的客觀全面反映,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每一環(huán)節(jié)中的文書材料的處理,總結(jié)時間順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了解并掌握一個案件的進展過程,并且通過自己的思考,理解,在頭腦中模擬一個案件的處理,以加深對其的掌握。我想,這就是為什么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個實習生最初的、必經(jīng)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為了首先便讓實習生對一個案件,從起訴到受理,到審判,再到最后的判決,都有一個清楚的思維,從而以便于以后的實習以及工作。,原創(chuàng)范文樂園
來法院的初衷,是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義之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寧與穩(wěn)定。漸漸地,手上案件一個又一個后,我的心卻漸漸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個什么角色呢?一些案件經(jīng)過了法律,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后,我沒有得到正義的滿足,卻是留下了滿心的惋惜。因為,在這兩個周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聽了太多花季被折斷的聲音,見了太多不該發(fā)生的悲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實習的這段時間,是我所接觸的案件的主角。我統(tǒng)計了一下,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個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機關(guān)作了其他處罰。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shù)字。它向我們發(fā)出警示: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緩了。
結(jié)合庭里的資料,現(xiàn)對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原因作如下論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chǎn)為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guān)系網(wǎng)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nèi)容是吃飯、睡覺、上網(wǎng)、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為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里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chǎn)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單獨行為,多半都是結(jié)伙作案。在這9個案件中,有6個是團伙作案,四五個人一起的居多,多的達到八個。未成年人本來就很喜歡拉幫結(jié)派,而在犯案時,由于他們年齡小、個頭不大,單獨的行為往往難以制服受害人而達到目的,所以,他們需要人多,才能“鎮(zhèn)的住場子”。這是一個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氣勢擺在那里,他們(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財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隨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殘忍、后果惡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簡單、心智極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預計自己行為的性質(zhì)和后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現(xiàn)形式上就是作案瘋狂、不計一切后果。在很多個案件中,都打傷、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帶上工具作案,而在我們提審他們時,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后果都表現(xiàn)得滿不在乎。其中有一個16歲的未成年人和一個19歲的人把一個13歲的小孩活活打死后,問他知不知道自己行為可能的后果,他很輕松地回答:“不就是死刑、無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無期對他自己的生命意味著什么,才會如此沒負擔地回答吧。人小,別人一吆喝,便跟著去搶人,知道是犯罪卻完全不知道這種行為后果很嚴重。正是對后果的無知,才在他們小小的拳頭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們很容易接觸的網(wǎng)絡(luò)暴力、兇殺,也可能成為了他們犯罪的藍本。還有這些未成年人幾乎都是小學生,初中文化,也就是說他們沒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觸犯法律的后果是什么。即使知道是什么后果他們的知識和人生閱歷也使他們想不明白這個后果真實的意義。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覺得判幾年刑在里面呆幾年,一幌就出來了,沒什么事,可他們不明白、不理解:那幾年人生中寶貴的時間意味著什么……本文來自
最后,想要說的是,整個社會法治觀念落后,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會上沒有對法律的尊重的風氣,人們便不知道、不了解法律。這些未成年人也許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質(zhì)。也就是不畏懼觸犯法律后的條條款款,也就去大膽犯案,從而便發(fā)生了害了別人也害了他們自己的悲劇。那么,在此需要呼吁: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維權(quán)中心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起到應有的作用,社會、家庭、學校、不要過早地放棄孩子。
在新浦區(qū)法院少年庭為期兩個周的實習,我收獲很大,能夠把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部分法學理論知識運用于實務工作中,并在實踐中學習到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我覺得這次實習不僅是把理論運用于實踐,而且是積累工作經(jīng)驗,為以后的就業(yè)打好基礎(chǔ)。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xiàn)實中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yè)技能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更加堅定了我要在法律這條路繼續(xù)走下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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